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古代僧人的地位有多高?為什麽把和尚寫成妓女?

古代僧人的地位有多高?為什麽把和尚寫成妓女?

縱觀中國古代文學的歷史,自元明清以來,僧人形象就壹直存在走向反面的現象。比如雜劇《竹烏聽秦貴之小兒貞操》,小說《水滸傳·金瓶梅》三言二拍,都有犯色戒的僧尼形象。水滸傳中的裴如海、金瓶梅、潘金蓮請壹個和尚給武大郎打工,出現了“壹個字和尚,兩個字和尚,三個字鬼樂官,四個字餓鬼”的打油詩。

僧侶形象的變化與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統治者對宗教的態度有關。佛教最初傳入中國時,其組織模式沿襲了印度僧團制。僧侶只尊重僧侶群體的內部規則——禮義之度,組織脫離世俗政權,自成體系。但很快引來了世俗統治者的不滿,導致佛教滅絕。

從東晉開始,世俗統治者與僧侶之間的紛爭就從未停止過,直到唐玄宗統治時期,他們之間的紛爭才以國王的勝利而告終。所以,從此,信教的人在世俗世界中就成了“其他民族的人”,不僅要受王室法律的管理,還要受王朝價值觀的改造。

僧尼的身份管理制度稱為“度牒”,即身份證件。這壹制度自南北朝時期就已存在,並為後世所延續。元朝皇帝崇佛,從法律上確認喇嘛的崇高地位,喇嘛要砍斷手,罵他們拔舌頭。普通的和尚願意違背戒律。當時由於僧書管理不嚴,僧人數量壹度超過200萬,難免有是非。而且大量僧侶結合民間宗教成為煽動民間起義的宣傳工具。

自從明太祖出家並深刻認識到宗教作為宣傳和動員工具的力量後,明太祖在宗教管理方面花了壹些時間,試圖通過“神道之教”將佛教和道教納入儒家等級體系。因此,明太祖對寺廟和僧侶的類型、性質和責任作了詳細的規定。

首先,世界上的寺院和僧侶按照行政順序分為三類:禪、道、教。禪,禪;演講者,重新研究佛教原理的天臺和華嚴;老師,念咒和用瑜伽進行秘密儀式的僧侶。三類僧人都要參加國考,考試合格後才能頒發官證。其中,進行瑜伽儀式的僧人,考試中不考經文原理,只考現場進行儀式和念經的熟練程度和準確性。門檻不高。

其次,明太祖制定了壹系列關於寺廟的法規。廟裏壹定要有壹個砧道士,負責處理廟裏的世俗事務,比如錢糧出納,官方往來等。僧侶被禁止外出與當局交朋友。禪宗和佛教的僧人,除非遊客要求,不允許隨便離開寺廟,必須與日常社會保持距離。但因為和尚要做事,所以可以隨意接觸世俗社會,進出小鎮不會有麻煩。同時,雖然明太祖在《佛典》中明確規定,修行所需的各種物品的價格以及修行本身所要收取的費用在現實中並沒有規定,實際收取的費用可能遠高於明初規定的費用。

到了明代,出家這種特殊的教僧實踐成為普通人接觸佛教的主要窗口。他們與世俗世界聯系緊密,所以他們的言行很容易被世人看到,他們的不良行為傳播甚廣。僧人居住的寺院很多:“雖然中國的寺院數量和三派比例不祥,但根據現行的明朝地方誌,兩地比例如下:湖州府,37個寺院,6個寺院,24個寺院,17個不明教派,***84個寺院,安塘251個寺院;佛教寺廟71座,佛教寺廟23座,佛教寺廟31座,不明教派6座,131 * * *,合並寺廟558座。”而且明朝規定僧人不足30人的寺廟要合並或者撤掉,可見受教僧人數量之龐大。

這種和尚,不用掌握法規原理,考試相對簡單,和修路挖千年龍王的村民關系密切,合法收入不低,自然吸引了很多人,包括很多逐漸抹黑和尚的犯罪分子。而這種負面評價正是官方樂見的。

  • 上一篇:公司準備簽內部員工手冊,內容和勞動法的規定不壹樣,有壹些違規。
  • 下一篇:版權聲明怎麽寫——網站版權聲明怎麽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