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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類型

中國有以下七種房屋產權:

1.商號

基於我國住房制度長期實行供應制,商品房直到上世紀80年代才在我國出現。指由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的住宅,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等構成。,並受區位、層次、朝向、質量和材料價格差異的影響。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商品房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的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存量房)。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建設的普通住房。這種住房因為降低了項目的壹部分成本,所以被稱為經濟適用房,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

這種社會保障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3.中央產房

中央交房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已購公房”,是指職工按國家政策購買的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含標準價優惠措施),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

所謂“中央在京單位”,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務院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單位。由交房性質決定,這些樓盤僅在北京,多集中在東、西、北、三環的大中型小區。

4.軍事生產室

所謂軍產房是指軍隊享有房屋所有權(即產權)的房屋?。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軍隊的房地產屬於軍委和總部。其產權由各級後勤基建營房部門管理,相關業務部門按其用途負責使用和管理。

這種房地產用地是國家專門劃撥的軍事用地,由軍隊建設,只分配給本部隊的士兵使用。

5.公共住房

公有住房又稱公房,是指國家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建造並出售的住房。

房屋出售前,房屋的產權(所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屬於國家和產權單位。

目前,居民租住的公房根據房改政策分為兩類:壹類是可售公房,壹類是不可售公房。

6.小產權房

基於房屋產權來源的不同,現階段我國有三種小產權房:

(1)對於開發商的產權,開發商的產權稱為大產權,購房者的產權稱為小產權;這個名字是因為購房者的產權被開發商的壹個產權分割了;

(2)根據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稱為大產權,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稱為小產權;按照這個解釋,普通商品房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是小產權房;

(3)根據產權證的頒發機關,頒發產權證的國家稱為大產權,不頒發產權證的國家稱為小產權,也稱為鄉產權。

7.自建住房

自建房壹般是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國,宅基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和少數城鎮居民占有和使用集體土地建造自己的住宅的權利。

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分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市宅基地使用權兩種。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可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買賣需要註意哪些細節:

1,房子手續是否齊全;

2.房屋產權是否清晰;

3.交易房屋是否出租;

4.土地情況是否清楚;

5.明確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

二手房交易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附加費、契稅。

契稅:基準稅率為3%,優惠稅率為1.5%和1%,由買受人繳納。

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平分。但從2009年開始,國家暫免征收。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65438+交易總額的0%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由賣方繳納;

土地增值稅:免征;

營業稅:稅率為5.55%,由賣方繳納。

擴展數據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照國家法律享有的權利,即房屋的全部權益的總和,即所有權人對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40年、50年、70年不等,到期自動續期。屆時將增加續期費1%-10%(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手房交易稅是指稅務部門在二手房交易中從賣方取得的收入。稅種有八種,包括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附加、契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房屋產權?百度百科-二手房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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