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到達可能是壹種變相的晉升。
和碩分析師郭毅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職工抵房是指在壹定條件下,房地產開發商為後續項目的建設或開發,向銀行或房地產相關行業(如建築商、材料商)進行融資和貸款,將尚未售出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產權或使用權抵押出去。以工代賑也可以理解為開發商沒有辦法支付工程款而抵押給施工方的房子,是開發商支付工程款的壹種結算方式。“建築商給開發商蓋了房子,開發商沒有流動資金交錢,只好拿房子來抵賬。”郭毅說。
目前隨著樓市觀望情緒的蔓延,開發商的日子越來越難過,沒錢支付工程款,於是這種作品在市場上頻頻出現。“之前中西部地區職工到戶的現象壹直存在,但在樓市好的珠三角、長三角,職工到戶的情況會少壹些。”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於壹些本土中小開發商來說,由於無法從銀行獲得太多的資金支持,企業需要通過前期的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商先行墊付,後期賣房後再還。
李表示,正常情況下,每季度結算壹次工程款,但現在由於樓市下滑,整個銷售節奏放緩,結算周期拉長。有的開發商甚至壹年都沒有結清工程款。目前很多開發商的資金鏈異常緊張,市場環境從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兩端擠壓開發商的資金鏈,導致更大範圍內出現工人到戶的現象。
58安居客房地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博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現階段有可能並不是所有的新興房源都抵押給了工程方,不排除是開發商的壹種營銷手段。“工作抵屋本來就是行業潛規則,無法定義。目前壹些所謂的工人上門,只是因為開發商為了回籠資金,想調整價格,但是又怕引起老業主的極大反彈。所以他們也會以工人到戶的名義銷售,這是壹種變相的降價促銷。”張博說。
開發者不是免費“割肉”的。
近日,成都購房者劉女士不斷接到不同中介的推銷電話。這些中介都在推薦壹個位於成都天府新區的樓盤,說有30套房源可售,主要是130平米,最低總價233萬元。記者通過查詢該樓盤的銷售信息看到,其參考均價為21,000元-25800元/平方米,也就是說,這30套工人抵房的價格相當於8.2折,在成都已經是大利潤了。
根據媒體公布的統計數據,近期廣州已交付的樓盤數量達到10多棟。項目分布在增城、南沙、從化等郊區,也有荔灣這樣的市區。價格從幾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對於剛需購房者來說,工抵房的價格和優惠幅度相比市場價還是相當有吸引力的。那麽,這種房子能買嗎?
業內資深人士張大偉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解釋,政府相關部門並沒有明文規定開發商不得出售抵押的房屋,所以開發商出售工人抵房是合法的。只要房子手續齊全,購房合同中列明相關註意事項和條款,房子就可以買賣。開發商把房子賣給業主後,可以註銷房子的抵押。
當然,開發商並不是免費“割肉”,因為低價格往往對應著支付方式的高門檻。據業內人士透露,大部分工人到了房子就能拿到貸款,但首付比例壹般在70%以上,有的樓盤甚至要求壹次性付清全款。
“壹般來說,開發商都是在壹天結束的時候才趕到房子。低價出售這類存貨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收錢,所以會設定更高的付款條件,付款時間也比較緊。”張大偉說。
警惕五大風險。
對於施工方來說,拿到工作到戶真的很無奈。開發商給施工方的項目大多都是“雞肋”,或者小區偏僻,房子靠近馬路,或者樓層不太好,因為畢竟開發商可以把地段好的房子賣個更高的價錢。
張大偉提醒消費者,雖然工作相關的住房價格便宜,但在房產證的過程中可能會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甚至相關的法律糾紛。
第壹,存在房屋抵押未解除的風險。因為工人到來的特殊性,很多房子可能沒有抵押,甚至被查封。這種情況下,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所以購房者買房前壹定要去相關部門核實情況,避免損失。
二是存在無法過戶的風險。商品房只有經過相關部門核實後才會被批準出售,所以風險相對較小,職工到戶的情況也比商品房復雜。如果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可能無法過戶。消費者在購買時壹定要註意解除抵押的相應條件。
第三,存在新房變成二手房的風險。壹般情況下,到房的債權人不會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並備案,但如果債權人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並備案,那麽該房屋再次交易時就屬於二手房。這種情況下,消費者需要註意計算二手房的相關稅費。
第四,存在簽訂錯誤合同主體的風險。雖然房子的產權是開發商抵押給債權公司的,但是房子的產權還是屬於開發商的,所以如果想買房子,必須要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此時,購房者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
第五,出了事有找錯對象的風險。有消費者認為,購房就是向施工方買房子,有問題應該找施工方。事實上,施工方並非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合同對其不具有約束力。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壹定要謹慎,要把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寫進購房合同,以防出現問題。壹旦出現問題,開發商也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