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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必備行政法講義2010(四)

司法考試必備行政法講義2010(四)

第四章行政法和行政法的歷史發展

第壹部分:中國行政法的歷史發展

壹、起步階段(1949-1957)

這是我國行政法制開始發展壯大的時期,是我國社會主義行政法的初級階段。這壹時期,國家制定頒布了大量關於行政組織的法律法規,規定了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組織機構、職權、工作方式和職責。同時,國家還制定和頒布了大量的行政管理法規,規定了國家機關在經濟、政治、文化等事務以及人、財、物等領域的權限和管理方式。從1949到10到1956到12,國家* * *頒布行政法規829件。在此期間,國家還建立了行政監察制度和公民起訴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制度。

二、停滯破壞階段(1957-1978)

這是中國行政法制緩慢發展、徘徊、停滯、倒退的時期。“*”十年,行政法制更是飽受煎熬,滿目瘡痍。

三、改造及展示階段(1978-1989)

從1978年十壹屆三中全會到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過,是我國行政法制重建和發展的新時期。在此期間,有五項主要任務:

(1)恢復原有的法律體系,解決行政領域無法可依的問題。

(二)制定新憲法,確定行政法制的宗旨和發展方向。

(三)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

(四)建立行政立法體系,完善行政法制。

(5)建立行政和司法制度,確保公平行政。

四、向新模式發展轉型階段(1989-)

所謂“向新模式轉型”,是指行政法從原來主要適應計劃經濟的模式向現在適應市場經濟的模式轉變,從過去主要履行管理職能的模式向現在兼具管理職能和權力控制職能的模式轉變。這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壹)在行政領域確立依法行政原則。

(二)制定行政訴訟法,建立行政訴訟制度

(3)制定國家賠償法,建立行政賠償制度。

(四)制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建立公務員制度。

(五)制定《行政監督法》,完善行政法律監督。

(六)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強對行政權力行使的監督和制約。

第二節中國行政法的歷史發展

壹、“史前階段”(1949-1978)

新中國成立後的30年間,行政法在我國的學科分類目錄中壹直處於空白狀態,行政法學學科沒有建立起來。

二、創作階段(1978-1985)

王敏燦主編的《行政法概要》出版於1983,是我國第壹本行政法教材。

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行政法的教學和科研在中國全面展開,行政法作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正式確立。

三、全面發展階段(1985-1989)

1985之後,行政法在全國發展迅速,就行政法著作而言,有幾十種,包括教材、專著;既有研究中國行政法的著作,也有研究外國行政法的著作;既有英傑《政法》的著作和譯著,也有大量的論文和譯著。

四、學術流派深入發展和逐步形成階段(1989-)

1989之後,中國行政法向縱深發展,主要是質和深。這主要體現在:大量專題研究成果湧現;行政程序法的研究在行政法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研究註重理論聯系實際;出現了幾個學術流派。

第三節各國行政法的主要流派

壹、行政法主要流派的形成及其歷史背景

行政法最重要、最基本的調整對象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行政法學者對如何調整這種關系,如何分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形成什麽樣的法律秩序,有不同的見解、觀點和學說,逐漸形成了行政法的各種流派。其中主要有三個有影響的學派,即權力控制學派、管理學派和平衡學派。

控權理論主要流行於英美。

管理理論主要流行於前蘇聯、東歐國家和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

平衡論創立於20世紀90年代初,由羅教授提出。此後,平衡論在中國不斷發展和完善,並從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在行政法領域占據主導地位。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學者不同意平衡論,壹些學者仍然主張新權力控制論或新管理論。

二、行政法主要流派的基本觀點

(壹)權力控制理論的基本觀點

1,行政法的基本目的是保護私人權利和自由。

2.行政法的基本內容是控制和制約政府權力。

3.控權理論特別強調嚴格依法行政原則,主張嚴格限制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

4.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有兩種:司法審查和行政程序。

(二)管理理論的基本思想

1,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行政法的基本內容是調整國家管理關系,規定國家管理的原則和制度。

3.在管理理論中,管理原則通常被認為是法律原則,最重要的管理原則是堅持* * * * *、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制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領導。

4.行政法律關系主要是命令-服從關系,所以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是強制性和強制性。

(三)平衡理論的基本觀點

1,行政法既要保證行政法的有效實施,又要防止公民權利的濫用或非法行使。

2.行政法的基本內容是行政關系和對行政關系的監督。

3.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壹項重要基本原則,但依法行政的內涵應當重新解讀。

4.平衡論主張綜合運用行政法的各種手段,即在必要的場合使用命令和強制手段,同時在大多數場合應避免使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和行政強制手段,以淡化權力色彩。

本章思考的問題:

1.簡述功率控制理論的基本觀點。

2.簡述管理理論的基本觀點。

3.簡述平衡理論的基本觀點。

4.論中國行政法發展的社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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