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450字關於防止性侵的短文

450字關於防止性侵的短文

1.校園性侵有哪些形式?

(1)暴力侵害

主要指以暴力手段、言語恐嚇或使用兇器對女學生實施性侵的行為。暴力主體復雜,目的是社會犯罪分子混入校園實施強奸,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園偏僻處伺機作案;有的以搶劫、盜竊為目的,因對被害人處理不當,看準時機或發展為強奸罪;還有的因為愛情破裂或者單戀而走向極端,發展成暴力強奸。這種方式對被侵害對象造成極大的傷害,甚至死亡。

(2)流氓妨害侵權

主要是指那些結夥闖入校園鬧事的流氓,或者某些品行不良的人在變態心理的驅使下對女學生進行的各種性騷擾。這些人侵犯女學生的方式大多是用猥褻的語言調情,趁機推拉,往身上扔煙頭,做出猥褻的動作等等。比如晚上對女學生進行隔離或者處理不當,也有可能發展成暴力強奸或者輪奸。

(3)強制侵權

主要是指壹些不懷好意的人,或利用被害人的處境,或抓住被害人的個人隱私、壹些錯誤等把柄來要挾、脅迫其就範。

(4)社會強奸

本罪的主體多為被害人的熟人。因同事、同學、師生、老鄉、鄰居等關系,與被害人有社會交往,但利用機會或制造機會將正常的社會交往引向性犯罪。受害者身心受到傷害後,出於各種顧慮,往往不敢暴露。

【典型案例1】2003年4月28日,湖北某大學計算機系學生郭某、鐘某夥同桂林某大學學生王某、曾某,以喝酒、兜風為由,在深夜多次殘忍輪奸壹女生。為此,他們也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廣西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對其作出壹審判決,以強奸罪分別判處郭、王、曾、鐘有期徒刑13、12、12、8年。

【典型案例二】1999。4月,吉林省某高校女大學生獨自春遊,被壹名男子以幫她提東西為名,騙至偏僻處強奸。這個女孩遭受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典型案例3】某大學女生,男朋友的壹封信被偷了,裏面講的是她和男朋友發生關系時的場景。當小偷發現女孩想和他發生性關系,但女孩拒絕後,此人威脅道:“如果妳不同意,我就把信交給妳的領導,然後妳就被開除,永遠不要丟人。”在這樣的威脅和恐嚇下,女孩不敢反抗,多次被強奸。

【典型案例4】某大學女學生在學校舞會上認識了該校壹名男同學。幾次交流之後,男生給女生過生日,請她吃飯,勸她喝酒。女孩喝醉後,在女孩不同意但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將女孩帶到他宿舍強奸。

【典型案例5】某大學女學生在校外餐廳遇到壹個賣屍體的,衣著光鮮,揮金如土,相貌堂堂。幾次交談後,她交了朋友。從那以後,我經常在放學後約會,逛街,去歌廳。小販給女孩買了許多衣服和珠寶。壹次郊遊,攤販把女孩帶到壹個僻靜的地方,趁她不備,用暴力強奸了她。

【案例分析】案例1、2是以暴力方式性侵的案例。犯罪分子利用青年學生社會經驗不足,防範意識差的特點,設計陷阱進行誘騙,然後實施強奸。如果女大學朋友在與陌生人交往的過程中能保持高度警惕,及時發現自己的真實目的,類似情況完全可以避免。案例三是典型的強制性侵案例。犯罪分子利用女生的缺點,脅迫女生,對其進行性侵。俗話說“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的行為端正了,壞人就可以乘虛而入,從根本上消除了強制性侵的條件。即使妳犯了壹些錯誤,也不要害怕被犯罪分子敲詐勒索。妳要在思想上築起防線,註意識別壞人的招數。信任和依靠組織,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案例4、5是典型的社會性侵,是壹種很難認定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相互熟悉,青年學生涉世未深,缺乏社會交往經驗。當被侵害人放松警惕時,就是性侵。社會性侵害的主體都是在實施侵害前就有計劃的,往往利用機會或創造機會將正常的社會交往引向性犯罪。比如經常撫摸被侵犯過的女性;頻繁以性為話題進行挑逗和勾引;想盡壹切辦法把受害人帶到壹個能被他控制的環境(他的臥室,他的家)或者偏僻的角落,然後實施性侵。

第二,容易受到性騷擾的時間和地點

1,夏天是女大學生容易遭受性侵的季節。夏天熱,女生夜生活時間延長,外出機會增多。夏天校園綠樹成蔭,犯罪分子作案後容易躲藏或逃跑。同時,由於夏季氣溫較高,女生穿著單薄,裸露部位較多,增加了對異性的刺激。

2.夜晚是女大學生容易遭受性侵的時候。這是因為夜間光線昏暗,犯罪分子作案時不易被發現。所以女大學生晚上要盡量減少外出。

3.公共場所和僻靜的地方是女生容易受到性侵的地方。這是因為當教室、禮堂、舞池、溜冰場、遊泳池、車站、碼頭、電影院、宿舍、實驗室等公共場所人多的時候,犯罪分子就趁機襲擊女生;公園、假山、密林深處、窄巷、樓頂露臺、沒有路燈的街邊建築、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築、下班後的電梯、無人居住的小屋、窩棚、茅屋等安靜的地方。如果女生進入這些場所,由於人員稀缺,極易受到性侵。

3.哪些女大學生容易受到性侵?

在性犯罪中,所有女性,無論老少,都有可能被侵犯,16~29歲的女性是主要對象。大部分大學女生年齡在17到22歲之間,正是人生的黃金時期。他們在年齡構成、身體狀況、社會經歷等多方面都是犯罪分子性侵的首選。從大學女生被性侵的實際情況來看,以下幾類女學生易受侵害:

1,經常出入公共場所,打扮時尚,舉止不羈的女生;

2.柔弱膽小的女生;

3.輕佻隨意交友的女生;

4.獨自在學生教室、宿舍、實驗室、運動場或其他隱蔽場所的女生;

5.有隱私,容易受到他人威脅的女生;

6.貪財,貪圖享受,缺乏觀察鑒別能力的女生;

7.意誌薄弱,無法抵禦性誘惑和精神空虛,無視法紀的女生;

8.夏天衣服薄,暴露部位多,曲線暴露的女生;

9.晚上壹個人長時間在戶外的女生。

【典型案例1】某大學女學生王的高中同學來找她。當她在食堂吃飯時,她的同學認識了壹位男同學余。吃飯的時候,余提議喝點酒。王某壹不小心喝醉了,余某以送王某回宿舍為名,打車到某賓館。王在醉酒狀態下被迫對其實施強奸。

【典型案例二】2002年6月5438+065438+10月,吉林省某大學女研究生晚上獨自在實驗室做實驗,被同年級男研究生強行猥褻。後來女同學強烈反抗,逃離實驗室並向學校舉報,男研究生受到應有的懲罰。

【典型案例3】2006 54 38+0年7月,某大學大二學生肖某在壹起乘電梯時,被壹名男老師襲擊。

【案例分析】1號案中,王在交友過程中對對方了解不深,放松了防範意識。被某人以喝酒為名灌醉,給他機會,造成他終身遺憾。案例二、案例三中,被害人在某地獨處時遭到性侵,說明其在日常生活中警惕性不高,安全防範意識不強,侵權人也借此實施性侵。

  • 上一篇:有三種類型的固定總價合同可調。
  • 下一篇:關於清史的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