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如何制定供電所應急預案?以下是我為大家準備的供電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1供電所供電應急預案,壹般規定
1.1的編制目的
為了正確有效地保障供電所供電營業區的安全可靠供電,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的生活、生產和經營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編譯基礎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陜西省地方電力公司關於加強電網安全運行維護管理的緊急通知》及集團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供電所為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安全可靠供電、預防配電網突發事件、處理搶修和解決因缺電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理
1.4.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政策,落實安全供電、事故防範和搶修措施,有效保證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依靠當地政府和各部門的密切配合,加強安全用電和保護電力設施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安全用電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事件的能力。
1.4.2統壹指揮。供電所供電搶修隊統壹指揮營業區域內的安全供電、事故搶修和供電恢復。
1.4.3保證重點。跟隨?保證重點區域、重點客戶、居民的用電?保證人民生活用電和轄區內黨政機關、部隊、廣播電臺、交通樞紐、重大社會活動場所可靠用電的原則,避免因停電造成社會動蕩。由於電力供需矛盾,確實需要限電的時候,應該按照?先錯峰,後避峰,再限電,最後拉路?原則上,按照《超電網供電能力限制順序表》和《緊急拉路順序表》執行。
2.組織和職責
2.1供電搶修隊
2.1.1供電所成立供電搶修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該小組負責組織和安排保障供電的各項應急工作,成員包括供電所全體員工。
2.1.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總監:全面負責供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定並實施防範措施,確保安全可靠供電;
2)安全工程師:監督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並嚴格執行?兩票?、?三個系統?,加強儀器的管理;
3)線路專人:負責區域內高低壓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巡檢;
4)庫管員:根據標準化供電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搶修物資和備件,保證數量滿足搶修和應急供電方案的需要。
2.2供電搶修隊的主要職責
2.2.1落實縣電業局保障供電的各項措施,接受電業局保障供電領導小組的領導。
2.2.2及時向電業局匯報業務區域的用電安全情況。
2.2.3負責業務區域內10kv和0.4線路的安全運行、維護和檢修管理。
2.2.4負責配電設備的巡視、維護、預防性試驗和缺陷管理。
2.2.5負責檢查處理配電網事故隱患,處理突發事件。
2.2.6負責協調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做好用電檢查,引導客戶安全、經濟、合法用電,維護正常供電秩序。
2.2.7做好本業務區域的負荷預測工作。
3.初步準備
3.1安全供電責任
3.1.1各支線巡邏和安全供電責任落實到人、各站、區,巡邏和安全供電責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實到人。
3.1.2按有關規定要求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試驗、維護和修理,記錄設備缺陷並按缺陷等級進行分類。
3.1.3臨時停電檢修和事故搶修應遵循?安全第壹?目的,嚴格執行搶修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加強間接帶作業管理,加強對違章作業的處罰。
3.1.4應采取措施提前解決超載線路或車站。(例如,有條件的可轉移負載等。)
3.2電力應急服務的工作內容
3.2.1供電所公布電力應急服務電話號碼,受理供電營業區搶修應急電話,24小時為客戶提供服務,及時將搶修信息傳遞給配電應急搶修人員。加強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禁止他人接班,並做好值班記錄。
3.2.2組織搶修隊伍、車輛和工具,確保各類供電故障得到及時處理。
3.2.3供電所與縣電力局之間的電力調度應通過電話和傳真進行保護,確保通訊暢通。
3.2.4配電搶修人員應文明服務,方便客戶,不得延誤搶修時間。
3.2.5配電搶修人員應在工作中預見事故,對可能發生的洪水、地震、洪水、風霧災害提前做好準備,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3.3物質和人員支持
3.3.1根據標準化供電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搶修物資和備件,並保證數量滿足搶修和應急供電方案的需要。
3.3.2供電所應根據實際情況調動技術骨幹,確保安全供電和搶修,及時解決現場技術問題,盡快恢復供電。
4、故障分類
4.1 10kv線路停電。
4.1.1.饋線跳閘和單相接地故障;
4.1.2.饋線出現倒極和斷線;
4.1.3配電變壓器事故;
4.1.4饋線、支路斷路器、隔離開關和避雷器損壞事故;
4.2低壓線路、配電櫃停電事故;
4.2.1低壓線路停電事故;
4.2.2配電櫃發生事故;
4.2.3低壓用戶停電事故;
5、事件響應和應急支持
5.1事件報告
凡發生停電事故或配電設備損壞事故,應及時或隱瞞向電業局報告。
5.2事件響應
5.2.1饋線跳閘,單相接地停電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變電站通知後,應立即向供電所主任匯報,由供電所主任安排人員。
?www.lunwenwang.com?!)根據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動作分析,初步判斷故障範圍;
2)主任應根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的要求,安排壹個巡視小組(至少2人)進行線路巡視。
3)檢查時,重點檢查幹線和復雜支線,以及交叉、電線、電桿、金具等。
4)巡線人員發現故障點後,應立即將故障位置、線路名稱、現場詳細情況、初步處理方案及所需資料報告供電所所長,供電所所長向主管領導及部門匯報;
5)經縣電業局主管領導批準,由局長統壹指揮,由專人和技術人員組成工作班進行搶修。
6)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搶修單,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組織人員搶修;
7)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無問題後,責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8)主任向主管領導和調度匯報,組織恢復供電;
5.2.2饋線發生掉桿、斷線等停電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倒桿斷線事故報告後,立即向記者詢問事故地點和大致原因;
2)供電所所長和值班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查看,是否發現電線電纜斷裂。
落點或懸在空中,應盡量防止行人靠近8米以內的斷線,並立即切斷電源,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現場情況並拿出初步處理方案;
3);經縣電業局主管領導批準,由局長統壹指揮,工作班成員由專人和技術安全人員組成。
4)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搶修單,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組織工作人員搶修;
5)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無問題後,責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6)負責人向主管領導和調度匯報工作結束,確認後組織恢復供電;
5.2.3配電變壓器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配電變壓器故障信息後,應立即向所長報告,所長和值班人員到事故現場調查、切斷電源,並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故障情況;
2)經甘泉縣電業局主管領導批準,由局長統壹指揮,工作班成員由專人和技術人員組成。
3)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搶修單,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組織工作人員搶修;
4)在變壓器臺下方設置安全圍欄,防止行人靠近;
5)檢測故障配電變壓器,分析初步檢查結果;巡視開關櫃和低壓線路,綜合判斷配電變壓器能否運行。工作負責人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匯報配電變壓器故障;
6)配電變壓器因過載或其他原因不能運行,需要更換時,由生技部或主管領導安排設備、運輸車輛、吊車,工作負責人統壹指揮更換配電變壓器;
7)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檢查儀器、材料是否遺留在設備上,然後命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8)工作負責人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匯報,組織恢復供電;
5.2.4饋線、饋線斷路器、隔離開關、避雷器損壞。
1)值班人員接到饋線及饋線斷路器失靈的信息後,應立即向主任報告;
2)主任和值班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查看,立即切斷電源,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匯報現場情況,並拿出初步處理方案;
3)經縣電業局主管領導批準,由局長統壹指揮,專人和安全工程師為工作班成員,主管部門安排人員在現場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4)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搶修單,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組織工作人員搶修;
5)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無問題後,責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6)負責人向主管領導和調度員匯報,確認後組織恢復供電;
5.2.5低壓線路停電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詢問報案人的位置、區域、姓名,並立即向所長匯報,由所長安排人員前往現場調查,並拿出初步處理方案;
2)經縣電業局生物技術處批準,由主任統壹指揮,專人、技術安全員等。是工人階級的成員;
3)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緊急搶修單,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組織工作人員搶修;
4)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故障處理進行驗收,無問題後,命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5)工作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報告工作全部結束,確認後組織恢復供電;
5.2.6配電櫃發生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詢問報案人的位置、區域、姓名,並立即向所長匯報,由所長安排人員前往現場查看,並拿出初步處理方案;
2)經縣電業局生物技術處批準,由主任統壹指揮,專人、技術安全員等。是工人階級的成員;
3)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或搶修單,先斷開低壓分路開關,再拉開配電變壓器高壓側金具,在配電變壓器低壓引線及各支路掛壹組接地線;履行許可手續後,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防範措施,進行兩次交底,並組織工作人員進行修復;
4)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對故障處理過程進行驗收,無問題後,責令工作人員拆除接地線,清點數量,終止工作票;
5)工作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匯報
機房匯報全部結束,確認後恢復供電;
5.2.7低壓用戶停電事故。
1)供電所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詢問報案人的位置和姓名,並立即向所長報告;
2)總監應進行統壹指揮,安排專人和技術人員等。根據現場檢查判斷故障,如漏電保護器故障、低壓斷路器燒毀等。,並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組織搶修和故障排除;
6.後處理
6.1事故調查
發生停電事故,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明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和事故責任,提出防範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
6.2改進措施
事故發生後,供電所及時分析事故發生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進壹步改進和提高安全可靠供電管理水平的具體措施。
7.宣傳和培訓
7.1宣傳
7.1.1加強安全可靠供電的宣傳教育,提高各級人員對安全可靠供電預案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崗位間的配合,落實各自的責任和任務,確保預案的有效實施。
7.1.2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線路操作和電力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7.2培訓
7.2.1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及技術競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通過培訓真正做到按規定上崗。
8.補充條款
8.1計劃的管理和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供電所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8.2計劃的實施時間
本計劃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
8.3附錄
8.3.1電源限制順序表
8.3.2電源值班表
8.3.3節電事故處理流程圖
8.3.4供電站人員崗位
與供電所應急預案相關的物品:
1.安全應急計劃
2.停電應急計劃
3.汛期應急預案
4.維穩應急預案
5.雪災應急預案
6.夏季應急計劃
7.反恐應急計劃
8.應急預案演練總結
9.校園安全應急計劃
10.CT機房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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