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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三支壹扶”考試容易嗎?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財政局:

根據《關於做好2011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23號)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政策規定,今年我省繼續采取統壹組織考試的方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目標和任務

選派15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工作;選派2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擔任村(社區)主任助理。

二、適用範圍和條件

(壹)“三支壹扶”

2011持《就業通知書》並按規定註冊的高校畢業生。

(二)“進村(社區)”

2008年及以後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擇業期間未就業,已按規定報名。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壹)發布公告

5月初,省、市(州)有關部門分別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通知,公布遴選方案等相關信息。

(二)組織註冊

1,報名時間

2011 6月25日至7月5日。

2.註冊地點

由市(州)、縣(市、區)自定。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本地區的報名工作。畢業生根據申請條件自願選擇“三支壹扶”或“進村(社區)”項目。本人持《擇業通知書》原件、畢業證、身份證及兩張照片(近期二寸彩照)到聖源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指定地點報名。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

(3)原則上畢業生只允許報考生源縣招聘崗位。因結婚導致戶籍變更的個人,可持結婚證、戶籍證明、擇業通知書等有效證件到新戶籍所在地進行登記。

(四)各市(州)應於20110前,提交20165438+甘肅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報名匯總表。

(五)發放準考證

準考證經所在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蓋章後生效,由生源所在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在考前壹周內發放給考生。

第四,考試事務

(壹)考試組織

省、市(州)、縣(市、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監察、自學考試等部門成立考試辦公室,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根據省考辦安排,省自考辦負責考場安排、準考證打印、命題、試卷制作(對於甘南州,必須準備藏卷)、試卷保管、閱卷、評分。各市(州)、縣(市、區)自學考試部門要根據本級考辦的安排,做好相關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監察部門對考試工作進行巡視和監督。

(二)考試內容(筆試)

知識全面。具體內容包括公務員基本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總分150。

(三)考試時間

2011 7月25日上午8:30-11:30。

(4)考場設置

以市(州)為單位設立考點,每個考場30人。“三支壹扶”和“進村(社區)”之間、縣(市、區)之間的考生原則上不能混在同壹考場。各市(州)考辦於7月19前將考場安排表(附件4)報送省考辦。

(五)考試費

組織考試的費用由省、市(州)財政分級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

五、指標分配和安置辦法

(1)指標分配。省人社廳根據各市州崗位需求和畢業生人數分解下達選拔指標(名額分配見附件1);各市(州)在組織報名前必須將指標分解到縣(市、區),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報省考辦。

(二)初選、體檢、公示。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根據分配指標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排序,然後按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公示後報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審核。

(3)審批、培訓和任用。“三支壹扶”人員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各市(州)應在8月10前完成相關材料的審核和報送工作。“村(社區)”人員由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三支壹扶”項目分配指標末次測試成績並列時,由縣(市、區)采取加試方式確定人選,不再追加指標。“村(社區)”項目分配指標上次考試成績出現並列時,由各縣(市、區)采取追加考試的辦法確定人選,或由各市(州)報省考辦統壹調劑解決。

兩個項目的最終人選在甘肅人事編制信息網公示了7天。公示結束後,如不影響錄取,將正式通知各市(州)。

經批準錄用的,按照贛人通〔2007〕55號、贛人通〔2006〕61號、贛人通〔2009〕15號等文件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安排工作崗位,落實工資(補貼)政策,9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

六、工作紀律

1,紀律嚴明。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所有公示都要公開,增強考試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遴選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嚴明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違反紀律的人和事必須嚴肅處理。

2.加強監管。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邀請NPC代表、CPPCC委員和新聞媒體參與對征兵工作重要環節的監督。

3.狠抓落實。各市州要嚴格執行省裏的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變通和搞加分等政策。要加強協調配合,認真落實相關要求,確保任務如期完成。

七、檢查和驗收

遴選工作完成後,省人社廳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向省政府書面報告。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附件:1,2011選調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村(社區)”分配表。

2、《2011甘肅省考試選拔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報名匯總表》

3、《2011甘肅省考試選拔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報名匯總表》

4、《考場安排表》

2010選拔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村(社區)”名額分配表。

市州“三支壹扶”進村(社區)

蘭州80 150

白銀110 150

酒泉110 150

張掖130 150

武威110 150

金昌50 60

嘉峪關市30 30

慶陽130 190

平涼130 190

天水130 190

隴南130 180

定西120 190

甘南州120 100

臨夏州120 120

總計15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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