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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

解決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

解決公司與個人之間經濟糾紛的方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稱為勞動爭議,最重要的是懂得如何處理。拖欠勞動爭議可由當地勞動部門解決。下面詳細介紹解決公司與個人經濟糾紛的途徑。

公司與個人經濟糾紛的解決方案1壹、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

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有:

1,經濟合同糾紛案

2、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3、經濟權屬糾紛案件

4、企業破產案件

5、運輸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糾紛,是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以及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二、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有哪些?

解決經濟糾紛的方式方法有四種,即:

1.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經濟糾紛;

2.還有的調解解決經濟糾紛;

3.指定仲裁和解決經濟糾紛的機構;

4.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條件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經濟糾紛屬於什麽案件?

經濟糾紛屬於經濟案件。有合同的,就是相應的合同糾紛。如果沒有合同,也會有相應的民商事糾紛。

經濟糾紛有兩種:壹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找法網提醒您,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之間建立交易關系,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標的合法的、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解決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經濟糾紛調解應該找哪個部門?

合同糾紛調解的部門有幾種:壹是行政調解,調解部門是雙方的上級業務部門。第二,仲裁和調解,在這個解決方案中,調解部門就是仲裁機構。第三,法院調解,訴訟中也稱調解,是法院。

第二,什麽是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義務矛盾而產生的權益糾紛,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產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爭議。

經濟糾紛的原因很多,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結合我國經濟活動的情況,經濟糾紛主要有三個原因:

(壹)經濟活動的基礎不規範。不規範的依據是市場主體從事經濟活動時產生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隨處可見,導致經濟合同履行無章可循,從而產生糾紛;

(二)在經濟活動中,不嚴格遵守規則,壹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不嚴格依法辦事,根據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訂立假合同,造成糾紛;

(三)有關部門行政幹預,造成經濟糾紛的。

第三,行政復議的範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範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10復議機關受理的具體行政行為

(壹)行政處罰案件;

(二)行政強制措施案件;

(三)許可證管理案例;

(四)行政確認權案件;

(五)侵犯法定經營自主權的案件;

(六)農業承包案件;

(七)違法履行義務的案件;

(八)行政許可案件;

(九)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

(十)行政給付案件。

行政機關不服的具體行政行為

(壹)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決定;

(二)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調解、行政仲裁等民事糾紛。

解決公司和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勞動合同到期後不上班可以嗎?

合同到期,雙方合同關系終止,妳可以不直接上班。但壹般來說,妳要先完成工作的交接,然後才能不上班。

合同到期時主動提出離職

1.壹定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郵件辭職是不可能的,壹般沒有證據,而且郵件保存在企業的服務器裏,辭職的員工不容易提取到證據。這個時候,員工需要壹封書面辭職信。紙質辭職信上需要員工親筆簽名,辭職信壹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人力資源部門。

給企業的辭職信,員工如何證明自己按照勞動法的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了企業?員工此時能做的,只能是在提交書面辭職信時,向公司索要壹份辭職信的回執。

如果這不容易做到,只能在有證人的情況下完成。證人在勞動仲裁中可能有用,但在法庭上通常無效,因為證人壹般是企業的同事,法院可以將其視為利害關系人。

2、辦理工作交接。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雖然30天後不能再上班,但必須辦理工作交接。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最好寫壹份工作交接清單,以書面形式說明工作和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壹式兩份交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保留壹份,加蓋企業公章或相關人員簽字。

如果工作沒有交接,企業可以扣到交接後再發工資,交接後才發。企業在給員工轉移檔案、社保、離職證明時也可能刁難。雖然扣留檔案和社保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請參考:辭職要考慮的四個法律問題(點擊打開),但是公司經常這樣做,打官司會導致離職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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