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復旦大學法學院歷史回顧

復旦大學法學院歷史回顧

復旦大學的法學教育歷史悠久,特色鮮明。相關法學課程早在復旦公學創辦之初就已開設,而法學院(法律系)幾經周折,直到1929。復旦大學法學教育百年來幾經沈浮。隨著名氣越來越大,名師名生不斷聚集,逐漸成為華南法學教學和研究重鎮。

1914春季學期,復旦學院增設法學特長生班,首批招生60人,為上海法學系首次大規模自主招生。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受聘為我校教授,講授國際公法、壹般法學等課程。65438-0922復旦大學江灣校區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順利竣工。復旦大學迎來了新的發展時期,開始建設社會急需的學科。法律學科面臨著巨大的機遇。1924年2月,復旦大學修改學制:設本科部和附中兩個系;本科部有商學院、理工學院、文科學院和心理學學院,下設23個系,其中文科包括政治學和經濟學。1925的春季,政治專業的學生急劇增加。本科部增設了社會科學部,分為政治學和社會學兩個系。政治學系分為法學、政治、市政三個組,為以後建立法學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1929復旦大學依據《大學組織法》進行重組,院系改為學院,成立文理法商四個學院,下轄17個院系。法學院設有政治系、經濟系和市政管理系,這是復旦大學法學院的開端。遺憾的是,由於國民政府對私立大學設立法律系控制嚴格,除了向教育部備案外,還必須獲得司法部許可,因此申請設立“法律系”壹直未果。1930暑期,復旦大學打破常規,成立法律系招生,向教育部申請備案。這壹時期,在法國巴黎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裴復亨先生被任命為系主任,精通歐洲法的金先生和徐象樞先生被聘為法律系教授。1931 3月教育部授予法學部備案;同年7月,司法部授予特許權,並在《官方公報》上公布。

從65438到0932,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律系的張誌任命博士生為法律系系主任,聘請、潘振亞、張定富、蔣振三、鐘鴻生、宗等名師為教授。師資隊伍不斷充實,法學課程逐步完善,影響力進壹步加強。到1937,形成了“法學通論、民法通則、刑法通則、行政法、憲法學原理、法院組織法、親屬法、繼承法、監獄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土地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法哲學、執行法、公文程序、訴訟實務、物權法、債權法、公司法、勞動法。”《刑法論》等課程是比較完整的法學課程體系,在學習過程中還在校內設置了模擬審判活動,體現了法律理論知識與法律實踐並重的鮮明特色。

淞滬甲午戰爭爆發後,復旦大學西遷重慶北碚,法學教育大受影響,陷入低谷。當復旦大學1941改為國立大學後,法學教育再次迎來曙光。北京大學教授、擅長公司法的教授、陸俊先生和胡先生也來復旦任教。1943年中英簽訂廢除領事裁判權新約後,中國法官出現了極大的短缺。復旦大學抓住這壹發展機遇,成立了司法小組,大力培養司法實務人才。1949,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同濟大學法學院、國立應氏大學法學院被勒令關閉,並入復旦大學;1951年,光華大學法學院和大夏大學法學院也進行了合並,法律系實力進壹步增強。在65438到0952的院系調整過程中,復旦大學、聖約翰大學、東吳大學等9所高校的法律系部分並入新組建的華東政法大學。

1981復旦大學重新設立法學專業,1983恢復設立法律系;1994期間,復旦大學成立了包括法律系、國際政治系、社會學系在內的法學院。2000年6月,11,單壹法學學科的法學院成立,復旦大學法學院的事業發展在新世紀邁上了新的征程!

除此之外,還有楊洪烈、梅汝璈、陳谷元、楊兆龍、邱日清、、崔、顧、、張慧文、沈、葉、、李長道、等多位知名教授曾在我院任教。

  • 上一篇:風險管理範文。
  • 下一篇:大學生公寓安全管理措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