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話費
2.單位上網費用
3、單位汽車燃料費用
4、單位汽車維修費用
5.單位汽車保險費
6.財產保險費
7.非福利人員保險費
8.制服工作服
9.勞動保險費用
10,租金(包括個人)
11,房產購買費
12,在建房地產
13,裝修費
14,水費
15,電費
16,取暖費(非居民)
17,物業費
18,快遞費
19,機構會費(非社會組織)
20.培訓費
21,住宿(含本地企業)
22.會議費
23.綠化費
24、修理費用
25.銀行手續費
26、銀行的信費
27.信用認證費
28.第三方擔保費
29.辦公用品費用
30.審計費
31,報紙雜誌費
32.中介服務費
33.廣告費
34.法律咨詢服務費
這些發票必須填寫在備註欄中
案例壹:開具運輸服務發票時壹定要註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99號,2015)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在開具發票時,應當在發票備註欄填寫啟運地、到達地、車輛編號和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其中,鐵路運輸企業委托的印花稅信息可以是
案例二:鐵路運輸企業委托的印花稅信息必須註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99號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委托的印花稅信息可在發票備註欄填寫。
情況3:開具發票時必須註明提供建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2016)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勞務,自行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在發票備註欄中註明建築勞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和工程名稱。
對異地提供建築勞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備註欄除註明勞務發生地的縣(市、區)、項目名稱外,還應印有“YD”字樣。
案例四:不動產買賣或租賃發票必須註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第2065438+23號公告規定,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應當在“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和房屋產權證號,在“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並在備註欄註明不動產詳細地址。
對於租賃不動產,納稅人自行或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註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對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在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備註欄自動打印“YD”字樣。
情況5:差異開票功能開具的發票必須有備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征管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2016, 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23號)規定,增值稅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別計稅方法繳納,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的級差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抵扣金額,由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額,並在備註欄自動打印“級差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相混淆。
情況六:預付卡業務開票壹定要註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轉型試點征管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3號,2016)規定,單用途卡銷售方和卡銷售方不是同壹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卡銷售方結算的銷售貨款時,應向卡銷售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預付卡貨款已收”,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情況七:保險公司壹定要註意車船稅的收據和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機構代征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16號)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增值稅發票備註欄註明代征車船稅的信息,包括:保險單號、納稅期限(細化到月)、代征車船稅。
公司票價包括什麽?看完以上小編為妳整理的內容,妳是不是已經很清楚了?成本費用發票是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等事項的依據。合理規劃財稅事項,加強實踐能力,都需要我們熟練掌握發票相關知識。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