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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計價與招投標制度改革?

工程量清單計價與招投標制度改革_何_建設經濟_建設中國網隨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作為國家標準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改革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根據作者學習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經驗,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傳統定額模式進行了比較。摘要:指出了工程量清單模式下招投標制度的優勢,探討了工程量清單模式下招投標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實施工程量清單招投標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工程量清單項目招標

長期以來,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壹直按照傳統的定額模式計價,實行的是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相適應的預算定額管理制度。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管理制度在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隨著我國對外經濟的開放和與國際經濟的逐步接軌,預算定額管理制度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對如何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工程造價管理模式進行了積極探索。為適應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針對工程計價中存在的問題,按照“控制工程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思路進行了工程造價改革,工程造價管理逐步由靜態管理模式向動態管理模式轉變。但隨著建築市場的發展,這種模式明顯滯後,因為工程預算定額是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平均水平制定的,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工程造價基本屬於社會平均價格。這種平均價格可以作為市場競爭的參考價格,但不能完全反映參與企業的實際消耗和技術管理水平,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不能體現招標活動“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原則。因此,對現行的工程計價方法和工程預算定額進行更深入的改革勢在必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施,將改革以工程預算定額為基礎的計價模式,逐步形成“市場形成價格、企業自主定價的新格局”,真正把工程定價權交給企業和市場。可以說,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

壹、傳統定額模式與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區別。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是指招標人根據全國統壹的工程量清單計算規則提供工程數量,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自主報價,經評審後低價中標的工程造價計價方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傳統定額模式有本質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計價依據的屬性和特點不同:傳統定額模式中,國家是計價主體,工程造價管理以法律形式進行,而與價格行為密切相關的建築市場主體——發包人和承包人沒有決策權和定價權。建築產品價格壹般采用“量價合壹”的靜態管理模式,即通過工程預算定額確定建築產品價格。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和生產條件下,某壹單位產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資金的規定數量。雖然消耗標準是根據施工規範、典型工程設計、社會平均水平等因素制定的,但最大的弊端是政府有關部門對各種價格、管理費、利潤率的確定與市場經濟發展和企業制度改革脫節。雖然我國有全國統壹的基礎定額,但具體的預算定額是各地區、各部門自行制定的,這就導致各地區、各部門、各部門之間的管理標準不同。定價行為不規範;很難互相交流。市場競爭機制受到制約,與國際通用規則接軌難度加大,制約了對外開放和國際工程承包的發展。這種計價模式既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價格的變化,也不能反映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影響了發包方的投資積極性,剝奪了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在統壹工程量計算規則、統壹分部分項工程名稱、統壹計量單位、統壹項目編碼的原則下,國家編制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該規範是強制性標準,不是計價主體。在具體的計價過程中,招標人根據施工圖紙和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投標人提供實物工程量清單和技術措施工程量清單。根據招標人提供的統壹數量、擬建項目的描述和要求,結合項目、市場、風險和企業綜合實力,投標人自主報價。這種計價模式改變了以往預算定額中規定的施工方法、消耗水平和費用由施工企業確定,從而實現了建築產品價格的市場化。它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量價合壹的預算定額體系,為工程造價的市場化奠定了基礎。(二)價格的形成方式不同:傳統定額模式下,由於政府統壹定價、以價格指數形式統壹調整的靜態管理模式,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很難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市場價格信息等因素自行定價。工程建設的特點之壹是工程實體的消耗部分由工程設計決定,但施工方法和手段可以多種多樣,應由承包商決定。而傳統定額模式將工程實體消耗量與施工措施消耗量捆綁在壹起,固定了技術裝備、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屬於競爭機制的個體因素,不利於承包商發揮優勢,難以確定個體成本價。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過去由政府統壹定價的靜態管理模式被打破。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時,實體消耗和措施消耗是分開的。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可根據企業定額消耗量或參照國家預算定額消耗量、市場價格信息等因素,結合企業具體實力、技術裝備、施工手段和管理水平自行定價。(3)招標形式不同:價格法規定了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方式。在傳統的定額模式下,由於價格改革不到位,在招投標過程中,標底(控制價)和投標報價都是按照現行的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計算的。在招標過程中,標底(控制價)成為基準價,在壹定範圍內作為判斷投標報價有效性的標準。可以看出,傳統定額模式下計算的施工合同價格是政府指導價。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實施,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定額模式下投標報價套用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的計價方式,成為投標企業根據競爭需要、自身實力和具體需求目標,自主確定管理費和利潤水平,通過競爭以合同形式確認工程造價的計價方式。這個價格與配額模式下層層計算的價格有本質區別,也不同於簡單的“壹方願意賣,另壹方願意立刻買”的市場交易行為。既不是投標人隨意定價,也不是投標人自由競價,而是在壹定市場規則指導下,通過招標競爭,由社會確認的市場調節價。二、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優勢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為工程造價計價和招標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環境,逐步解決定額計價中不適應工程建設市場的因素,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措施,實行基於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招標制度,具有很強的優勢。(壹)充分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規範招投標行為。1984,11年6月,國家頒布了《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暫行規定》,開始在工程發包和承包中實行招投標制度。然而,無論是業主的標底還是承包商的報價都沒有超出計價規則中定額規定的範圍。這種以定額、施工圖預算、標底為中心的傳統計價模式和招投標方式,原本是想通過招投標制度的實施,將競爭機制的作用引入施工承包過程。由於建築市場發育不成熟,監管不到位,沒有得到充分發展。由於價格由政府決定,投標報價的競爭往往成為企業與預算人員的較量,容易誘使投標單位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中標,嚴重阻礙了招標市場的規範運行。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是把定價權還給企業和市場,淡化定額的法定作用,在工程招標程序中增加“詢價”環節,讓投標人詳細說明報價的合理性,低價的依據,如何保證工程質量,落實安全措施。通過投標詢價,不僅可以及時發現錯、漏、重復報價,保證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將不合理報價和低於成本報價排除在中標範圍之外,有利於維護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還可以改變“只看投標總價不看價格構成”的現象,排除“即使投標價格嚴重扭曲也能中標”的可能。在評標過程中,制定合理的衡量投標報價的基本標準,將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規範了投標人的計價行為,又從技術上避免了招投標中的弄虛作假和暗箱操作,從而規範了建設工程招投標行為市場。(二)實現量價分離,強調風險共擔,促進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後,招標人應當按照全國統壹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提供工程量清單。我們必須編制出準確的工程量清單,並承擔相應的風險。投標人必須對單位工程成本和利潤進行分析,統籌考慮,精心選擇施工方案,根據企業施工定額合理確定勞動力、材料、施工機械等要素的投入和配置,優化組合,合理控制現場成本和施工技術措施費用,確定投標價格。因此,投標人必須承擔價格風險。由於成本是價格的下限,投標人在減少投標報價的偶然技術誤差時,有足夠的空間選擇合理的投標報價向下波動範圍,掌握壹個合理的臨界點,就會使報價最低,有壹定的利潤空間。通過合理的風險分擔,促進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增強招標過程的透明度,淡化標底的作用。以往的招投標工作存在諸多弊端,導致腐敗滋生。在壹些項目中,招標人還發布了公告,並進行了登記、審查、開標、評標等壹系列程序。表面上按程序辦事,實際上存在賣標底、相互串通、相互陪同等現象。有的承包商為了中標,打通業主和評委,給他們分受賄。或者幹脆編造虛假招標文件,提供虛假文件和資料;甚至有些項目已經在開標前秘密指定承包商。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避免了工程招投標中的弄虛作假和暗箱操作,有利於廉政建設,凈化建築市場環境,規範招投標行為。消除工程量不壹致造成的投標報價誤差,詳細衡量投標企業的報價水平和合理性,有利於正確評標。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本質上是市場決定價格的過程。通過淡化標底的功能,標底將不再是中標的直接因素,取消標底評審,在招標時控制標底並公開。控制價的作用只是作為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參考的上限標準。只要投標價高於控制價,就不能成為中標人。從而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這樣就消除了標底編制對招標活動的負面影響,徹底避免了跑、冒、賴標底的現象。工程量清單和控制價的公開提高了招標工作的透明度,為承包商的競爭提供了起點。使招標過程真正符合“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4)縮短招標周期,提高社會效益。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充分發揮了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的作用,避免了招標人、審計人員和投標人對工程量的重復計算。節省大量的人、物、料,同時縮短招標時間和投標報價編制時間,克服工程量計算誤差帶來的負面影響,做到準確、合理、公正,方便招標、投標、評標的實際操作。(5)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吸引國際競爭機制。在國際上,訂立工程合同通常有幾種方式,如固定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成本加報酬合同和總承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通常通過投標人的競爭來確定工程總價。即業主和承包商按照固定的工程造價進行結算,合同價格不因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的變化而調整。其缺點是承包商往往要承擔工程量和單價的雙重風險,因此要價較高。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在整個合同期內執行同壹合同的單價,按實際完成的數量結算工程量,即定量定價合同。成本加費用合同是項目的實際成本加上付給承包商的費用。目前國際上應用最廣泛的是固定單價合同形式,國際通用土木工程合同條件也規定工程量可以變更但價格壹般不變:“對承包人來說,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程量,而綜合單價不變。由於非施工方原因或設計變更等因素導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大於合同中的工程量時,承包人可在保持單價不變的情況下,要求調整相應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單招標符合單價合同的要求,是招投標制度和造價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必然發展。

三。招標過程中工程最詳細清單計價模式的操作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壹般采用綜合單價法,即分項工程量清單單價綜合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並考慮風險因素。其他費用,如施工組織措施費、工程擔保費、保險費等包含在其他報表中。在基於清單計價的招標活動中,確定價格應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壹是以合理低價中標,二是不低於單項成本價。合理低價是指工期合理最短,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足以保證工程質量,施工措施先進、合理、可靠、最優,投標報價能夠在合理前提下足以保證工程順利完成且最低。成本價是指投標人的個人成本。在評標過程中,投標人應對評標委員會擬采取的實現低報價的措施進行答復。如果評委認為是合理的、可實現的,可以認為低報價不低於其投標人的個別成本,在評標時將被認為是有效的。1.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工程量清單壹般由業主在招標文件中提供,作為承包商計算投標報價的依據,是顯示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措施、其他工程名稱及相應工程量的詳細清單。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工程量清單的目的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為投標人提供有競爭力的報價,並作為簽訂工程合同價格的依據;另壹方面可以作為工程實施過程中因工程設計變更或索賠處理而導致新項目價格確定的依據。因此,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註意將不同等級要求的項目分開;區分同類型但不屬於同壹部分的工作內容;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將可能需要不同報價的項目分開。2.投標報價的編制壹般是由各投標單位根據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中的每壹項,結合當時市場的材料價格、勞動力市場和自身企業的管理制度,結合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地段的質量、環境的優劣、工期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慮、創優計劃等各種風險因素,認真分析投標報價。因此,投標人的各種投標實力和投標策略都可以相應地反映在報價中,從而真實地反映項目的實際成本。因此,企業應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體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設備價格查詢和比較渠道。組織專人負責企業自身投標報價資料和已完成工程竣工資料的積累,包括競爭對手資料的收集和積累,還要建立計算機數據庫和內部定額體系或報價體系。這樣可以保證在編制投標報價的過程中,能夠快速確定企業認可的項目的實際成本,從而采取壹定的報價策略進行報價。3.如何評價投標報價是否基於成本控制?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是針對目前存在的壓低底價、低於成本投標等不規範行為,防止因成本報價過低導致偷工減料、工程質量低劣的情況發生。《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計委等七部委發布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都提出了投標報價不低於成本的評標原則。這裏的成本是指企業的個體成本。評標委員會通過“合理低價中標”的原則,在所有投標人中選擇最低報價,但不低於成本。評標委員會對每壹項進行認真分析,對投標報價是否能保證工程質量,是否有偷工減料的傾向,是否有惡意降價的可能,是否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方法等做出結論。在保證質量、工期和安全的條件下,要求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選擇技術能力強、管理水平高、信譽可靠的承包商承擔本項目,既能優化資源配置,又能提高項目建設效率,努力使工程價格更符合價值基礎。四。實施工程量清單招標過程中亟待探討的問題。工程量清單招標適應了市場經濟的需要,對招標機制的完善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討論。這主要表現在價格的制定和管理上。投標報價是競爭的核心,但清單計價模式仍難以從計劃經濟的計價模式中脫胎換骨,與市場競爭機制和價格調節機制不符。以下問題需要研究和討論:1,預算定額的項目劃分目前預算定額對於項目的劃分過於詳細繁瑣,不符合工程量清單招標清單中相對粗項的要求,會造成工程量清單和投標報價的編制過於依賴定額,量價計算過於死細。因此,有必要相應完善定額項目劃分及其工程量計算規則的規定,簡化分部分項,統壹計算規則,更有利於工程最詳細清單招標的開展。2、必須註意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嚴肅性。

工程量清單計價改革實施後,工程單位特別容易放松工程量清單的質量。因此,要註重工程量清單編制的準確性和嚴肅性,加強對工程量清單編制單位行為的規範,制定工程量清單的標準格式要求,對必須包含的內容做出壹定的強制性規定;同時建立標前清單制度,投標人在開標前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進行核對。如有疑問,可在開標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詢問工程量清單。招標人復核後,工程量清單中的漏項和錯項應及時修正,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分發給所有投標人,以確保投標人和投標人雙方的合法利益。壹旦中標,除非有設計變更,否則不調整工程量清單,既提高了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又堵塞了中標後隨意修改工程量清單的漏洞,有利於竣工結算。3、大力推行企業建築定額,建立和完善企業自主定價機制。積極支持先進企業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有關規定和市場的變化,建立和完善企業定額,使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化,不斷調整和優化內部結構,以適應市場,發展自己,由市場形成價格。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宏觀調控,積極引導和監督市場的定價行為,采取切實可行的方式,依法控制建築市場惡性競爭的發生,防止低於成本價中標,保證工程質量和等級要求,防止串通投標導致的高價投標行為的發生。4.必須建立壹套科學合理的評標定標方法。要體現招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評標定標是最關鍵的環節。目前國內還缺乏這樣壹套評標方法。部分業主仍單純看重價格水平,評標過程自由隨意,規範性不強;評標中定性因素過多,定量因素過少,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開標後,議標現象依然存在,甚至公開招標也演變成了透明度極低的議標。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參照國外先進經驗,建立壹套公平、合理、科學、先進、準確的評標定標方法與之相適應,以杜絕建築市場可能出現的權錢交易,堵塞建築市場惡性競爭的漏洞,凈化建築市場環境,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我國有形建築市場健康發展。五、結論總之,工程量清單計價是建築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適應國際國內建築市場競爭的必然選擇。這對完善和發展招投標機制,建立有序的建築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將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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