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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協議

房屋贈與協議八個範本綜述

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頻繁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保護。我們應該如何起草壹份協議?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八份房屋贈與協議,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房屋捐贈協議1甲方(捐贈人):(寫明姓名和地址)地址: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和地址)地址: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風險警告:

贈與合同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贈與財產的名稱、財產現狀、贈與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及附什麽條件、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乙方是甲方的_ _ _ _ _ _ _ _ _(關系),甲方有其他子女。為防止家庭糾紛,甲方自願將全部房產贈與乙方..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自願就房產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房屋具體情況如下:風險提示:

對贈與的財產要做詳細約定。妻子未作詳細約定的,贈與人可以隨時轉讓、撤銷或者變更贈與。受贈人不能獲得贈與,也不能要求贈與人交付贈與。

(1)該房屋由甲方及其丈夫(已故,乙方父親)共同建造。

(2)該房屋位於_ _ _ _ _ _ _ _ _ _市的_ _ _ _ _ _ _ _ _ _區

(三)捐贈房屋的權屬證書屬於無產權證的農村自建房,房號為_ _ _ _ _ _ _ _ _

(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是申請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房屋占用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贈與。房屋的相關權益應當隨房屋壹並贈與。

第二條上述捐贈房屋搬遷後,貨幣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他相關權益壹並捐贈給乙方。乙方負責安置甲方並支持甲方..

第三條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同意接受贈與並簽字。由於尚未辦理產權證,不辦理過戶手續。

第四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經雙方簽字且村委會公正後,本合同不可撤銷。

第五條在乙方能夠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第六條本協議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村委會備案壹份。風險警告:

從贈與人的角度來看,贈與行為可能在財產交付或權利轉移之前被撤銷。建議贈與合同不要公證,因為壹旦公證就很難撤銷。站在受贈人的角度,如果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應積極說服贈與人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甲方(簽字):電話:乙方(簽字):電話:簽署日期:

房屋捐贈協議第二條甲方(捐贈人):,男,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女,身份證號:

女,身份證號:

男,身份證號:

丙方(* * *有事):,女,身份證號:

甲方自願將甲方和丙方所有的房產無償贈與乙方。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壹致,就贈與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願將其位於東方市八所鎮洪欣酒店200米範圍內建築面積約338平方米(以實測面積為準)的房產贈與甲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產。

2.甲乙雙方確認,雖然該房屋的所有權尚未登上,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權利的權利人(甲方、丙方)已同意將該房屋無償贈與乙方。同時,甲方承諾所有贈與的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並保證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如果日後該物業涉及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3.甲方聲明無償捐贈的房屋僅歸乙方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狀況的影響。

四。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房屋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動詞 (verb的縮寫)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6.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如甲方將房產贈與乙方,如有必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可由公證處公證。

八。本協議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x月x日

房屋捐贈協議第三部分甲方(捐贈人):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有效身份證號碼:

甲方和乙方是父子關系。由於甲方年事已高,為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的日常生活,甲方自願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子喬鎮前橋子村626號的XXXX房贈予乙方。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自願達成如下贈與協議:

第壹條: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位於xx,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號為:XX;

(3)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XX;

房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屋占用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房屋壹並贈與,房屋的相關權益隨同房屋壹並贈與。(學生打架調解協議)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壹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現經協商,甲方自願將XXX房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將上述房屋贈與乙方是雙方的真實意願,贈與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如果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

甲方(捐贈人):乙方(受贈人):

住所:住所:

有效身份證號:有效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簽名時間:簽名時間:

房屋捐贈協議第四條甲方(捐贈人):xx

乙方(受贈人):xx地址:xx地址:

有效身份證號:xx有效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xx年xx月xx日

預訂時間:xx,xx,xx,XX。

農村房屋捐贈協議2甲方(捐贈人):乙方(受贈人):

住所:住所:

有效身份證號:有效身份證號:

甲方自願將其全部房產贈與乙方..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自願就房產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下:

(壹)位於城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2)捐贈房屋的權屬證書號為,山頭號為xx。

(三)房屋平面圖見附件壹。

(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壹並贈與。房屋所有權益隨房屋壹並贈與。

第二條:由於甲方經濟原因,該房產的所有房款及稅費均由乙方代甲方繳納,根據房屋建造時雙方約定,壹、二層所有權歸乙方,三層所有權歸甲方,房屋所有權記在甲方名下。經協商,甲方願意將房屋三層贈與乙方,並在乙方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示範合同。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贈與合同簽訂前及合同簽訂後至過戶完成前,該房屋的權屬狀況及其他具體情況完整,且該房屋未被甲方及他人依法追索。

第四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房屋抵押、轉售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售或出租無效。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無法取得捐贈財產,甲方應賠償或退還乙方代其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他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予乙方房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夠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預定正式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雙方預定於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及相關權益的更名。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應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上述義務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及民事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壹、二層所有權歸乙方,三層所有權歸甲方,房屋所有權記載在甲方名下。經協商,甲方願意將該房屋的三層贈與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在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壹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嶽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兩份。其中,甲方留存壹份,乙方留存壹份。為公平起見,其在公證處留存壹份,並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提交壹份,用於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農業捐贈方(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捐贈協議第五章捐贈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收件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方為乙方的祖父,為捐贈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如下房屋捐贈合同:

壹、贈與的標的

甲方自願將位於、產權登記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的私有房屋無償贈與乙方。甲方保證贈與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二、房屋交接

上述捐贈房屋的交接時間為年月日。捐贈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捐贈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三,變更登記

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的全部產權,並承諾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個月內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乙方負責辦理上述產權變更登記的相關稅費。

四。其他約定事項

動詞 (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任何壹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不及物動詞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公證後生效。雙方同意於年月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七。糾紛調解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執壹份。所有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捐贈人)簽字:乙方(受贈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時間:簽名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公證機關:

公證意見:

公證人

公證時間:

房屋捐贈協議第六條捐贈人(甲方):,身份證號:。

收件人(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為乙方,為捐贈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如下房屋捐贈協議:

1.甲方(關系人)自願將位於* * *產權登記號為_ _建築面積為_ _平方米的私有房屋無償贈與乙方。甲方保證贈與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二。上述捐贈房屋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捐贈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捐贈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的全部產權,並承諾自房屋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乙方負責辦理上述產權變更登記稅及相關費用。

4.其他約定事項;

5.本協議經公證後生效。如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

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異議,可向鞍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捐贈人)簽字:

乙方(受贈人)簽字:

本協議簽署地點:

本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贈與協議第七條甲方(贈與人):

有效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有效身份證號:

甲方和乙方是父子關系。由於甲方年事已高,為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的日常生活,甲方自願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子喬鎮前橋子村626號的XXXX房贈予乙方。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自願達成如下贈與協議:

第壹條: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位於,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號為:

(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房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屋占用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房屋壹並贈與,房屋的相關權益隨同房屋壹並贈與。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壹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現經協商,甲方自願將XXX房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將上述房屋贈與乙方是雙方的真實意願,贈與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如果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

甲方(捐贈人):乙方(受贈人):

住所:住所:

有效身份證號:有效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房屋贈與協議第八條公證申請人: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申請辦理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的法律意義、法律後果及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1.“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其房屋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的合同。

2.捐贈人捐贈的房屋必須是捐贈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贈與人贈與的房屋屬於贈與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財產的,贈與人應當與配偶(或者其他人)簽訂贈與合同,並辦理公證或者取得該人書面同意。

3.贈與人已立遺囑處分本次贈與所涉房屋的,贈與人之前所立相關遺囑可視為撤銷或部分撤銷。如果贈與人已將本次贈與的涉案房屋贈與他人(或以財產協議形式約定歸他人所有),但尚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那麽贈與人此次申請房屋贈與公證,可能會導致贈與人與兩受贈人之間,以及兩受贈人之間產生糾紛甚至訴訟。

4.妳必須自願簽訂贈與合同,而且必須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惡意串通(如以贈與名義買賣)或欺詐、脅迫等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贈與合同可能無效,公證書可能被撤銷。

不得通過簽訂贈與合同的方式逃避稅收或履行其他法律義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您(他們)承擔。我們可以撤銷公證書。

6.不能通過贈與逃避法律債務,否則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

7.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贈與合同簽訂後,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贈與人有權隨時撤銷贈與。但贈與人申請贈與合同公證的,在此出具公證書後,贈與人將喪失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賦予贈與人的隨意撤銷贈與的權利。捐贈人不交付捐贈的房屋的,受贈人可以要求捐贈人交付。所以捐贈者要慎重考慮。

8.贈與人可以在贈與合同中對受贈人附加義務,也可以在贈與合同中附加條件或者期限。

9.如果贈與人的真實意圖是將贈與的房屋贈與受贈人僅作為個人所有,而不作為受贈人及其配偶的夫妻財產,那麽贈與人應當將“贈與的房屋僅作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受贈人及其配偶的夫妻財產”的意思明確寫入贈與合同。

10.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捐贈人或捐贈人近親屬的;

(二)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權利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受贈人不同意撤銷贈與的,贈與人或者其他有權撤銷的人應當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與受贈人解決爭議,不得要求公證處撤銷公證書。

1.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應當在義務範圍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不保證沒有瑕疵,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房屋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房屋贈與合同公證後,當事人應當及時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捐贈的房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後轉移給受贈人。

4.贈與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前(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前),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贈與人無法再履行贈與義務的。

5.如果將財產贈與未成年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贈與後,除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外,監護人不得處分財產。

6.本所出具贈與合同公證書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所可以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您需要向相關權利人承擔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和賠償的義務。如果對他人或本辦公室造成侵權,妳也要承擔侵權責任。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1)贈與的房屋歸贈與人及他人所有,但贈與未取得其他* * *所有人(包括* * *同壹繼承人)同意的;

(二)贈與的房屋經公證後有法律文書確認不屬於贈與人或者贈與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三)贈與人因欺詐、脅迫等原因簽訂的贈與合同;

(四)捐贈的房屋已被查封。

7.贈與合同公證後,房屋過戶前,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房屋轉移登記後,贈與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即使雙方協商壹致,也不能解除贈與合同。如果贈與人反悔,受贈人同意不接受贈與,那麽贈與的房屋只能通過再次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返還給贈與人。

此處特別說明:請在簽署(按指紋)本通知前仔細閱讀本通知。如有疑問或異議,可請我們的工作人員解答;如果您閱讀此通知有困難,您可以要求我們的工作人員為您朗讀。經您簽字確認後,本通知書將存入本所公證檔案,作為您已知曉本通知書內容並願意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據。

公證申請人(簽名、指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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