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第十二條喪偶的兒媳以公公、婆婆為第壹繼承人,喪偶的女婿以公公、婆婆為第壹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壹般應當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繼承。
照顧好。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為兩部分。
在匹配傳承的時候,可以獲得更多的積分。
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
應分或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第二,子女能否阻止父母再婚?
不能,子女幹涉父母再婚是違法的: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的再婚和婚後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9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第三,子女和女朋友的權利是否阻止父母再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幹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婚姻關系的變化而消滅。”
子女暴力幹涉老年人婚姻,拒絕贍養老年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父母雙亡,子女如何繼承房產?
關於父母雙方死亡後子女如何繼承房地產,第十條繼承順序為: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壹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後代應當代位繼承。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喪偶的兒媳以公公、婆婆為第壹繼承人,喪偶的女婿以公公、婆婆為第壹繼承人。第十三條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壹般應當相等。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第十四條對於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扶養人多於繼承人的人,可以適當繼承。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