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規劃國土分局規劃管理科
需要報告的材料: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
3.經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
4.地形圖;
*5.規劃設計方案審批。
其中包括: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的處理:
1.建設項目選址申請表;
2 .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文件;
3.批準的可行性報告;
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
5.提議的方案;
6.其他文件。
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的辦理:
1.工廠平面圖(較大項目需附效果圖);
2.規劃設計方案說明;
3 .《規劃設計審批》申請表;
4.基本建設計劃;
5.選址意見;
6.其他文件。
如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受理部門:規劃國土分局規劃管理科
程序:
建設單位的申請材料齊全後,由承包單位審核,報主管局長審批,然後發給《建設工程擴大設計審批通知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需要報告的材料:
1.申請《建設項目延期設計審批通知書》並提供以下材料:
(1)擴建設計、環境影響圖及說明;
(2)消防、環保、衛生防疫意見;
(三)建築擴建初步設計審批申請表;
(4)紅線圖。
2.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提交下列材料:
(1)建設項目計劃批準文件;
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
③土地證和權屬證件;
④測繪單位提供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圖;
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⑥工程建設初步設計文件及說明(包括水、暖、電、綠化、環保、消防、衛生防疫等。)、總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及設計單位資質證明。
⑦消防、衛生防疫、環保、檔案等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今天三份施工圖和三份基礎圖。
⑨特殊情況下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如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如何辦理人防工程施工許可證
受理部門:雲南省人防辦工程部,各地、州(市)人防辦工程部。
批準的對象和內容:
凡中央或外地駐滇單位及地方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外資企業等在本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由於地質、地形等條件,或待建地下室面積過小,不適宜建設。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應當繳納易地建設費。
需要辦理的手續:
1.建築設計方案提交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就修建防空地下室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書面征詢意見,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以《雲南省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見》的形式明確工程的面積、位置、防護等級和戰時用途。
2.在初步設計提交階段,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提交相關設計文件,並在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出具批準文件後,向規劃部門提交建築初步設計。
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同意,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項目可以不設計防空地下室。建設單位應當將有關施工圖紙提交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收費面積和金額。憑人防部門開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繳款單》到指定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3.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必須將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文件送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委托的審查機構進行審查。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憑審查通知書核發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建設許可證,建設單位憑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建設許可證到規劃部門審核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項目,建設單位憑銀行蓋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繳款單》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許可證》,建設單位憑《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許可證》向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審批權限和時限:
總投資10萬元的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設計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工程總投資在10萬元以下的,防空地下室設計方案由所在地省轄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必須在收到設計方案之日起05天內出具審批意見。
如何處理“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
受理部門:當地公安局
其中:建設工程消防審批意見的辦理。
壹、工作流程:提交材料-項目驗收-現場考察-選址審核-領導審批-接收意見二。驗收說明:
1,建設單位應先按繳費聯系單繳納“城市消防設施建設費”,住宅每平方米壹元(1.00元/m2),其他建築每平方米二元(2.00元/m2);
2、建設單位應準備的材料有《建設用地使用證附件》(復印件)、項目選址規劃總平面圖和付款憑證(復印件)。
3、工程選址審核,自驗收之日起三日內出具《建築工程選址消防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圖紙的審查程序和說明
壹、工作流程:填寫申報表、提交材料-項目驗收-圖紙審核-領導審批-領取意見。
二、中標通知書:
1.圖紙審批前,您需要到消防支隊對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部門、大隊的受理窗口領取《建築消防設計審核表》,按要求填寫此表,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材料壹並提交至各受理窗口。
2、建設單位應出具《建築工程部位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和裝訂成冊的A4尺寸全套施工圖。
3.圖紙審核後,妳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申報地的受理窗口領取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並按意見要求出具變更或進行施工。
4.自驗收之日起,圖紙審批時限為:壹般項目十天內,中外合資、外商獨資項目五天內;國家、省重點建設項目和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項目,在20日內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消防設計項目,在三十日內出具意見。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程序及說明
壹、工作流程:填寫申報表、提交材料-項目驗收-現場勘察-圖紙審核-領導審批-領取意見。
二、中標通知書:
1.辦理手續前,必須到消防支隊對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部門、大隊的受理窗口領取《建築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填寫並加蓋公章,連同相關材料壹並送至受理窗口。
2、裝飾工程審核應提交的資料:
(1)裝飾工程圖紙;
(2)防火材料說明;
(三)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
(四)裝修材料防火性能說明;
(5)工程消防設計說明。
3、在規定時限內到受理窗口領取《建築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4.審查時限:材料齊全並驗收合格後,五日內勘察現場,壹般工程十天內審查完畢,大型工程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出具《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
建築工程自動消防設施防火審核程序及註意事項
壹、工作流程:填寫申請表提交材料——項目驗收——現場勘察——圖紙審核——領導審批——接收意見。
二、中標通知書:
1.辦理手續前,需要到消防支隊對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部門、大隊的受理窗口領取《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按要求填寫此表,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材料壹並提交受理窗口辦理受理手續。
2.項目報批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全套施工圖紙;
②自動消防設施說明;
③擬生產產品的檢驗證書、生產許可證、產品說明及復印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及復印件,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3.材料全部驗收後,五日內進行現場檢查,十日內完成審核。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1.工作流程:填寫驗收申請表、提交材料-預驗收-材料驗收-正式驗收-填寫驗收意見-領導審批-領取驗收意見。
二、中標通知書:
1.辦理手續前,必須先到長春市消防支隊對外受理窗口或各消防部門、大隊的受理窗口領取《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填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連同相關材料壹並提交受理窗口。
2.申請驗收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二)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建築工程選址審核意見復印件;
(3)自動消防系統調試測試報告;
(4)施工記錄及相關文件;
(5)消防產品合格證。
3.資料齊全後,監理工程師應對工程進行預驗收,並出具預驗收意見。
4、預驗收項目由驗收窗口審查資料齊全,填寫驗收通知書,並在十天內安排正式驗收。
5、工程驗收後,七天內到驗收窗口領取《建築消防驗收意見書》。
如何辦理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
受理部門:當地氣象局
1,設計審查驗收。
防雷設施相關圖紙、規劃建設審核、施工資質證書等。應提交。使用非標準防雷產品時,必須將產品說明、相關文件和設計方案送防雷辦審查。
2、防雷工程施工驗收。
防雷設施隱蔽工程和防雷設施工程的分段驗收,應在各方面進行,並提前壹天通知市防雷所質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3、申請防雷設施優質工程評定的單位,必須填寫申請表,經市防雷辦投人審查審核後進行。
4、防雷設施驗收合格後,取得防雷設施合格證。
如何處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意見
受理部門:當地建設局
①勘察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②調查報告;
③施工圖紙。建設局組織專家對施工圖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由建設單位交付勘察設計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根據意見對圖紙進行修改。專家審查合格後,建設局將頒發《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證書》。
如何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
受理部門:當地建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條規定,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手續;
(二)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已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施工企業已經確定;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⑥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⑦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建築施工許可證。
如何辦理《建築工程類別批準證書》
受理部門:當地建設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建設單位應在施工招標或報建前向市造價站申領工程類別批準書復印件,承擔工程的施工企業應在簽訂工程合同前憑復印件換領工程類別批準書原件。申辦《建設項目類別核準書》,建設單位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建設項目類別核定申請表》壹式四份;
2、工程設計圖紙(批準後退回);
3、項目規劃、立項批復等相關工程資料(原件隨復印件壹起退回)。
(4)建設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憑施工準備通知書,向造價站財務室預付定額資金(費用來源已計入工程造價,屬行政事業性收費,由施工企業負責)。
(五)國有和集體投資建設項目的竣工結算,應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同意後,再報市造價站審批。經市造價站認可的工程結算可以作為調解和處理工程造價糾紛的依據。建設單位在申請工程結算審批時,應向市造價站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圖、設計變更記錄及簽約雙方簽署的相關會議紀要;
2、經承包單位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3、審批後的施工圖預算;
4、項目招標文件、項目類別核查、項目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紀要等。;
5.承包方代表在現場簽署的隱蔽工程施工簽證和技術資料;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7.經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認可並經簽約雙方認可的工程結算書;
8.其他必要的信息。
(六)受仲裁機構或司法部門委托進行工程造價鑒定,需提供的資料按前款規定辦理。
(七)工程計價定額咨詢
1,咨詢時,咨詢者應以書面形式(單位應加蓋公章)向市造價站提出問題;
2、咨詢人必須填寫《工程造價咨詢登記表》。對於壹般問題,市造價站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對爭議較大的問題,需經市造價站調查了解後作出答復;
3.咨詢時間:每周壹、二、四、五上午。
(八)市造價站每年將對我市工程造價從業人員持有的資格證書進行年度審核。持資格證書者需填寫年度業績登記表,並附編制(審查)項目的預計算書和資格證書,報市造價站年審工作組核實(具體按年審通知)。
(九)所有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單位均應持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申請人應填寫《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並向市造價站提供以下資料,由市造價站負責初審和申報。
1,單位名稱和地址;
2、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登記表及其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3、從業人員登記表及專業職稱或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4、單位成立時間、服務業績及對委托方的評價;
5.單位章程和業務範圍;
6、註冊資本證明文件;
7.其他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