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級傷殘的工傷可以賠多少錢?
1,醫藥費,住院夥食補助,交通費,停工工資,護理費。
2.壹次性傷殘津貼:7個月工資。
3.壹次性醫療補助:本人工資1個月。
4.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賠償程序:
1.工傷報告程序
只有在用人單位已經在工傷保險機構為勞動者辦理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這個手續。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死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於工傷,是壹個程序,是壹般工傷的第壹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定工傷,且未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不按此程序辦理。
註意兩次工傷認定:單位不提工傷認定的,工傷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機構調查查明後,應當書面通知單位和受傷人員。
3.工傷認定程序
工傷認定是指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在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完成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者期滿後,對其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是指傷殘等級鑒定。
4.協商補償程序
工傷鑒定結束後,可以按照鑒定標準計算賠償金額。單位已投工傷保險的,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按標準直接支付。沒有保險的(特別是在工傷保險機構),按照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勞動仲裁法律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訴訟
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實施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補償費的,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予以執行。
8.投訴程序
如果對生效判決不服,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個壹般比較難。
以上是邊肖為妳整理的內容。《工傷賠償法》有明確規定。工傷發生後,當事人需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要求工傷賠償。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華旅。com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三。1-6級傷殘津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按月發放。標準如下:
壹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描述:
(1)1-4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本人工資:指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