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良好,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3.適應本崗位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職位:藥學專業
畢業於國家高等教育“211工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藥學專業,已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證書或成績單成績430分以上),在英語國家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年齡30周歲以下。
第三,註冊
報名時間:2008年6月165438+10月10至6月165438+10月30日(周末除外)。
報名地點:湖濱南路121號廈門市中心血站人事科。
聯系人:倪女士電話:2291223 2292733(傳真)
報名表可在廈門人事網、廈門人才網、閩西南衛生人才網下載。報名時提交報名表壹式兩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證明崗位所需資格的相關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果他們弄虛作假,他們將被取消資格。原則上,報名人數與崗位人數之比低於3: 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第四,考試
(1)筆試:所有考生均需參加筆試,筆試由廈門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組織,時間為65438+2月1,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總成績100,筆試成績及格線60。
廈門籍學生(含入學前具有廈門市戶籍和學籍的畢業生和具有廈門市戶籍和人事關系的就業社會人員)參加招考,筆試成績為10分。
(2)面試: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與1:1的比例不低於70分。
面試時間為65438+2月2日,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官現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100,合格線60。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核人選按綜合總成績排名順序和1:1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從通過筆試和面試的人員中確定。
動詞 (verb的縮寫)身體檢查和評估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根據用人單位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並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3)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名額不予遞補。
6.辦理就業手續
(壹)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應聘人員名單,並在血站網站和本單位公示欄公示7天。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暫行規定》[2001]9號文件要求,將聘用單位和被聘用人員納入合同管理。按照協商自願的原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由主管部門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2.本次招聘的人員為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3.員工養老保險按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執行。
4.獲得國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或港澳臺人員,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5.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學歷、學位必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
6.體檢合格後,被錄用的考生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方可進入考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7.年齡等學歷或相關學歷計算截止時間為65438+2008年2月31。
8.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各類企業、非公單位和農村工作的經歷。自營職業者和自營職業者也被視為有工作經驗。對於崗位資格要求的“專業工作經歷”,申請人須提供養老保險繳納憑證、聘用(勞動)合同和從事該專業工作的單位出具的崗位證明。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歷)
9.受聘人員住房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