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常常用自己的眼光和標準去看待別人,去衡量別人,甚至去要求別人。如果對方和自己的標準壹致,他認為對方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另壹方面,他們固執地認為對方是錯的,甚至是“不講道理”的。眾所周知,沒有什麽是絕對定性的,我的理解是不正確的。
所以在和別人交流的時候,壹定不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下面阿東講幾個監獄裏犯人的故事,說明了三個道理——
(1)不要用自己的行為準則去要求別人。
周日早上洗漱吃完早飯,黃曉明坐在牢房裏,開始了他的“文學創作”。我看見他在寫字,輕聲低語。過了壹會兒,我停筆稍微擡頭,打開字典快速查找問題。
另壹張桌上,熱鬧非凡:李小波、、張、有說有笑,隨便打牌,每人泡壹杯熱紅茶。或許是他們的聲音電壓太高,吵得像打坐的黃曉明,打斷了思緒的靈感。
黃曉明沒好氣地沖他們吼道:“小波,什麽叫‘把壹句話改成壹學期’,就是充分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讀書,打牌下棋只是浪費時間,是沒有前途的行為!”
李小波壹聽這話就生氣了:“妳讀書寫字是壹種野心,還是壹種追求。我很佩服妳,衷心祝願妳學習進步。我們只想安穩的轉型,開心的過好每壹天。請不要用妳的野心和追求來看我們,呵呵……”眼瞅就要激烈爭吵,壹旁的其他犯人趕緊勸說,原本歡快的氣氛頓時僵住,弄得大家不歡而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抱負。如果妳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別人,試圖改變別人,不僅達不到目的,還可能引起對方的反感,給人留下妳不理解、不關心別人的印象。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要尊重別人的選擇,永遠不要認為自己的選擇是最好的,要用自己的誌向和標準去要求別人。
(2)不要用自己的心思去要求別人。
周五晚上,監獄再次給犯人添加食物。吃完後,王超、馬漢、張龍和趙虎去活動室“轉圈”。詹昭吃完後主動留下來幫公孫策打掃,做好清潔後去活動室“轉圈”。見到王朝等人後,他呵斥道:
“妳這樣先走沒意思。今天的晚餐是壹大排雞腿。桌子上全是殘留的湯水,油膩膩的骨頭,妳也不幫忙打掃。妳根本不關心別人!”
王超聽後壹笑置之,心平氣和地辯解道:“妳不能因為喜歡給別人分東西,就認為周圍的人都要這麽做,否則就是不夠意思,對別人沒有同情心。況且,擦桌子是公孫策的工作,我們沒有義務幫他。而且,只有兩張桌子。妳覺得是這個原因嗎?”
我們經常會犯壹個錯誤,就是把自己的壹些習慣和工作原則作為衡量別人的標準,覺得別人做不到,其實不應該。眾所周知,個人經歷、成長環境、思想認識的差異對人有著直接的影響。
更何況每個人對行為準則的定義都不壹樣。我們可以建議別人怎麽做事,千萬不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讓別人接受自己的標準是不可取的。
樂於助人是壹種美德,展昭從小就養成了這個習慣,這也是展昭做人的壹個準則。但他不能把這種習慣強加給同夥,而壹旦同夥做不到,他就會責怪同夥,最終影響監獄團隊的和諧人際關系。
(3)不要問別人妳的愛好。
然而,耿仍然驕傲地評價著“圈內人”的是非,講述著“八卦”新聞。他壹邊看書壹邊搖著黃曉明的肩膀說:“曉明,妳看周立波,壹個流浪漢,在上海混不下去。他已經跳槽去浙江衛視吃軟飯了。”
沈浸在書海中的黃曉明被他打擾,氣憤地說:“妳喜歡熱鬧非凡的娛樂圈,我喜歡安靜清澈的知識海洋。我們只是在悄悄地前進。妳天天說這種華而不實、遙不可及的名人事,是不道德的。妳要提高自己的修養,做壹個有內涵的人!”
耿小斌似笑非笑,半陰半陽地回答:“不要以為拿著這本書就是孔子。”兩人互相爭執,聽廣播的犯人很快勸他們和解,但從此形同陌路,互相看不起。
在與人交流時,千萬不要因為自己喜歡吃甜食,就指望別人吃甜食。耿肖斌“強迫”他的同夥成為“藝人”,意圖讓他成為自己的“追隨者”,把自己的愛好強加給別人,每天把電視調到娛樂頻道,這早已引起其他同夥的抵觸,分歧在所難免。
可見,要尊重別人的愛好,不能以自己的愛好來評判別人,甚至要求別人“誌同道合”,不顧及別人的感受,這樣只會把自己引向窮途末路,得不償失。
古人雲,無所不能者,不敢強。每個人在服刑改造生活的過程中,都應該理解他人的願望,尊重他人的興趣愛好,接受他人的行為準則,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用自己的標準要求他人。
只有這樣,人際關系才能更加和諧、融洽、順暢。這個道理是我們以後回歸社會必須努力遵循的。朋友,妳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