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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中文物保護的三篇議論文

文物是國家的財產。很多人不僅不保護文物,還做壹些違法的事情。因此,從現在開始,我們應該保護文物,阻止壹些人做破壞文物的非法事情。暑假的時候,爸爸的朋友來我家玩。我正在臥室看書,突然聽到舅舅說:“聽說開古董店是壹種特別的賺錢方式。賣壹個就能掙幾萬,我們家就開。”“好!過幾天我陪妳進貨!”我急忙走出臥室,對父親和叔叔說:“國家文物法第72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古玩店,拍賣企業從事文物拍賣活動,或者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文物經營活動,不構成犯罪的,對勞動者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古玩店須經工商局許可方可開業。”“小孩子家家的管什麽呀!不要幹涉大人的事,孩子!”叔叔說:“去臥室玩吧,我們在談事情!””“叔叔,爸爸,開古董店可不是鬧著玩的!”“沒有營業執照?不要去工商局。”“之所以這麽做,是因為古代文物價值連城!”這時,舅舅點點頭,對父親說,“我認為韓毅說的有道理。我們先去工商局吧。“三個月後,我叔叔的古董店開張了。他高興地對我說:“多虧了妳,不然我的店就開不成了。看來我得研究文物保護法了。“我心裏比喝蜂蜜還甜,因為這是我第壹次用法律保護國家文物。

星期天,我和媽媽爬了長城。我哼著小曲,走在線上。突然看到壹個大媽在墻上寫:XXX,來這裏走壹趟。我很不開心。我走到亂塗亂畫的大媽面前,說:“大媽,妳不應該在城墻上亂塗亂畫。”大媽白了我壹眼,依然在墻上寫著:XXX,過來。我看到阿姨還在寫,我更生氣了。我大聲對他說:“阿姨,這是國家文物。請不要在上面亂塗。”阿姨生氣了,臉像燃著的燈籠,對我說:“孩子,妳管妳自己的事幹嘛?”“文物屬於大家,也是國家財產。妳在城墻上亂塗也是不文明的。”“阿姨,國家文物法規定,任何人不得破壞文物。阿姨臉紅了,對我說:“謝謝妳,我再也不會破壞文物了。"

今天我用法律保護了國家文物,我決定以後也要保護國家文物。

偏激

當汽車行駛在鄉村公路上時,作家馮驥才不再有寫作的沖動。以前,白磚青瓦的農家樂裏出現了不同燈光的西式尖頂和馬賽克。炊煙裊裊,小橋流水成了埋在心底的夢。馮先生開始跑來跑去,喊著:救救我們的文化遺產!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她無處不在——溶於書香,徜徉於江南小徑,盤旋於絕壁飛檐。我們被這種強烈的文化信息包圍著,但我們是有尊嚴的劊子手。忘記歷史就是背叛。我們的文化遺產是歷史的見證。秦始皇兵馬俑傲然挺立至今,隋朝大運河的波濤還在拍打著千年的堤岸。孟姜女的哭聲淒厲而悲切,追蹤者之子的聲音似乎仍縈繞在她的耳際。這些文化遺產歷經數千年的風風雨雨、繁榮昌盛、屈辱悲憤,把坎坷的心燒掉,把莊嚴呈現在世人面前。劍影遠去,長歌悲啼止,豪情泯滅。萬物隨不歸之河,唯有千年松柏向清風微語。

我們的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的靈魂。當妳徜徉於天壇,仰望蒼穹,妳被賦予了慷慨與深邃;哀悼妳對嶽飛的接近,正直感就會油然而生;當妳登上泰山和呂霄,世界將豁然開朗。我們很幸運能在這樣的氛圍中呼吸和成長。我們的先輩從古到今舉著火把,打磨鑄造著博大、不屈、向上的民族靈魂。這些文化遺產利用了我們民族為之奮鬥的雕塑。

我們的文化遺產是中國人的根。君不見,每年都有浩浩蕩蕩的海外遊子回家,在黃帝陵前捧著黃土;有沒有註意到每年都有臺灣省同胞回來祭拜媽祖。我們的文化遺產吸引了億萬中國人的心,這個民族的凝聚力是任何力量都摧毀不了的。

歷史的見證,民族的靈魂,民族的根,讓我們的文化遺產歷經千年屹立於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當妳理解了他們,千年老樹就會發光;當妳走近他們,泛黃的古籍不再晦澀;當妳正視它們的時候,所有陰郁的色彩都會消失,建築也不再是冰冷的怪物。難怪馮先生寧願放棄寫作,也不願把文化遺產從人們的視線邊緣拯救出來。可謂用心良苦!

我們昨天已經走出了閉關鎖國,在吸收外來文明的同時,也要避免破壞民族的靈魂和根。中國的文化遺產需要走向世界,展示我們燦爛的文明,需要我們中國人的精心呵護。只有這樣,中華民族才能復興,才能像鯤鵬壹樣,“直起我的雲帆,架好那很深很深的海”。

提索

首先,作為中國最珍貴的文化遺產之壹,秦始皇陵是無價之寶。兵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埋葬坑,位於陵墓東側1500米處,被譽為“世界第八大奇跡”。為研究秦朝的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提供了非常珍貴的實物資料,成為世界人類文化的寶貴財富。坑內的陶器作品是秦蘇衛軍隊的仿制品。近萬名陶瓷衛士分別以弓、箭、弩、青銅弓、矛、戟,或弩前驅,或騎馬,組成步、弩、車、騎四個兵種。秦始皇兵馬俑整體風格渾厚,健美,洗練。如果仔細觀察,臉型、發型、體態、神韻都有差異,從中可以看出秦冰來自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性格。馬濤豎起耳朵,有些張開嘴尖叫,有些閉上嘴站著不動。所有這些秦始皇兵馬俑都充滿了感人的藝術魅力。

上世紀90年代,有人提出“賣幾件文物建個博物館”。當時有全國人大代表鑒於文物工作的困境,提出了“把它當兵馬俑賣了”的議案。這本身就是壹種本末倒置的表現。這座博物館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文物而建造的。如果把文物賣了去建博物館,博物館本身永遠是可悲和可恥的。秦始皇兵馬俑是壹個整體。怎麽會因為數量多就產生“倒賣少數”的愚蠢無知的想法呢?毀了這個完整的整體,我怎麽忍心?在物質社會,“賣”字不能作為文物工作改革的出發點和突破口。

文物是壹個國家、壹個民族歷史的載體,是我們祖先智慧和創造力的見證。文物的特殊性在於不可再生。當然,我們聽說過梵高、畢加索的畫作等藝術奇觀在國與國之間被拍賣,但從未聽說有哪個國家博物館的藏品落入拍賣之列,更不可思議的是拍賣珍藏了幾個世紀的頂級收藏文化。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出賣整個民族的歷史財富。兵馬俑是無價之寶,沒人能定價。

2002年,“陜西旅遊”上市,以8000萬股賣出兵馬俑,再次引發爭議。按照陜西旅遊股份有限公司最初的設想,“兵馬俑”上市是以“黃山旅遊”(600054)的模式,通過租賃等方式將門票經營權進入股份公司,然後上市融資。目的是發展旅遊,重組資金,但要強調文物是否有經營權,文物的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這是人們最關心的。公司負責人壹再強調,不是“賣文物”,而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文物而“賣票”。目前,這種“賣兵馬俑”的方式還是壹個有爭議的話題。

當文物成為買賣的媒介,是否降低了自身的品格?靠老祖宗的寶藏來融資上市是不是不夠尊重歷史?似乎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解決的概念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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