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雖然基層工商企業在維護市場準入秩序、規範交易競爭行為、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基層工商企業履職不到位、監管不力等問題依然突出。與當今經濟快速發展、監管形勢嚴峻相比,基層工商人員的素質和履職狀況仍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
第壹,觀念束縛了基層工商所的表現和監管的有效性。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四統壹”,標誌著工商部門以監管為軸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履職機制初步形成。這就要求基層工商所在日常工作中以監管為導向,正確處理監管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但實際上,由於多年來的諸多原因,很多基層工作者觀念陳舊,不思進取,監管理念不能適應新時代新責任的要求。他們為監督而監督,不能正確處理監督與發展、服務、執法、維權的關系。
第二,質量制約基層工商所的績效和監管的有效性。受隊伍結構、幹部體制和傳統業務的影響,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存在知識水平低、業務簡單膚淺、執法不規範等問題。主要表現是側重於維持簡單的傳統業務,執法技能和技巧單壹,缺乏創新能力。二是疲於應付日常工作,只限於按部就班的按常規操作,對壹些突發工作和新的執法領域束手無策。三是缺乏復合型人才,缺乏精通法律、會計知識、商品知識、計算機等現代辦案知識和技能的高技能、高精尖人才,無法涉足諸多監管領域,與實現高效監管、優質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
第三,制度影響了基層工商的績效和監管的有效性。目前,縣級以上工商機關內設機構按職能“條塊”設置,基層分支機構按監管區域“塊塊”設置。基層分支機構接受“條”“塊”雙重領導和多項業務指導,承擔轄區內來自“塊”的工商管理責任和監管風險。但由於職責分工和任務驅動,很多監管執法工作缺乏統籌協調,導致過於分散,缺乏監督指導,基層業務難以與之形成有效互動,造成壹些管理工作無所適從或疲於奔命,工作效率不高。
第四,機制限制了基層人員履職能力的提高。在人才任用機制上,受體制等因素影響,年輕化、專業化人才缺乏,幹部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完善。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內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規範。
基於以上分析,基層工商企業應提高基層工商監管效率,實現夯實基礎、履行職責的目標。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壹是認清形勢,提高對履行職責重要性的認識。當前,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環境深刻變化,對工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門履職風險更加突出。壹方面,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的監管責任明顯加重,監管對象日益多樣化,監管內容更加多樣化,監管形式更加現代化。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另壹方面,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壓力越來越大,履職風險更加突出。但是,基層執法力量和執法水平仍然比較薄弱,大量的監管對象和相對不足的監管力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使基層工商執法人員感到壓力。因此,我們要清醒認識工商行政管理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以“與時俱進、履職盡責、順應形勢、狠抓監管”的思路,找準定位,科學探索,強化監管,充分履行管理職能。
第二,提高素質,增強履職能力。基層工商部門處於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第壹線,很多具體工作需要在基層開展和落實。可以說,基層工商幹部的素質直接關系到能否履行職責,關系到工商事業的發展和工商的整體形象。因此,基層工商所要盡快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在強化素質、練好內功上下功夫,加強學習和在職培訓,抓好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壹是加強政治學習和修養,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增強執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強法律學習。執法的必要前提是知法、懂法、會用法。要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學習工商法律等法律法規,熟悉相關法律知識,並在實際工作中熟練運用,使人人成為依法行政、規範執法的行家裏手。三是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註重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提高,認真學習和鉆研商品知識、會計知識、計算機知識、寫作知識等知識和技能。,做到經常學習和操作,學會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操作技能,提高我們監管執法工作的效率。
三、強化基礎,加強建設,切實提高基層工商所履職效能。首先,優化配置,抓機制建設。壹是完善用人機制,科學任人唯賢,重視幹部交流、使用和選拔,使壹批顧全大局、業務過硬、善於學習、紮實奉獻的幹部進入執法重要崗位,成為我們基層工商執法的骨幹力量。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培訓、學習、討論、技能演練等活動,使整個執法隊伍的素質得到鍛煉和提高。三是完善執法辦案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優化執法人員、機構和職能配置,強化轄區基層分局執法監管權威,大力提升壹線執法辦案水平。四是完善績效考核體系。以激勵學習和工作實績、增強責任意識、鼓舞士氣為主要目的,開展督導考核,考核結果與幹部獎懲、選拔任用相結合,不斷完善執法隊伍管理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積極性,永葆基層工商隊伍活力和執法戰鬥力。其次,完善制度,註重團隊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是工商部門保持強大生命力和戰鬥力的基礎。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監管形勢越來越嚴峻。我們要清醒地看到我國基層執法監督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清醒地認識到加強隊伍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針對問題研究探索有效的改進措施。要加強各項制度建設,使基層工商所的工作和行為步入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要建立學習培訓制度,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規範幹部言行;建立廉政制度和廉潔行政執法;建立監督考核制度,定位員工德、能、勤、績。第三,規範言行,註重形象建設。基層工商所是執法的前沿,是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加強形象建設可以說是在基層,失敗也是在基層。面對新形勢,基層工商所隊伍要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強形象。要樹立忠於職守、廉潔自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形象;還要樹立嚴格、公平、公正的執法形象;還要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勤政高效的形象;還要註重紀律嚴明、行為端莊、姿態適中的形象,充分展示現代基層工商隊伍的良好精神風貌。
四是突出重點,全面履行職責。以監管為重點,努力做到“四統壹”。全面履行服務、發展、執法、維權等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加強服務。壹是強化服務意識,把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群眾、關註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開展各項工作時,要時刻想著服務,自覺主動、超前、優質地服務。二是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政務公開,簡化審批程序,規範業務操作,創新服務方式,讓人民群眾滿意。三是完善服務體系,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第四,大力開展服務工作,將服務融入各項管理工作。在登記、監管、執法、維權等工作中。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人民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
促進發展。圍繞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大局,把管理融入服務,把發展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出發點,把優化經濟發展作為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在履行工作職能中謀劃發展,在辦理證照時思考發展,在執法檢查中維護發展。以招商引資、企業改制、項目建設等為重點。,立足工商職能,主動提前介入,提高工作效率,簡化工作程序,把事情辦得簡單、緊急、特殊。同時,大力開展行政指導,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致力於維權。以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為重點,秉承“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熱情接待和受理群眾的消費投訴和舉報,無論是壹雙鞋、壹件衣服還是壹個手電筒,只要接到投訴,都會及時受理,妥善解決。同時,加大農村地區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投訴站和12315投訴舉報網的作用,實現維權投訴的方便、快捷、快捷,切實維護群眾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加強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責是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有力的手段是監管和執法。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履職的“重頭戲”。因此,在具體工作中,要強化責任意識,重點監管,提高監管水平,拓寬監管範圍,加大監管力度。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加強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專項檢查和整治。同時,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對危害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勇於負責,執法如山,為維護市場秩序的安全穩定盡職盡責。
總之,基層工商業是工商業事業的基礎和根基。只有在全面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前提下,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完善機制,加強隊伍建設,認真務實地履行職責,才能提高基層工商的監管執法效能,實現工商的神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