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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筒車間存在安全隱患和危險源辨識。有哪些風險因素,如何預防?

風險評估管理系統1,1。目的和適用範圍識別和評價公司存在的危險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並加以控制,以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確保安全生產。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的安全評價和控制。2.2.1正常狀態是指正常生產時的狀態。2.2異常狀態是指生產活動中開、停、檢修條件下的危險因素與正常狀態有較大差異的狀態。2.3緊急狀態是指事故可能對生產活動造成巨大危害的狀態。3、3、職責3.1公司經理負責本單位危險源辨識、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組織領導,負責建立安全評價小組,組織本單位範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確定重大和巨大風險,提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監督本單位危險源的控制。3.2辦公室應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人員經過適當培訓,以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工作。3.3各小組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危害進行識別和評價,並實施控制。4, 4.工作程序4.14.1壹般規定4.1.1本單位的重大風險主要是機電設備故障、皮帶故障和電氣設備故障。4.1.2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依據:(1)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要求;(2)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3)行業頒布的法律法規要求;(4)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4.1.3風險因素分類原則風險因素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類:ⅰ級:需要立即控制的風險因素;ⅱ級:近期需要控制的風險因素;第三級:未來需要采取措施控制的風險因素;ⅳ級:不需要控制的風險因素;4.24.2風險評估的組織與管理4.2.1單位向公司安全監管部申報,委托有資質的安全評估部門每年對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正常狀態)中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通過評估找出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和有害因素,確定危險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和建議。4.2.2異常或緊急活動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應在活動開始前進行(如拆遷、新改擴建項目、維修項目、開停工、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較重要的工藝變更和設備變更等)。).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在公司安全監督部的指導下進行。辦公室應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組成的評估小組,在公司經理的指導下工作,並鼓勵其他員工參與確定危害和影響。4.2.3單位應通過各種渠道對風險評估工作組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其熟悉工藝技術、安全健康管理知識、法律法規要求的知識、常見危害識別、風險評估方法和技能。4.34.3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的範圍應包括:4.3.1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4.3.2工作場所所有人員的活動。4.3.3工作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安全防護用品和產品。4.3.4規劃、設計和施工、調試和運行階段。4.3.5事故和潛在緊急情況。4.3.6原材料和產品的運輸和使用。4.3.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3.8丟棄、棄置、拆除和處置。4.3.9氣候、地震和其他自然災害。4.4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應考慮4.4.1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未來4.4.2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4.4.3六種危害因素:物理危害和危害因素;化學危害和危險因素;生物危害和危害因素;生理危害和有害因素;行為風險和有害因素;其他危害和危害因素4.54.5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的方法4.5.1評價者應根據被評價對象的作業性質和危害復雜程度,選擇壹種或多種危害辨識方法的組合,包括: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和危害前分析。4.5.2在選擇識別方法時,應考慮:(1)活動或作業的性質;(2)過程或系統的發展階段;(3)危害分析的目的;(4)被分析系統和危險的復雜性和規模;(五)潛在風險;(6)現有人力資源、專家成員和其他資源;(7)信息和數據的有效性;(8)是否是法律或合同要求的。4.5.3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的步驟根據崗位進行劃分。作業活動的劃分可以根據生產過程的階段、地理區域、設備、作業任務和生產階段進行劃分,也可以結合上述方法進行劃分。如:開車、停車、設備維修、突然停電、停水、正常操作、吊裝、動火等。按以下順序識別設備和設施的危險;場地:地質、地形、周邊環境、氣象條件等。工廠布局:功能分區、危險設施布局、安全距離等。建築物和構築物;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裝置、機械、電力、專用設備等。工作場所:粉塵、噪聲、振動;工時制度、女職工保護、體力勞動強度等。;管理設施、急救設施和輔助設施。在識別危險之前,列出要分析的設備和設施。4.64.6辨識危險源的來源和性質4.6.1辨識危險源時,應考慮以下問題:(1)存在哪些危險源(危險源)(2)誰(什麽)會受到危害(3)危險源將如何發生4.6.2評估人員應進行現場觀察和收集資料,確定評估對象。(2)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錯誤動作、不按規定方法操作,以及壹些不安全行為(制造危險狀態);(3)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監督、檢查、事故預防、應急管理、操作人員的安排、防護設備的缺乏、工藝和操作方法的管理。4.6.3在危險源辨識中,應充分考慮危險源的來源和性質:(1)火災和爆炸;(2)沖擊和影響;(3)中毒和觸電;(4)暴露於物理危害的工作環境;(5)工效學因素(如工作環境或位置的適宜性、重復性工作等。);(6)設備的腐蝕和缺陷;(7)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等。4.6.4危害識別應考慮過去或未來的作業、產品或服務可能造成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影響,包括過去生產、損耗、廢棄和處置活動遺留的潛在危害和影響。同時,還應考慮異常情況(包括啟動、停工、維護、停工、項目啟動/結束等意外運行情況)、事故和潛在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緊急疏散、人員傷亡或重大環境汙染)。4.74.7風險評估和影響評估小組應對已識別的危險事故和事件進行科學評估,確定危險的最大程度和可能影響的最大範圍,以便采取有效或適當的控制措施,將風險降低或控制在可容忍的水平。具體步驟包括:4.7.1決定已識別的危害和影響有多嚴重,重點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程度。4.7.2評估危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重點關註危險發生的條件(如正常、異常或緊急情況),現場是否有控制措施(包括個人防護設備、應急措施和員工培訓),事件或事故壹旦發生是否被發現或感知,以前是否發生過類似事故,人們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率;4.7.3風險評估標準結合已識別的危險事件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確定風險的大小和風險是否可以承受。風險評估結果可分為以下幾類:(1)輕微或可忽略風險(L× S = 1 ~ 3) (2)可容忍(r = 4 ~ 8) (3)中度(r = 9 ~ 12) (4)重大風險(r)風險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標準見下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標準等級標準5場地未采取預防、監測、保護或控制措施, 或無法發現危害的發生(無監控系統),或此類事故通常在正常情況下發生或事件4中危害的發生不易被發現,現場無監控系統或任何監控,或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實施或控制措施不當。 或危險經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3.無防護措施(如無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未按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或危險源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控系統),或已被監控,或過去發生過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過類似事故或事件;2.壹旦發生危險,能及時發現並定期監測,或現場有預防和控制措施。並能有效實施,或對過去意外發生的危險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預防、監控、保護和控制措施,或員工安全意識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的事故或事件風險後,判斷結果嚴重程度的準則如下表所示: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級別;財產損失/萬元停工;企業形象;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死亡> 50臺設備(> 2臺)或設備停機;在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可能違反法律和標準;喪失勞動能力> 252臺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並且,省影響3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政策、制度、規定,如截肢、骨折、聽力損失、慢性病> 101。區域影響2不符合公司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輕傷,間歇性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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