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
公司在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前,必須依法進行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處理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余財產。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並提交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後,可以進行註銷。
(2)註冊
在註銷過程中,公司需要到以下七個部門或機構註銷相應的賬戶:
1.社保局: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戶。
稅務局:檢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稅和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要在報紙上自行刊登,宣布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備案註銷,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銀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6.質監局:去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證照,比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以不上交)。
公司註銷材料
公司申請註銷前,應當進行公司清算,清算結束後,可以進入公司註銷申請程序。清算結束後,註銷前,公司需要出具並準備以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申請確認備案。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名,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應當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的部門提交的文件。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登記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4.經股東會或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
5.帶有取消通知的報紙樣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認定的重要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公司取消費用
公司註銷費用根據公司規模和實際情況確定,壹般在2000到8000元左右。
公司註銷的註意事項
1.公司解散時,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和清算組負責人的姓名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2.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3.有些企業在申請註銷登記前應辦理相關手續。比如有的企業要先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證,註銷這個稅務登記。
4.正在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調查的企業,應當在案件調查處理完畢後申請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