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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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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均為_ _ _ _ _ _ _ _ _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甲乙雙方充分理解各自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並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第二條。原股東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已辭去_ _ _ _ _ _ _ _有限公司的壹切職務,上述公司任何期間的任何損益均與其無關。
第三條。標的物和轉讓價格
1.甲方作為原股東,轉讓其所持有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全部股權
2.股東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股東乙方在公司中的股權由占公司註冊資本的_ _ _ _ _ _ _ _ _ _ %的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變更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四條。轉移支付的支付
1.本協議生效後_ _ _ _ _ _ _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轉讓款。
2.乙方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擔保
1.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是所轉讓股權的真實持有人,並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不在股權上設定任何抵押或質押,不涉及任何糾紛或訴訟。
3.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表明目標公司的所有資產和負債,並保證如實記錄。
4.本協議生效前目標公司的表外債務由股權轉讓前目標公司股東按各自股份比例承擔。
第六條。股權轉讓
1.負責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股權轉讓的審批和工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簽署後,在股權轉讓審批和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前,不得利用其股東身份從事任何損害受讓方權益的活動。
3.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在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完成。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轉讓手續完成後,乙方將擁有有限公司_ _ _ _ _ _ _ _%的股份並享有相應的權益,轉讓方的股東地位和股東權益將喪失。
2.乙方應按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3.甲方應為乙方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協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協議變更
1.本協議正式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
2.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如果協商不能達成壹致,本協議仍然有效。
4.任何壹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九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 _ _ _ _ _ _ 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或提交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協定》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_ _ _ _ _ _ _ _ _ _各種情況下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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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和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壹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變更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對股東及其出資的記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無需股東大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