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公證書怎麽寫

公證書怎麽寫

★公證書怎麽寫

壹、什麽是公證?

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證明法律行為、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公民身份、財產權利和合法利益的國家認證活動。

(1)公證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公證是國家專門司法認證機構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專門認證活動。公證具有權威性、可靠性、廣泛性和普遍性,不受行業、民族、職業、行政級別和地域的限制,因此不同於其他機關的證明。

2.公證書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普遍的法律約束力。公證書具有法律上的證據效力和執行效力。公證仍然是壹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公證的法律行為,只有經過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公證書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公證書經外事機關和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後,在國外具有法律效力。

3.公證的對象是無爭議的法律行為、事件和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

4.公證是壹種非訴訟活動,是壹種預防性的法律制度。公證機構通過其認證活動預防糾紛,並為解決糾紛提供可靠的證據。

二、什麽是公證書?

公證書是公證處為當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文書。其職能是為中國公民、法人和外國有關部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可靠的證據。公證書各部分應裝訂在壹起,並加蓋公證處印章。只有在有效的情況下,才能頒發給公民或法人使用。

3.公證有哪些作用?

公證的效力是指公證書的適用範圍及其對人的法律約束力。公證的效力也稱為“公證書的效力”。公證在中國有三個作用:

(1)證據的有效性。證據的效力是指公證書是壹種具有特殊證明力的可靠證據,可以不經核實直接為接受人所用。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效力。”這是因為,公證處作為國家司法機構,通過事先調查核實,確認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因此具有無可爭辯的證明力,可以直接作為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

(2)執行效果。強制執行的效力是指經公證的債權文書收回債務或物品。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不經過訴訟程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的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構的壹項特殊職能,是法律強制力在公證活動中的體現。

(3)法律要件的效力。法律要素的有效性也稱為“法律效力”。公證法律要件的效力,是指公證證明在壹定條件下成為某種法律行為成立的必要條件時,對當事人產生的約束力。也就是說,沒有辦公卡,該行為就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公證賦予了這種行為法律約束力。《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具體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

“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公證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具體形式之壹。因此,當法律要求公證時,當事人必須履行公證手續,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第四,公證書的結構、書寫內容和方法

公證書由頭、體、尾三部分組成。

(1)頁眉。註明標題和編號,即“×××××公證書”和“(×××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公證書?

(2)正文。證言又稱證言,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證明的事項,對法律行為或者法律事實進行的陳述。?

(3)尾巴。寫明制定文書的機關全稱,並由公證員簽名蓋章,註明文書簽發日期,加蓋公章。

五、幾種常用的公證文書

(1)合同公證書

合同公證書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村民、農村承包經營戶為實現壹定的經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協議的憑證。?

(2)繼承公證書

繼承公證書是指公證處依據我國繼承法,依法證明當事人產生的繼承法律關系的法律文書。?

(三)親屬關系公證書

親屬關系公證書是指申請人請求公證處確認其與關系人之間存在壹定親屬關系的證明。其目的是確認它們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及所發生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的合法性。

(4)遺囑公證書

遺囑是公民生前處理其全部財產和其他事務,死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遺囑公證是公證人員根據遺囑人的申請,證明其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行為。公證遺囑壹般不能更改或撤銷。幾份遺囑同時存在的,以最後壹份公證的遺囑為準。遺囑公證應註意的問題:

1.遺囑是立遺囑人的單方法律行為,所以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無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遺囑行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與其行為能力相適應。

2.遺囑人應當到遺囑行為發生地或者遺囑人居住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歸遺囑人所有,其財產範圍包括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有價證券。立遺囑人可以要求證人在場。

3.申請立遺囑的公證員應提交的文件包括:(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二)遺囑人處分財產所有權的證明;(3)遺囑草案等。

4.公證機關應當對遺囑人的遺囑內容保密。

(5)婚姻狀況公證書

婚姻狀況公證是指公證機關證明公民現有婚姻狀況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種公證主要用於中國公民辦理結婚、定居、繼承、留學等法律手續。婚姻狀況公證的種類有結婚公證、未婚公證、離婚公證、喪偶公證。辦理婚姻狀況公證應註意的問題有:

1.涉外婚姻狀況公證的申請人應當向當事人住所地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申請人還應提供以下證件:(1)本人身份證件;(2)夫妻壹方的結婚證、離婚證、死亡證明;(三)其他證明婚姻狀況的文件。

3.如果婚姻沒有登記,而是按照當地習俗結婚,其公證屬於婚姻公證的範圍,但其公證格式與婚姻公證不同。

4.用於外事活動的,應當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和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認證。但是,文件使用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免除領事認證的除外。

(6)婚前財產公證書

婚前財產約定是指男女雙方對婚前全部財產不作為,婚後擁有財產的約定。婚前財產所有權的約定,婚前婚後都可以辦理,不受登記與否的限制。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對上述婚前財產協議進行公證,以增強協議的公信力。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性地稱之為“婚前財產公證”。

此外,還有出生證、收養證、專業崗位證、國籍證等。

不及物動詞公證書範本

(1)xx合同公證書

(××)第××號

茲證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和×××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經查,上述雙方的簽訂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雙方在合同上的簽字和蓋章是真實的;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二)繼承權公證書

(××)第××號

被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生前住址)

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及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繼承人:×××(同上,應指定幾個繼承人)

經審理查明,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出賣死者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第十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名單)* * *繼承。(如有代位繼承的情況,應說明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放棄繼承的,應寫明是誰放棄繼承,如何處理部分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三)出生公證書

(××)第××號

茲證明×××出生於××××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四)收養公證書

(××)第××號

XX於XX年XX月XX日被收養。養父是XXX,養母是XXX。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五)專業職務公證書

(××)第××號

根據(授予該職務的主管機關)出具的××(或根據檔案中的記錄)證明,茲證明××(男或女,出生於×××××××××××××××××××××××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六)國籍公證書

(××)第××號

根據號碼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登記機關在×××的記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7)遺囑公證書

(××)第××號

茲證明×××(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現住址)在×××(地點或公證處)當著本人和××(其他公證員或見證人)的面,在遺囑上簽名(或蓋章)以茲證明。

經查,遺囑人的行為和遺囑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合法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8)婚姻狀況公證書

1.結婚證書

(××)第××號

茲證明×××(男,出生於×××年×××月××日)和×××(女,出生於×××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2.未婚公證書

(××)第××號

茲證明×××(男或女,出生於×××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3.離婚證

(××)第××號

茲證明×××(男,出生於×××年×××月××日)和×××(女,出生於×××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4.夫妻關系公證書

(××)第××號

根據×××(調查材料、當地證明等。),茲證明×××(男,出生於×××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九)經公證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第××號

根據XXX公司的證明,茲證明XXX(男女不限,出生於年月日)年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10)親屬關系公證書。

(××)第××號

茲證明×××(性別,出生日期)的配偶為×××(出生日期),婚後僅生×××(出生日期):長子×××(出生日期),次子×××(出生日期),女兒×××(出生日期),有(無)收養子女;其父為×××(出生日期),其母為×××(出生日期)(死者須註明死亡時間及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 *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人(簽名)

* * * *年* *月* *日

  • 上一篇:工商部門關於公益捐贈的規定
  • 下一篇:2013內蒙古烏海市民兵武器裝備倉庫招聘倉庫看守員公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