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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林業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麽?

機構責任

1.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起草有關法規,監督實施。制定部門規章,參與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和規定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和沙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統壹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植樹造林工作。制定全國造林指導計劃,制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防止水土流失的生物措施,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國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和開發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監督國家森林采伐限額的實施,監督檢查林權證的采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和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依法須經國務院批準的征占用林地的初審, 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批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制定國家和區域濕地保護規劃,制定有關濕地保護的國家標準和法規,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社區、濕地公園的建立等保護和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濕地的國際公約。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制定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和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計,組織指導沙塵暴預測和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國際防沙治沙公約的實施。

六、組織和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制定和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與開發、疫情監測,監督管理全國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獵捕或者采集、馴養繁殖、培育、經營和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批。

七、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區劃和規劃原則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按照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推進林業改革,維護林農合法權益是林業管理者的責任。制定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制定農村林業發展和維護林農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爭議調解和林地承包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行業開發利用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情況。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林業行業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境外開發森林資源的相關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森林防火工作的職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滅火隊伍的防火工作,承擔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察職責,指導全國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國重大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預防和檢疫工作。

十壹、參與制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建議,管理和監督中央林業資金,管理中央林業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國家財政資金安排意見,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審批國家計劃和年度計劃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劃。

十二、組織和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國家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裏東街18號,是國務院主管林業工作的直屬機構。其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林業農墾部,成立於6月1949+10月1。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組建國家林業局。

2065438+2008年3月,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整合國家林業局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權屬登記職責,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整合國家林業局森林防火相關職責,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整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職責,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國家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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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車位租賃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將地上停車位出租給乙方壹事達成壹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地上停車位數量及車主車牌號

    地上車位號:車主車牌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這份合同的期限是壹年。從20年3月1日至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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