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輿論監督應註意的問題
近年來,新聞輿論監督在弘揚正氣、維護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切身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應處理好輿論監督與司法公正和民事侵權的關系,在維護記者合法權益的同時,確保輿論監督的良性運行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壹、“世界奢侈品俱樂部訴媒體侵權案”始末
世界奢侈品俱樂部(World Luxury Club),自稱是美國政府批準和認證的國際非營利組織,是壹家專門從事奢侈品品牌管理、市場調研、數據研究和品牌知識產權保護的第三方行業機構。2012 6月14日和6月15日,《南方周末》和《新京報》分別發表文章,稱經記者調查,世奢會像壹個山寨組織,雙方官網分別轉載了文章。世界奢侈品俱樂部(北京)公司認為,涉案文章為負面不實報道,嚴重侵犯了其商業信譽和公司權益。將四家媒體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決四案被告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壹審判決,該媒體構成對世奢會名譽權的侵害。
被告不服壹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認真審查了二審期間當事人提交的大量新證據後認為,涉案文章雖指向世奢會,但從舉證責任的角度,難以認定涉案文章所依據的來源為虛假信息,涉案文章是行使媒體輿論監督權的表現,不構成對世奢會(北京)公司的誹謗和侮辱,也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2015 11.9,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撤銷壹審判決,駁回世界奢侈品俱樂部(北京)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第二,“語言犀利”不壹定構成新聞侵權。
新聞報道構成侵權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壹是存在損害事實,且該事實損害了受害方的人格;第二,記者有重大過錯,導致損害事實的發生;第三,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不可分割的法律責任。具體來說,從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的批評性報道來看,是否構成侵權也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壹是看批評性報道的主觀願望是好的還是惡意的,壹般認為是好的,有些批評應該從幫助被批評者的角度來進行,而不是從惡意攻擊、詆毀、敗壞受害者名譽的角度來進行。第二,批評所依據的事實必須是完全真實和基本的,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恰當和準確的分析。不應有主觀臆斷或道聽途說。第三,批評的話壹定要準確,不能有侮辱人格、損害名譽、惡意中傷等字眼。
“世奢會訴媒體侵權”壹案引起社會高度關註,不僅因為被訴方是媒體和訴訟結果,更因為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和定性的準確,既維護了新聞輿論的監督權,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書中有這樣的表述:爭議文章通過記者調查,引用多方觀點,參與對世界奢侈品博覽會現象的關註和討論,是行使媒體輿論監督權的行為。不可否認,文章整體基調是批判性的,部分言辭犀利,但這是批判性文章的特點,不應該否認記者寫作目的的正當性。從判決中可以看出司法權力對“批判文章的特性”的態度,即不能因為文章本身的批判態度而否定媒體從業者寫作的合法性。批評性的報道和觀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社會價值,我們不能因為被批評者的不滿而直接否定批評的合法性。通過司法判決確認媒體監督報道權的合法性,無疑是對新聞媒體行使輿論監督權的最大保護。
三、新聞輿論監督應處理好幾個關系。
1.不能影響司法公正
媒體應認真報道司法程序中的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在立案、偵查、起訴階段,我們可以對公安、偵查機關是否違反法定程序或刑訊逼供進行監督,但不能對案件的發展和案件涉及的具體法律問題發表意見或評論。在案件的審判階段,還可以對司法機關的辦案作風、是否存在影響審判結果的不公正行為進行監督,但不能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等實質性問題發表意見或評論。簡單來說,程序正義需要在陽光下進行,但實體正義需要司法機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適用法律,不能受外界影響。
2.不能侵犯公民的私權。
到目前為止,大部分與新聞媒體相關的訴訟都是侵犯名譽權的糾紛,而本文提到的“世界奢侈品俱樂部訴媒體侵權案”也是侵犯名譽權的糾紛。侵犯名譽權的新聞報道,應當根據受害人名譽受到損害、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等事實認定。這四個要素缺壹不可。本案中,世奢會作為“主動進入公眾視野,借助媒體宣傳在公眾中獲得知名度,影響社會輿論的形成、社會成員的言行,並從中獲取利益的主體”,普通公眾有權了解其來歷、背景和幕後情況,新聞媒體的曝光報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媒體的報道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不存在無中生有捏造事實損害世奢會名譽、蒙受恥辱的行為。
輿論監督,尤其是批評性報道,也容易侵犯公民的隱私權。比如,壹些記者為了獲取豐富的新聞素材或者更準確的新聞,在被采訪人拒絕采訪的情況下,利用竊聽手段獲取素材,這就是典型的侵犯隱私權。此外,還有壹些法律的灰色地帶需要媒體從業者註意,比如暗訪、偷拍。壹般來說,各國通行的做法是,除非為了重大公共利益無法獲取真實情況,壹般不采用隱蔽采訪的方式揭露違法犯罪。
3.秘密消息來源的保護
在世界奢侈品俱樂部訴媒體侵權案中,決定訴訟輸贏的關鍵因素在於證人及其證言的可靠性和真實性。壹審中,新京報雖然提交了重要證人的錄音采訪材料,但沒有提供證人的真實身份,證人也沒有出庭作證。另壹方面,世界奢侈品俱樂部申請了壹名證人出庭作證。該證人稱自己就是媒體采訪中提到的匿名員工,證明媒體報道中描述的情況與事實不符。這對媒體無疑是極為不利的。之前提供的證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受到質疑,法院不能采納和認可。
二審中,新京報社向法庭提交了多種補充證據,包括壹名重要證人化名“唐璐”的采訪錄音、書面證言、公證視頻等。二審法院確認了采訪的真實性,認為新聞媒體沒有違反真實性審查義務,沒有故意歪曲報道事實,也沒有因盡到合理審查義務而進行虛假報道,裁定媒體不構成侵權。
在媒體的輿論監督活動中,舉報人的地位非常重要,往往成為扭轉局勢的關鍵環節。但如果告密者的身份暴露,很可能會遭到報復。“世界奢侈品俱樂部訴媒體侵權案”發生後,法律界和新聞界都發出了對匿名消息來源保護機制的呼籲。壹方面,保護線人是應該堅持的新聞道德;另壹方面,司法機關在獲得確鑿有效證據的同時,也要保護證人的權益。
新聞輿論監督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世界奢侈品俱樂部訴媒體侵權”案給我們帶來重要啟示:新聞媒體在開展輿論監督活動時,必須妥善處理好輿論監督、司法公正和民事侵權的關系,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確保輿論監督的良性運行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作者寧莉莉單位: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來源:中國廣播雜誌第5期,2065 438+06;原標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權的行使與保障)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施工過程中的各類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本工程的安全工作實行“誰施工誰負責”的責任制,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制定。下面是我給妳整理的壹些模板,希望對妳有用。
蒂希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為加強施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