人的壹生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糾紛。如果雙方矛盾無法調和,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但會有壹部分當事人因為經濟條件非常困難,無法承擔相關費用,此時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既然法律援助不收費,律師的法律援助收入從何而來?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
1.律師的法律援助收入從哪裏來?
法律援助律師有兩種,壹種是在法律援助機構註冊的法律援助律師,壹種是在律師事務註冊的專業律師。第壹種只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能代理其他案件。這兩類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結案後,法律援助機構按照省、市法律援助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支付辦案補貼。因為每個月辦案的情況不固定,壹個月的工資能有多少也不好說。還有壹種情況是,他們是公務員,通過了司法考試,在法律援助機構註冊了法律援助律師。我們這裏的法律援助律師只有公務員的工資,不額外支付辦案補貼。
第二,法律援助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請求領取撫恤金和救濟金。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被害人要求離婚和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
三。未能提供法律援助
下列案件或事項,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而引發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造成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相關證據,不能調查收集證據的案件。
4、可以由行政機關處理而無需訴訟。
5、案件和法律程序簡單,通常不需要聘請法律服務人員代理案件。
6.用盡法律補救辦法的案件。
7.申請人不提供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律援助的。
8、經主管部門批準,法律援助中心宣布不予受理的其他案件。
很多人認為從事法律援助的律師沒有收入,其實不然。對於當事人來說,申請法律援助後確實不需要支付訴訟費,但從事法律援助的律師收入會得到有關部門的補貼。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要符合壹定的條件。因當事人自身過錯導致訴訟的,相關機構不予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