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壹、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100。此外,與國家法官學院聯合培訓了45名學生,與國家檢察官學院聯合培訓了45名學生。
二、學位類別及代碼。法律碩士(學位代碼410100)
三、申請條件
31 2007年7月前,全國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壹般需有學位證)的法院、檢察院、司法部門、政法部門、公安部門、人大系統幹部及相關部門從事法律執業的人員;報考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聯合培養的考生,還須具備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資格或具有師級以上法院、檢察院行政人員,並由其所在單位政治部推薦。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憑單位認可、省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他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非政法系統考生招生比例壹般不超過該校當年招生名額的20%。
四、報名方式
今年全國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首先,7月初,申請人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查詢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網上報名的開放和截止時間。預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將於7月初安排網上報名。其次,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相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成功後,系統自動生成2010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資格審查表(樣表)。請申請人批準相關信息並打印出來。最後,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在7月中旬。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拍照,打印《2010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電子照片,確認報名信息(考生簽字確認的信息,逾期不再更改)。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按國家規定在現場報名時繳納(北京地區2010國考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和網上繳納報名費的方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839號),2010年全國聯考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費。
6.外語考試的語言是英語。
七、初試日期、考試科目和參考書目。2010全國聯考於10月30日2010和10進行。每個單元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科目確定如下(復試時進行政治理論課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科目壹:專業綜合(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科目二:英語。以上兩個考試科目都是全國聯考。參考書目:在職碩士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技文獻出版社);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版)。
八、復試
1,復試時間:2011年1月。
2.復試地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3.復試科目:政治理論課和面試。
4.復試費:100元。
九。資格考試
復試報到時,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資格審查時應攜帶下列材料:
1.現場確認時打印的2010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資格審查表。政法系統考生,《資格審查表》需經所在單位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核並蓋章(電子照片需加蓋單位公章);其他部門的人員,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填寫《資格審查表》並蓋章。
2.國家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持有境外學歷或學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證(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護照等。).
十、專業設置和學習年限、費用及食宿。
(1)專業設置:法學碩士。
(2)學制:3年;
(3)學費:3.6萬元;
(4)學習方式:1-2學年,安排在京學生周末(周六日)授課;京外學生每學期集中在北京授課約1.5個月。
學習期間,我校可根據條件協助外國留學生安排校內住宿,住宿費用自理。
XI。我校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
2010報考我校在職碩士研究生的考生的成績通知書、復試通知書等通知在我校網站發布或下載。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法律碩士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老壹號辦公樓304室。
電話:010-58908075
傳真:010-58909564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1號學生公寓C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