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 * *和財產有同等的處理權。(2)繼承權。
27.女性享有的夫妻財產範圍有哪些?
答:根據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的規定,夫妻雙方或者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合法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其範圍包括:夫妻雙方或壹方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活動所得;夫妻壹方或雙方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經濟利益,夫妻雙方因繼承或贈與而獲得的財產(必須是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未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所有的財產。
28.什麽是“性騷擾”?
答:所謂“性騷擾”,壹般是指壹方在工作場所或其他場所對另壹方做出的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言語或行為,包括不願意的身體接觸、提出與性有關的行為作為給予壹定利益的條件,以及不涉及身體接觸、手勢或其他方式的與性有關的言語、圖片和文字,對另壹方造成壹定的身心傷害和痛苦。
29.女性可以獨立決定結婚或離婚嗎?
答: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條,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幹涉婦女的結婚和離婚自由。
30.女方和男方在什麽期間不得提出離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1.對女性的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事情,不會構成犯罪吧?
答:不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持續和頻繁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此外,嚴重的家庭暴力還可能違反《刑法》的其他規定,構成“暴力幹涉婚姻自由”、“虐待”、“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侮辱”等罪。
32.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可以向哪些機構或組織尋求幫助?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可以向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尋求幫助。這些單位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並依法向受害婦女提供援助。
33.如果妻子的收入低於丈夫,那麽在夫妻同壹財產中,妳們享有的權利相對較少嗎?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婦女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不論雙方收入多少,都依法享有與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4.離婚時,女方憑什麽可以要求男方賠償?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承擔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義務較多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賠償。由此可見,即使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有過書面約定,離婚時,女方也可以“承擔更多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的義務”為由,要求男方賠償。
35.對於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的監護權是壹樣的嗎?
答:是壹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監護權。
36.父親去世後,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是母親還是祖父母?
答:是媽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親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在其他情形下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監護人的,任何人不得幹涉母親的監護權。
37.女方因絕育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離婚時應如何處理子女撫養費?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規定,離婚時女方因絕育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在有利於子女權益的條件下,應當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38.經濟困難的女性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能否獲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答:是的。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規定,地方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對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婦女組織應對在訴訟中需要幫助的女性受害者給予支持。因此,對於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有責任給予幫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婦聯組織有責任支持受害人進行訴訟。
39.婦女組織在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方面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請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調查處理。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此外,第五十四條規定,婦女聯合會或者有關婦女組織可以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對侵害特定婦女群體利益的行為進行揭露和批評,並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40、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以婦女未婚、已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權益,或因已婚男子已在女方戶口落戶,侵害男子、子女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權益,應如何處理?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為由,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婦女的權益。已婚男子在女方居住地落戶的,男方及其子女享有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的權益。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以未婚、已婚、離異、喪偶為由侵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權益的,或者已婚男子已在女方居住地落戶,侵害其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男女子女平等權益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調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41.壹個人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侵害了婦女的合法權益,可能要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見,侵犯婦女權益者,可能要承擔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42、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未及時制止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或者未給予受害婦女必要的幫助,造成嚴重後果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不及時制止或者對受害婦女不給予必要幫助,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43、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侵害婦女的文化教育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人身財產權和婚姻家庭權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侵犯婦女的文化教育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人身財產權、婚姻家庭權的,由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4.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如何處理?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者給予行政處罰。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5.遭遇家暴,受害者該怎麽辦?
答:壹般情況下,家暴受害者首先應該求助於周圍的力量,如親友、“110”報警中心、街道辦事處、各級婦聯等。,以便在事態惡化前協調解決矛盾,而且他們還可以咨詢各種咨詢中心、心理中心;如果暴力性質惡劣,要註意收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相關鑒定中心的傷情鑒定結論,收集物證(如致傷工具等。),以及爭取見證(向熟人展示傷害等。);如果暴力仍然發生,那麽就要考慮以故意傷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或離婚訴訟,以防止更惡劣、更嚴重的後果。
46.修訂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有哪些特點?
答: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寫進法律;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政府責任;制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地方婦女發展規劃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法定義務;進壹步明確婦聯的職責;增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中女性代表的比例;禁止招生中的性別歧視;防止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禁止性騷擾;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強化了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必須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增加了關於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的規定。
47.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不登記就自動恢復了吧?
答:沒有。
48.對於壹方婚前租住,婚後以同壹房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壹方名下,該房屋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吧?
答:沒有。
49.小李月薪2000,老婆下崗在家沒有收入。小李告訴妻子,錢是他賺的,妻子只能用家裏的財產,沒有份額。小李說的對嗎?
答:沒有。
50.《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麽?
(1)保護婦女合法權益。(2)促進性別平等。(3)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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