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政策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
(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查處和糾正勞動違法行為;
(三)受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舉報;
(四)承辦同級政府或上級勞動行政部門交辦的勞動監察案件;
(五)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因勞動爭議引發的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
(六)指導下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職責。
奉賢人力資源辦公室的職責:
(壹)負責本縣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服務;辦理全縣人才流動的有關事宜;辦理聘用制幹部的調動手續;代管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根據委托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出具相關證明,辦理工作身份認定,定期聘任,調整檔案工資,年度考核,因公或個人原因出國,參加考研人員政審,計算工齡,代理職稱和資格評定,代理黨員組織關系流動,鑒證聘用合同。
(二)負責鑒定和整理人事檔案;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承擔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的相關工作;辦理本縣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收集畢業生需求信息,不定期向畢業生發布信息,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負責研究生資格審查和生源統計;負責就業計劃的制定和上報,畢業生派遣、違約、延期和改派的管理;做好異地招聘人才工作;承擔與國內外相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力資源聯合開發;負責全縣自費出國留學業務咨詢服務;負責審核和提交國外學歷和學位證書的申請。
(三)負責全縣人才流動的宏觀管理和各類人才市場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負責引進人才培訓基地的建設;負責全縣人才信息庫和人才市場網站的建設、開發和管理;負責人才供求的各類信息服務,審批招聘廣告;指導和監督各類人才市場和中介機構的中介行為;負責各類人才服務機構的審批;人才評價機構的資質認定、註冊和證書發放;會同有關部門,規範中介機構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各類人才中介機構的違法行為。
奉賢醫療保險管理處的職責:
(壹)負責全縣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離退休幹部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組織實施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登記,審核繳費基數,歸集預算,辦理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和終止。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賬戶。
(四)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運營、結算和支出,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五)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業務服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六)及時向上級提供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情況,提出改進和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建議和意見。
(七)參與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宣傳工作,處理參保人員來信來訪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奉賢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的職責:
(壹)在縣政府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下工作。
(二)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壹切為被保險人服務的工作思想,努力做到“求實、高效、廉潔、依法服務”。
(三)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方針政策,搞好調查研究,不斷提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質量。
(四)負責全縣保費的收繳、儲存和運營以及養老金的撥付,努力提高基金收繳率和社會保障程度。
(五)為被保險人辦理保險轉移和退保手續,計算養老金支付標準。
(六)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定期培訓、指導和檢查農村農保幹部。
(七)做好各種表、單、證、卡、冊的編制、審核和發放,以及各種卡、帳的建立和登記工作。
(八)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保險費的收支、積累和運營情況,並定期向投保人公布相關信息。
(九)嚴格遵守國家財務制度,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加強社會保險財務管理,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和機構資金。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奉賢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的職能:
豐縣社會保險部門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撥付,以及養老保險檔案的記錄和管理。具有組織實施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的職能。
(壹)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
(二)繳費單位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數額;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保值增值;
(四)審核參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養老待遇;
(五)對繳費單位履行養老保險登記、繳費申報、繳費義務和退休人員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檢查;
(六)為參保職工建立、管理和審核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七)參保職工因故死亡後,申請退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的;
(八)辦理參保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奉賢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的職責:
豐縣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負責辦理全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設綜合股、信息股、繳費股、退休股、基金管理股、審計股、業務股七個科室。具體功能是:
(壹)按照上級制定的經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的程序、規範和標準,負責經辦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縣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審核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開展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和結算,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建立和變更,管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
(三)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計算、審核、支付全縣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組織實施全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四)組織實施全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建立健全防止和隱瞞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冒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和維護全縣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確保參保單位和人員數據完整準確。
(六)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
奉賢區勞動就業管理處的職能:
(壹)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就業的方針政策,開展就業指導和政策咨詢。運用各種就業服務手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
(二)組織實施全縣城鎮失業人員就業登記和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登記,指導和協調基層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對城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的認定和管理。
(3)指導鄉鎮企業勞動就業管理機構組織勞務輸出,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做好農村勞動力進城的認證和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縣職業介紹工作,建立多層次、多形式、多功能的職業介紹服務網絡。制定並實施職業介紹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制定職業介紹服務的規範和標準,監督檢查和規範職業介紹機構的規則。審批職業介紹機構和用人單位發布、播放、張貼招聘廣告,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開展勞動者求職、用人單位招聘(就業)登記等各項工作。
(五)組織實施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建立覆蓋全體職工的全方位、多層次的失業保險體系。做好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決算的編制工作;做好失業職工的登記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縣就業前培訓,建立市場化、多形式、多層次、靈活多樣的就業培訓機制。制定就業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上報就業培訓工作統計。
(七)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制定發展規劃,組織技術咨詢和信息交流,開展質量管理產品評定和企業升級。做好勞務企業幹部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優惠政策,利用就業基金和生產扶持基金,促進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發展,擴大吸納失業和下崗職工的能力。
(八)管理就業資金。檢查、監督和指導城鎮及相關單位就業資金和預算外收入的使用、管理和財務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