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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清單怎麽寫

工傷賠償清單怎麽寫;

1.醫療費:工傷治療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藥費、藥費、醫藥費全額報銷;

2.住院夥食補助:住院天數×出差夥食補助標準×70%(社保繳納);

3.交通住宿費用:實際發生(社保繳納);

4.帶薪停工工資:本人工資×帶薪停工期(以勞動局鑒定為準)(公司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當地護理標準(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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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給我壹份私企工傷賠償清單?A 1。首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非常重要,這也是壹切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壹切都沒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壹年內申請;

2.工傷認定為工傷的,在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後,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薪留職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的夥食補助按妳當地標準支付;

3.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認定工傷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要求傷殘賠償;

4.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詢或撥打當地勞動部門電話12333!

醫患賠償清單怎麽寫?以下是醫療事故賠償中的賠償項目和賠償計算。如果能解決妳的問題,請采納。謝謝醫療事故糾紛律師,壹鍵通400-000-9164。

第四十六條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達成協議。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情況、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和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第四十八條已被認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的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應當遵循雙方自願的原則,賠償金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經調解,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雙方都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壹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確定具體賠償金額:

(壹)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1)醫療費用:按治療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的醫療費用。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曠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醫療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特殊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傷殘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和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自傷殘之月起最高補償30年;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普及型用具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限於死者生前或者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人,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16周歲以下的,提高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供養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根據患者實際需要的交通費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津貼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壹)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死亡的,賠償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傷殘的,補償期限不超過3年。

第五十壹條患者近親屬參加醫療事故處理所需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患者參加喪事活動的配偶、直系親屬所需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

第五十二條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壹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有工傷賠償清單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享受以下工傷待遇:

(1)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支付;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按工傷職工當地標準支付;

(5)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的,還可享受傷殘津貼(1-6)、壹次性傷殘津貼、壹次性工傷醫療津貼(5-10)、壹次性傷殘就業津貼(5-10)

交通事故賠償清單怎麽寫?孟憲江法律熱線為您解答:

包括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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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得先做法醫檢查,

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妳看離婚訴訟。夥食費。大概就是這樣。住院費我不想解釋。我出院的時候,醫院給了妳壹張住院清單,記錄妳什麽時候來的,比較解除勞動合同。妳什麽時候離開的?醫療費用就是妳在醫院的醫療費用,比如手術,交通事故確認。打鋼釘、取鋼釘都是醫療費用,但是要特別註意,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醫療費用不是100%報銷的。保險公司報銷醫療費用要看當地醫保情況。比如有些藥物或者治療不在醫療範圍內,保險公司不會承擔這些費用。唯壹的辦法就是找當事人協商報銷。護理費,顧名思義,是在妳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別人為了照顧妳的生活而支付的。誤工費,這個需要妳的工作單位出具最近三個月的工資表,保險公司會按照妳最近三個月工資表的平均值賠付。飯錢就是妳住院期間吃的錢。雖然這個沒有明確的保證,但也不能說天天吃燕窩鮑魚。按照壹般正常的壹天,不會給妳太多。

1.醫療費用:已經發生的與事故有關的費用,在排除醫療保險不承擔的費用後,予以賠償。2.住院夥食補助:住院天數*當地出差人員夥食補助標準3。護理費:住院天數*當地居民服務業標準4。誤工費:(住院天數+休假天數)*當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5。交通費:有票據,有時間,有地點,可以說明是事故相關費用6。傷殘賠償金:鑒定後按等級計算賠償金=

法律顧問團隊受傷後,賠償清單怎麽寫人身傷害賠償項目?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撫慰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財產損失、後續治療費、康復費等,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計算方法和標準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護理期應當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受害人傷殘後,應根據護理依賴程度和傷殘輔助器具準備情況確定護理等級。

4.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

5.住院夥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

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以及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從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工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職業危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賠償金。

8.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11.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被贍養人生活費的有關計算標準,按照前款規定的原則確定。

12.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壹條和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前款確定的物質損害賠償和依照第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確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原則上壹次性支付。

13.精神損害的項目和標準: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得轉讓和繼承。但是,賠償義務人已經書面承諾支付貨幣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描述:

1.超過護理、輔助器具或者殘疾賠償金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支付護理、輔助器具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義務人繼續支付五年至十年的相關費用。

2.賠償義務人要求以定期支付方式支付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和殘疾輔助器具費用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支付能力和提供的擔保,確定以定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相關費用。但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產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壹次性支付。

3.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載明每期的支付時間、方式和支付標準。實施期間如相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應及時對繳費金額進行相應調整。

4.定期支付根據補償權利人的實際壽命支付,不受本解釋中補償期限的限制。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是根據* *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的有關統計數據確定的。

5.去年:指壹審法庭辯論結束時的最後壹個統計年度。

工傷賠償上訴狀怎麽寫?壹般工傷賠償需要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寫仲裁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

如何寫工傷賠償申訴書,專業性很強。建議咨詢律師,委托律師寫書。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針對被告人的書面陳述。

投訴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基本信息,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應當寫明全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職務,律師應當寫明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

(二)有具體明確的主張;

(三)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及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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