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攤面積取消消息
對於國內大部分省市來說,所購房屋的面積主要包括兩部分,壹是套內面積,二是公攤面積。公攤建築面積是指整棟建築的產權人和整棟建築的所有公共部位所分攤的建築面積。
2019,19年2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38項工程建設強制性規範全文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在《城鄉給水工程規範》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38項工程規範征求意見稿中的工程項目規範下,
詳情如下:
2.4.6住宅建築應以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據了解,這是住建部的正式文件,明確提出房屋要按套內面積交易。
2.公攤面積是誰提出的?
90年代中國還沒有公攤面積的概念,但李嘉誠在香港首創了所謂的公攤面積,沿用至今。只有中國的房子分建築面積和室內面積(也叫使用面積)。
公攤面積發展歷程:
(1)原型
在1952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體出售的,自然就沒有所謂的公攤。所以當時很少有人能把整棟樓建好,所以房子很難賣。於是壹個香港地產商為了加快回款,發明了壹個新方法,就是把樓拆了賣,每層賣給壹個人,於是壹棟五層樓賣給五個人。在律師的幫助下,在登記的時候,買了樓的5個人都* * *簽了自己有產權,所以這是規避法律問題的絕佳方式。
(2)發展
後來,這種方法被使用並得到發展和創新。但是對於有些人來說,壹樓還是有點大,很多人還是買不起。因此,為了賣得更快,香港地產商在單層銷售的基礎上再次創新,將壹層樓分割成幾個小公寓出售。在這種情況下,買房的門檻會大大降低,房子自然會賣得更好。但是這種方式有壹個嚴重的問題,因為每套公寓外觀不同,占用面積也不同,沒有辦法平分,所以各種費用都有爭議和矛盾。
(3)成型
所以後來香港地產商想出了壹個辦法,按照“公約”的模式,把整棟樓的土地和所有產權按壹定比例分配給所有住戶,於是就在這個時候買下了建築面積。至於電梯井、大堂、崗亭的占地面積,按照當初約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就是使用面積,這就是池子制度的由來。
願意匯集是為了與公眾分享。後來,公攤制度和建築面積成為香港特色的土地制度,再推至臺灣省,來到大陸,成為中國特色的不動產制度。在所有其他國家,沒有資金池這樣的概念。
三、國家住房公攤面積規定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房屋的公攤面積做出明確規定,但業內默認的標準是:6層以下低層商品房公攤系數壹般在12%左右;11層的小高層商品房分攤系數20%左右;18層以上的高層商品房分攤系數約為25%;25層以上的商品房30%左右。
根據1995《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共建築面積分攤辦法(試行)》的規定,公攤面積的相關規定如下:
1.公共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大廳及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及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2)套房(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及外墻(含山墻)之間的隔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
2.公共建築面積的計算原則
地下室、車庫等。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出售或出租的,不應計入公共建築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不計入公共建築面積。
公共建築面積按下列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的建築面積減去整棟建築各套(單元)內建築面積之和,再減去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出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的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的公共建築面積。
3.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的計算
用整棟樓的公共建築面積除以整棟樓的室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該棟樓的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4、公共建築面積分攤計算
將每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合理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以上是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消息,公攤面積是誰提出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