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權人在名下買房後賣房怎麽辦?
雙方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請雙方認可的人調解。調解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五條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因超越經營範圍而認定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合同的不生效、無效、撤銷或者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二、實名買房有什麽風險?
(1)名下購房,是指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他人名下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實際購房人或真實購房人,借款人為登記購房人。
(2)實際出資人為何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他人名下?壹般來說,原因如下:
1,規避法律或政策:
購買房產需要壹定的資質。其實買家沒有資格買,註冊買家有資格買是最常見的情況。比如有的人不具備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想買這樣的房子,只能以別人的名義買房。
2、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務人有權要求債務人以其全部動產或者不動產清償債務。有些債務人為了隱藏財產,惡意逃廢債務,提前將房屋登記在他人(通常是親戚)名下,給債務人和法院造成沒有財產的假象。
3、貪圖便宜享受折扣:
比如只有城鎮戶口的職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者不具備此類貸款資格,所以以他人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
4、簡化手續,減免稅費:
比如父母為了規避未來可能征收的遺產稅,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買房。
(3)法律上,名下買房有很多風險:
1.登記購買人反悔,拒不承認名下購買或者登記購買人死亡,其繼承人不知道也不承認名下購買。
2.第三方反對登記的買方將財產轉讓給事實上的買方。實踐中,雙方約定以本人名義購房時,事實購房人認為該姓名與登記購房人的配偶無關,真正的所有人是本人。但登記購房人的配偶往往對《民法典》的規定提出異議,否認名下購房的事實,確認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3.財產被登記購買人處分(轉讓或抵押)或被法院執行。
三、實名買房協議怎麽寫?
這種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即使妳借名成功買房,由於房產證上的簽名不是實際買受人,如果實際買受人和名人買房後發生房產糾紛,那麽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參考範本:借名購房協議(範本)甲方:(丈夫)身份證號碼:(妻子)身份證號碼:乙方:(丈夫)身份證號碼:(妻子)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就乙方以甲方名義購房事宜達成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遵守:1 .基本事實1。2.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實際購房款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乙方是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和實際所有人。3.基於上述事實,雙方特簽訂本協議,明確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具體的操作方案,請* * *遵守。二。購房手續1。甲方願意配合乙方辦理上述相關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協議》和《居間服務協議》,以及辦理繳納相關稅費手續,辦理房產證過戶。以上手續由甲方親自辦理,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給乙方,乙方具體辦理。相關協議內容涉及的條件及辦理相關手續的條件由乙方決定..2.乙方以甲方名義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後,所有與購房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購房款、契稅、個人所得稅和中介費,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與該房屋相關的付款憑證和證明,如購房合同、房產證、房款收據、契稅憑證等,均由乙方持有和保管..3.如需以甲方名義貸款,甲方同意配合,但乙方應保證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乙方應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在沒有實際損失或損失不確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乙方延遲付款時間和每天人民幣的標準支付違約金。4.如因本次購房與賣方或中介及其他相關方發生糾紛,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代為處理,甲方提供相應手續予以配合,壹切後果實際由乙方承擔..三。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1。該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包括該房屋及日後相關裝修和相關附屬設施,其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實際占有和使用該房屋。即乙方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2.物業產生的壹切費用,包括物業費、水電費、裝修費、維修費等。,包括未來因持有該房產而可能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承擔..3.乙方有權出租該房屋,必要時甲方可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租賃所得歸乙方所有,但所有因租賃而產生的稅費及所有需由產權人承擔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四。房屋所有權的處分該房屋的實際處分權屬於乙方,根據乙方的意願,甲方配合乙方以下列方式處分該房屋:1。當乙方認為該房屋可以轉讓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時,甲方配合乙方以出售或贈與的方式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2.如乙方需出售該房屋,由乙方確定買家及相關交易事宜,甲方協助辦理房屋出售等相關手續,出售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3.該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期間,該房屋可根據乙方需要抵押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用於辦理貸款、借款或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宜。4.因辦理上述與本條1至3相關事宜而產生的壹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處置該房屋的收益也歸乙方所有,由此產生的糾紛也由乙方處理..五、費用及違約責任1。甲方代表乙方購買該房屋,同意乙方將該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基於上述事項,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項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該款項將於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壹次性支付給甲方。2.甲方應恪守誠信,乙方委托的房屋在其名下時不得侵害甲方利益。如因甲方或甲方原因造成財產權益受損,甲方應負責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因甲方原因或與甲方有關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按本協議約定的條款行使對該房屋的權利,甲方除按該房屋受損時的市場價格(雙方確定的價格不壹致的,以評估價格為準)對乙方進行賠償外,還應按該房屋受損時市場價格的65,438+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不及物動詞其他協議1。甲方應將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內容告知甲方的相關利益相關方(包括但不限於父母、配偶、子女),以確保其相關利益相關方不對該房屋主張權利。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上述房屋根據乙方意願以出售、贈與或繼承等方式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名下後自動失效。3.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年、月、年、月、年,利害關系人承諾本人已獲悉乙方實際出資以甲方名義購買房屋的事實,本人同意該房屋實際歸乙方所有,本人不主張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