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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章程?怎麽會?章程怎麽制定?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規定公司組織和活動基本規則的必備書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東協議的表述,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是公司的章程。章程具有合法性、真實性、自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

在制定公司章程時,投資者必須:

1.根據公司的特點和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世界上沒有壹個國家的憲法和另壹個國家的憲法完全壹樣,因為沒有壹個國家和其他國家完全壹樣。所以,沒有壹家公司可以完全照搬其他公司的章程。

比如公司章程大多適用《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但是,如果壹個公司只有兩個股東,他們的股份分別是51%和49%,是否有必要作此規定?因為本質上就變成了要求股東大會壹致同意。而如果兩個股東分別持股67%以上和33%以下,這壹條款的實質就是33%以下的股東沒有決策權。

(壹)章程應根據股東的特點和持股比例制定。

制定公司章程的過程,也是確定股東在未來公司經營決策中的權利和地位的過程。公司章程的合理設置是股東利益博弈的結果。而這種利益博弈與股東的特性和持股比例密不可分。

比如,對於小股東來說,擴大股東大會的投票項目比例,就相當於爭取了自己未來的話語權。如果把所有重大事項都寫進只有全體股東壹致同意才能通過的公司章程,小股東在公司經營中就更有優勢,這比通過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來保護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更有效率。

再比如董事是股東任命還是股東大會按照股權比例選舉產生。區別在於股東更喜歡由內部人管理公司還是引入外部人。

股東的特征包括股東之間的關系、利益的差異或者股東關註的事項等等。股東持股比例的不同,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章程未來的執行和公司的經營效率。

在壹個股東人數眾多、持股比例分散的公司,如果在公司章程中將公司的大部分職權設定為由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公司的運作必然是低效的。但是,在壹個只有兩三個股東,且股權比例相差很大的公司(比如分別為90%和10%),如果公司章程規定經營管理的具體事項必須股東大會壹致同意才能通過,那麽公司未來很可能陷入僵局。

(2)根據公司的行業特點和經營機制制定章程。

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決策和執行要求,不同的運行機制,都需要不同的章程。當公司章程的規定適應了公司的行業特點和執行機制,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之間的矛盾就會減少,否則,糾紛就會不斷。

在壹個需要及時快速決策的行業,或者在壹個充滿風險和機遇的市場,公司的管理權限應該更多的下放給公司經理等管理層;在壹個需要謹慎的行業,公司的管理權限應該更集中在股東大會。

當公司主要依靠人力資源經營時,股東的表決權和分紅權應與出資比例區分開來,以體現人的作用;當公司更多地以資金和設備為基礎經營時,股東的投票權和分紅權應與其出資比例相壹致,以體現資本的作用。這些都需要投資者事先考慮平衡,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二、章程應詳細、明確並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備內容,也從原則上規定了相關內容。很多中小企業的投資者往往認為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應該抄公司章程。我壹點也不知道公司章程已經失去了制定的必要。公司章程的作用其實就是把這些法律法規的內容細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此外,規定違反公司章程的後果和救濟方式也很重要。比如《公司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但是如果股東參加了會議卻拒絕在會議記錄上簽字,這意味著什麽呢?是確定股東棄權、反對還是同意?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於董事會會議的程序等等。

三。盡可能把股東關心的內容和約定寫進公司章程。

無論是公司設立協議中的約定,還是公司經營過程中股東之間就公司管理、權利限制、利益分配達成的約定,都可以也應該是公司章程的內容。同時,盡可能預測糾紛發生的可能性,建立解決機制,將是公司經營中的章程重點。

只有將這些內容寫入公司章程,成為公司運作的規則,公司股東與公司才能建立良好的關系,公司自治才能納入法律體系,受到法律保護。

擴展數據:

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規範。公司章程不僅是公司的自治條例,也是國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據。本章程具有以下功能: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最重要的條件和文件。

公司的設立程序始於公司章程的訂立,止於設立登記。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設立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之壹。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應當審查公司章程,決定批準或者登記。公司沒有章程,不能批準;公司沒有章程,不能註冊。

2.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本章程壹經有關部門批準,並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對外即發生法律效力。公司根據章程享有各種權利,承擔各種義務,符合章程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有關機關有權進行幹預和處罰。

3.本章程是公司對外業務往來的基本法律依據。

由於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和細則,包括經營宗旨、財產狀況、權利義務等。,它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方與公司進行經濟往來提供了條件和信用基礎。任何按照公司章程與公司經濟發生關聯的人,都可以依法得到有效保護。

鑒於公司章程的上述功能,有必要加強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這不僅是公司活動的需要,也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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