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譚現在住在女兒家。本來,他們打算去其他地方進行善後處理,但由於譚的身份證還沒有辦理好,他們不能出遠門。
譚出獄後的壹休
他被監禁了29年,出獄後被判無罪。
他申請了1749萬國家賠償。
1993年,譚被確定為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譚莊鎮前譚村壹家三口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並於當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6年後,1999 12 14,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致3人死亡的殺人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譚死刑緩期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責令譚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1萬元。收到判決書後,被告人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分別以“沒有殺人”和“賠償太少”為由提出上訴。
21993年7月至21年7月被警方刑事拘留,2022年10月20日刑滿釋放。譚壹休失去自由超過29年。期間雖然多次上訴,抱怨自己沒有殺人,但壹直沒有結果。直到譚刑滿釋放兩個月後,河南省高院對他進行了重審並宣告其無罪。
李迅介紹,譚此次申請國家賠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437萬余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311萬余元。此外,還包括要求原河南省辦案機關負責人向譚當面賠禮道歉;恢復譚的名譽,消除侵權範圍內的影響。
最大限度地偵查刑事抗訴
河南省高院最終宣判當事人無罪。
據李迅介紹,1999壹審判決後,譚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00年5月18日,賠償義務機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譚死刑,緩期執行,並責令譚賠償受害方經濟損失1萬元。譚不服,再次上訴。2003年7月31日,賠償義務機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譚在河南省商丘市豫東監獄服刑。
2016 12、譚近親屬委托辯護律師先後向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檢察院提出申訴。賠償義務機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於2018 11立案審查,並於2020年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於2022年3月6日作出第z1號16刑事抗訴,由高檢院第二分院審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指出,經審查認為,除譚的部分有罪供述與現場勘查筆錄、屍檢報告內容壹致外,沒有客觀證據證明譚犯罪。現場勘查筆錄、屍檢報告、技術鑒定報告及部分證人證言只能證明3名被害人在家中及案發現場被殺害,其他證人只能證明譚在案發前後的活動情況,不能證明其實施了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抗訴中認為,譚強奸的時間不能確定,不能證明其強奸。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譚部分作案工具不清,刑事技術鑒定結論不具有唯壹性。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還查明,譚的有罪供述多次前後矛盾,有罪供述與其他證據相互矛盾。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還存在有罪供述和訊問筆錄違反法律、真實性存疑的問題。
李勛說,本案中,除了譚在偵查機關刑訊逼供下所作的5份有罪供述外,沒有證據證明譚犯有強奸殺人罪,甚至沒有證據將譚與殺人案聯系起來。
202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年第2號再審決定,指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
2022年10月20日,10,譚出獄。
2022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賠償義務機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譚強奸、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譚無罪,譚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河南省高院於去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作出再審判決,改判譚無罪。
狀態:
我住在女兒家,身份證還沒辦。
紅星新聞記者註意到,“譚案”近日被《檢察日報》評選為2022年十大法律監督案件之壹。
李勛說,譚原來是生產隊的會計,受過良好的教育,工作努力。他和妻子* * *養育了兩女壹子,操持著家裏的農活和大小事務。
案件發生後,譚的妻子獨自撫養三個孩子,女兒相繼輟學,年紀輕輕就嫁人養家糊口。譚的小兒子在家裏出事後開始在學校被人指指點點,後來漸漸精神失常,早逝。
6月65438+10月10,李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重獲自由的譚現在住在女兒家,慢慢調整精神狀態。之前,他們打算去三亞等地玩,但由於譚的身份證還沒有辦理好,目前還不能出遠門。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稱:“三名被控殺害壹家人的人被判處死緩,河南譚在服刑29年後最終被無罪釋放。”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傅_記者張彥良
編輯任誌江編輯蔣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