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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是做什麽的?

問題1:房屋委員會是做什麽的?它的職能和職責是什麽?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制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劃和實施計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資和使用計劃以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批準和實施。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鎮危舊房改造並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市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審查和建成區綜合驗收。

(四)制定地方廉租住房管理政策,負責廉租住房建設和日常管理,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負責公有房屋的租賃、經營、維護和管理,負責指導自辦房屋和城鎮私有房屋的房屋管理工作;負責調解城鎮房屋糾紛及相關政策。

負責城鎮房屋權屬管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所有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註銷及設定他項權利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權登記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參與制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相關方案。

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負責物業管理;負責管理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和投訴;負責指導城鎮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

(九)負責全市房屋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問題2:房管所是做什麽的?房管所主要負責管理房地產。其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制定實施計劃;負責檢查和監督全鎮房地產管理政策、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2、負責房屋權屬管理,依法核實確認不動產權屬,辦理不動產登記發證,管理產權登記檔案,管理不動產測繪。

3.負責房地產市場的行業管理,加強商品房銷售(預)管理和各類房地產交易、抵押、租賃、評估及經濟管理。

4、負責全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和監督檢查。

5、負責物業管理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

6、負責各類房屋的使用、裝修、修繕、改造、保存和安全鑒定的行政管理,負責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

7、負責直屬公房和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8、負責房地產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9.承辦上級和* * *交辦的其他工作。

問題3:房管所的職責是什麽?房管所工作職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水富縣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房屋權屬登記、房屋易地管理、房屋拆遷管理、房地產代理管理、房地產開發管理和物業管理進行綜合管理。

2.對轄區內申請登記的房屋進行實地測繪、繪圖、拍照、面積計算和收集權屬登記所需的書面材料。

3.負責轄區內房屋的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換證和驗收。

4、負責轄區內房地產抵押登記和房地產抵押註銷登記。

5.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權屬轉移登記檔案、變更登記檔案、抵押登記檔案、註銷登記檔案以及房地產管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登記和歸檔。

6、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和監督。

7.管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面積審核和售後物業管理。

8、宣傳貫徹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辦理房改手續審核、發證、換證、交易、繼承和變更、住房補貼審核等工作。

9.建立健全規範的產權檔案和擬變更房屋產權檔案,快速、準確、完整地查閱和利用檔案,確保檔案安全,杜絕檔案丟失、受潮黴變、蟲蛀等事故發生,做好各項統計數據。

10,完善財務制度,嚴格執行政策和紀律,做好房改資金管理和核算,及時催收住房貸款,防範資金安全風險,按時向銀行、單位和個人支付利息,辦理資金管理的各項手續。

問題四:房產局是做什麽的?全稱應該是住房和土地交易管理局,負責房屋所有權的登記和轉讓以及其他方便房地產的事項。

問題5:房屋委員會是做什麽的?房屋委員會的職能和責任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制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劃和實施計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資和使用計劃以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批準和實施。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鎮危舊房改造並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市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審查和建成區綜合驗收。

(四)制定地方廉租住房管理政策,負責廉租住房建設和日常管理,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負責公有房屋的租賃、經營、維護和管理,負責指導自辦房屋和城鎮私有房屋的房屋管理工作;負責調解城鎮房屋糾紛及相關政策。

負責城鎮房屋權屬管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所有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註銷及設定他項權利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權登記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參與制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相關方案。

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負責物業管理;負責管理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和投訴;負責指導城鎮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

(九)負責全市房屋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問題6:房屋委員會有哪些部門?謝謝妳。房屋委員會壹般設有以下機構:

⑴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稿件審核、重要文件起草、文件歸檔以及各類信息的綜合、匯編和上報;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行、對外關系、公務接待、各類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落實上級和局機關系統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府信息的公開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和CPPCC提案的辦理以及人民來信來訪的受理和審批;組織協調局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府網站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後勤保障、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治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雙擁、人民武裝等工作。

(2)行政服務司(政策法規司)

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和綜合政策的培訓;參與制定地方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做好相關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的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負責查處城市房地產違法行為,做好房地產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房地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行政審批、閘口管理局行政管理服務,對直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進行指導、監督、協調和檢查。

⑶計劃財務部

貫徹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執行會計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負責財務管理、資金調節、資金分配和各種資金的控制監督;負責制定財務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財務規劃,制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年度預算、決算,監督資金使用;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會計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和監督;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④住房保障辦公室

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城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⑸住房改革和發展司

負責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房改業務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全市房地產業發展,參與制定城鎮住宅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劃,參與制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負責制定危舊房改造政策,制定城鎮危舊房改造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建設,推廣應用住宅科技成果,促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參與住房公積金的監督管理。

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

牽頭對房地產業進行宏觀調控,參與房地產業管理,會同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房地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新建商品房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和存量房合同網上備案系統的管理,實施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網上備案;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房地產市場數據統計、監測分析和信息發布;負責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並對預售項目實行動態跟蹤管理;負責房屋交易資金的監管;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共設施配置指標的確定和公共設施驗收,負責保障性住房配置指標的落實;參與部分新建商品房價格的核定,並會同物價部門審查置換房屋價格;負責房地產轉讓、租賃等交易的管理;負責房屋權屬登記、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審核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評估、經紀等企業經營行為管理,參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制度;負責房地產估價和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督管理;指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工作。

⑺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政策文件;負責物業管理行業.....》》;

問題7:房屋委員會主要做什麽工作?提供壹個城市住房管理局的職責供參考: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產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起草和制定地方房地產管理辦法和法規,並組織實施。

2.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和年度規劃:負責行業統計和行業管理。

3、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房地產買賣、租賃、轉讓、抵押、贈與、交換、拍賣、繼承、分割、產析)的管理。

5.審查和頒發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查處房地產市場違紀違法行為。

6、負責全市危險房屋鑒定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城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管理。

10,負責全市房改政策法規的討論、審批和管理工作。

11,負責全市城市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

12、監督管理負面房產測繪及成果應用。

13、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具體實施計劃和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問題8:房屋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什麽?房屋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

(壹)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曹丁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住宅產業發展宏觀調控體系,研究制定住宅產業發展的短期、中期和長期住房發展規劃,負責危房和舊房改造,逐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環境質量。

(三)負責房屋權屬管理,依法核實確認不動產權屬,辦理不動產登記發證,管理產權檔案;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工作。

(四)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加強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和各類房地產交易、抵押、租賃、評估及經紀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批和業務監管。

(五)負責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運作。

(六)負責各類房屋的使用、裝修、修繕、改造、保存保護和安全鑒定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直屬房管局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市(縣)、區房地產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八)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逐步解決私有房屋改造的遺留問題。

(九)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住房分配制度;負責出售公有住房和調整公有住房租金;建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三級供應新體系。

(十)負責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問題9:房地產管理局是做什麽的?房屋委員會的職能和責任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制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劃和實施計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資和使用計劃以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批準和實施。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鎮危舊房改造並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市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審查和建成區綜合驗收。

(四)制定地方廉租住房管理政策,負責廉租住房建設和日常管理,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負責公有房屋的租賃、經營、維護和管理,負責指導自辦房屋和城鎮私有房屋的房屋管理工作;負責調解城鎮房屋糾紛及相關政策。

負責城鎮房屋權屬管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所有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註銷及設定他項權利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權登記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參與制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相關方案。

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負責物業管理;負責管理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負責指導城鎮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

(九)負責全市房屋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問題10:房管所的工作人員是做什麽的?房管所主要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行業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負責西湖區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租金收取、減免的審批;負責西湖區住宅租賃管理工作。

房管所工作職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權屬登記、房屋易地管理、房屋拆遷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房地產開發管理和物業管理進行綜合管理。

2.對轄區內申請登記的房屋進行實地測繪、繪圖、拍照、面積計算和收集權屬登記所需的書面材料。

3.負責轄區內房屋的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換證和驗收。

4、負責轄區內房地產抵押登記和房地產抵押註銷登記。

5.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權屬轉移登記檔案、變更登記檔案、抵押登記檔案、註銷登記檔案以及房地產管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登記和歸檔。

6、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和監督。

7.管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面積審核和售後物業管理。

8、宣傳貫徹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辦理房改手續審核、發證、換證、交易、繼承和變更、住房補貼審核等工作。

9.建立健全規範的房改房產權登記檔案,快速、準確、完整查閱使用檔案,確保檔案安全,杜絕檔案丟失、受潮黴變、蟲蛀等事故發生,做好各項統計數據。

10,完善財務制度,嚴格執行政策和紀律,做好房改資金管理和核算,及時催收住房貸款,防範資金安全風險,按時向銀行、單位和個人支付利息,辦理資金管理的各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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