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集體土地使用制度進行了改革。3月,山東省率先在德州地區試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方式。臨朐縣作為試點,規定農民宅基地達到規定標準,每年每平方米收取5分錢。超標自建房屋的,每年每平方米收取5分錢,壹次性罰款。超標30平方米
土地改革
每平方米罰款4元;超出標準3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罰款8元。此後,山東省的經驗在河北、湖北、江蘇、上海等省市試行。
1990 1、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在全國推開這項工作。截至1991年底,28個省市區的1萬多個鄉鎮和1400多個縣(市)實行了宅基地有償使用。此外,江蘇省南通市還率先從1987開始試行鄉鎮企業土地有償使用。到1992年4月,全國已有140多個縣(市)陸續試行。
1990年5月,國務院允許許多外商進入內地房地產市場,並頒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文件,這標誌著中國土地市場走上了法制化軌道,從而推動了全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1992鄧小平南巡講話和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經濟體制改革和土地市場培育的進程。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作為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規範和發展土地市場的內容和要求。通過市場配置土地的範圍不斷擴大,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有期限出讓的做法已推廣到全國各地。特別是在經濟特區和壹些沿海開放城市,建設用地已基本納入新制度的軌道。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壹項基礎性工作。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土地市場體系。
這個土地市場是公開、公正、公平、規範、有序的土地市場體系,應當包括:有效的資源配置體系,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通過市場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正常的價格體系,建立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健全的法律制度使市場行為規範有序;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體現清晰的產權關系,並通過使用租金、稅費進行有效調節;完善中介服務體系促進土地市場發展。
企業使用土地按年或分期支付租金。實行年租制,租期可長可短,期滿可續租。實行年租後,承租人對土地的處分權受到壹定的限制。
土地改革
制度:土地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對於資金困難的企業,允許將部分土地使用權轉租、抵押或投資,但不能超過與國家的租賃期限,且必須每年繳納地租。
到8月底,1994,600多個鎮完成了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評估工作。同時,根據《土地資產評估管理條例》,廣泛開展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等地價評估工作。全國建立了500多家政府批準的土地估價機構,3500多人取得了土地估價師資格。
1995年7月,國家土地管理局頒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最低價確定辦法》,對培育和發展土地市場提出八點要求,主要是強化國家對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壟斷,堅持統壹規劃、統壹征地、統壹管理、集體討論、政府“壹支筆”批地;進壹步擴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規範出讓方式;逐步將經營性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為有償使用。
1997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劃出24萬畝農村國有土地,公開吸引境外客商投資開發,這是我國農村國有土地首次向外商開放。這部分土地位於天山北麓的烏蘇、昌吉等縣市,是全國著名的糧棉高產區。另有654.38+萬畝土地可供投資者選擇,其中耕地占654.38+0/5,其余為宜農荒地。
三中全會推出了新的“土地改革”。中國的改革從30年前的農村開始,高層從農村部署新壹輪改革。這也被視為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的壹種有意義的方式。十七屆三中全會將系統地
新土地改革
適度規模經營。
以多種形式流轉農地承包經營權的做法,或者說是初步的試驗,幾年前就在浙江、成都、重慶等省市開始了。之後,在河南焦作沁陽舉行的農村土地“拍賣”,
也開啟了土地“競價”流轉的先河。
胡錦濤總書記9月10在河南考察時對農民說,在堅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前提下,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模經濟,是壹條切實可行的路子。
9月30日,胡錦濤在安徽考察時告訴農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不僅要使現有的土地承包關系長期保持穩定不變,還要賦予農民更加充分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根據農民意願,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