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2006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06]76號)精神,結合《廣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5-2020年,報批稿)》。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分工負責,統壹指揮,及時協調,深入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方針,按照全面部署、確保重點、嚴格監管的要求,做好本防治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壹、2005年地質災害概況
2005年廣州市共發生地質災害19起,其中崩塌5起,占15%,滑坡2起,占10%,地面塌陷12起,占63%。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969萬元(見表1)。據受災地統計,花都區發生2起,直接經濟損失28萬元;增城發生3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1萬元;從化市發生3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2500萬元,其中重大地質災害1起,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番禺區3起,直接經濟損失320萬元;白雲區5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海珠區1起,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荔灣區1起,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蘿崗區發生1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
與2004年相比,2005年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數量下降了42%。但由於我市6月中下旬暴雨、大暴雨,強度大、面積大,引發崩塌、滑坡等群體性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增加17.8%。2005年地質災害的主要特點是:(1)汛期是地質災害的多發期,主汛期(4-9月)發生地質災害15起,占總數的79%;(2)地質災害與強降雨和人類工程活動密切相關。據統計,自然因素造成的災害有3起,僅占16%,人為因素造成的災害有9起,占47%,自然和人為因素共同造成的災害有7起,占37%。(3)小型地質災害發生頻率高,災害性地質災害嚴重。特大地質災害1起,占5%,中型地質災害3起,占16%,小型地質災害15起,占79%。
二、2006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1)汛期降雨趨勢預測
據市氣象局預測,2006年我市汛期總降雨量屬正常多年壹景。前汛期降雨量明顯偏多,尤其是5月下旬至6月中旬,較常年偏多70%,後汛期降雨量偏多1-20%。降水集中期可能發生嚴重的局部洪澇災害。年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的熱帶氣旋是2?三個。
(B)人類工程活動分析
2006年是“十壹五”規劃的第壹年,我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正在加速。根據市政府部署,今年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為:1。城市道路建設:完善雲柯路北段、新光高速、華南快速路三期、東曉南路輻射工程二期、濱江東路延伸工程二期、虎林路二期、白雲國際會議中心周邊道路等20個重點項目路網。建設五山路延長線、會展中心二期道路及光山路延長線、周楠路工程、東?南路延長線、和平西路延長線、豐樂北路延長線、諸暨路延長線、文德東路延長線、黃石西路延長線、車北路南延線、芳村大道改造等20余條市政道路;2.軌道交通建設:推進地鐵1至6號線建設,繼續推進城際廣佛線建設,啟動珠江新城集裝箱運輸系統土建工程建設;3.環境基礎設施:完成獵德汙水處理系統和大沙地、桂龍、竹料、九佛5座汙水處理廠建設,完善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興豐生活垃圾填埋場及其配套工程,啟動廣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項目,開展大田山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廠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今年將加快推進新機場二期、南沙港二期、新廣州火車站、武廣鐵路等大型交通樞紐工程,重點推進新廣播電視觀光塔、白雲國際會議中心、珠江新城地下空間開發等重大項目。
(3)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氣象預報和工程建設活動情況,結合地質環境條件分析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情況,2006年地質災害的範圍、規模和危害將超過去年。由於汛期降雨集中,秋冬季幹旱明顯,地質災害將呈現以下趨勢:在持續降雨或強降雨影響下,中低山丘陵區崩塌滑坡較多,特別是人工削坡的地區,部分崩塌滑坡隱患可能出現明顯異常;夏季和秋季幹旱明顯。在光華盆、山谷平原、珠三角平原等隱伏巖溶區,地下水位下降,隨著工程建設強度的加大,人們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大量抽取地下水,會導致地下水位變化加劇,原有的地面塌陷隱患點可能加劇或誘發新的地面塌陷和地面沈降。因此,部分地區地質災害的範圍、規模和危害可能比往年更大。
三。2006年地質災害防治要點
2006年我市地質災害防汛期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點防範期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點防治臺風暴雨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災害,其他時段重點做好地面塌陷和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
(壹)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域
在分析總結以往地質災害時空分布和災害損失程度的基礎上,確定以下6個地區為今年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1.從化市和增城市東北部的重點防治區主要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包括從化市蘆田鎮、良口市和增城市派潭鎮的中低山地區。該地區主要交通幹線為G105國道和S355省道。
2.花都區北部和從化市西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以滑坡、崩塌為主。包括花都區的梯田鎮和從化市的溫泉鎮、鰲頭鎮的丘陵地區。
3.從化市中部和增城市東北部以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包括從化市蘆田鎮聯豐村、新聯村、九曲水村,良口石嶺村,澳頭鎮心香村、湯種村、新余村,增城市派潭鎮高灘、靈山等隱伏巖溶區。
4.光華盆地以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包括花都區赤坭鎮、炭步鎮、花東鎮、花山鎮、雅瑤鎮,白雲區江高鎮、人和鎮等隱伏巖溶區。區域內重要的建築設施和交通幹線有新白雲機場及國際物流園區、新機場高速、光華公路、G106國道。
5 .城市南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包括番禺區東湧鎮、何藍鎮、大崗鎮,南沙區萬頃沙鎮、黃閣鎮、橫瀝鎮等軟土分布區。
6 .城市中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包括白雲區棠溪至金沙街、荔灣區如意坊至增增?區、黃埔區南崗街、番禺區鐘村鎮等軟土分布區。
7.大型人類工程活動場所及周邊地區,特別是地下隧道工程經過的地區。
(2)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段)防治
本防治規劃所稱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段),是指規模較大、危害中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嚴重經濟損失、危險性較大的地質災害。根據市地質調查院(市地質環境監測站)2005年年度地質災害巡查報告,全市共有隱患點71個,威脅1,262戶約7149人的安全(見表2),其中重要隱患點50個(見表3)。由於臺風暴雨、持續降雨和人類工程活動等。因此,當地區(縣級市)政府、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各司其職,重點加強防範。汛期前,按照各自分工對隱患點(段)進行全面檢查,發放防災卡;開展汛期定期巡查、監測和24小時值班,做好防災、避災、救災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壹)加強領導,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我市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避害與治理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執政為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壹項重要任務,認真部署落實,確保領導、人員、措施、資金到位。各級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應急指揮人員要落實責任制,明確具體負責人,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切實履行職責,切實組織好監測、預防、預報預警、群測群防和災害現場應急調查。及時提出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具體措施,制定人員緊急避險和財產轉移的應急預案,並按照地質災害速報系統的要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地質災害的災情和防範情況。各區、縣級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於次年6月65438+10月15前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
(二)制定防治方案,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區、縣級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總結上壹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上,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轄區內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布、類型、規模、危害性等實際情況, 認真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地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對本地區地質災害危險點和隱患點提出具體防災措施,落實監測報警單位並協助鎮級政府確定主要責任人。 各地編制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並公布,並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防治規劃應當作為地方政府指導地質災害防治減災的決策依據。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粵府辦〔2004〕73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區、縣級市要完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機制,建立預報預警應急指揮系統,實現地質災害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理。
違反規定或者不執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導致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落實資金,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投入保障體系。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地質災害調查、防治和治理經費,並納入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根據當地財力狀況和防災工作需要,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對危害大、影響嚴重、急需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徹底治理或搬遷避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完善制度,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
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報警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組織技術力量在汛期前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汛期進行巡查和應急排查,汛期後進行回顧總結。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省、市地質勘探隊在汛期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善後工作中的作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或者指定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救災準備。
(五)控制源頭,依法開展地質災害風險評估。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和《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7號)。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必須進行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從源頭上控制或減少人為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的發生。在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批準新建房屋、爆破、削坡等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六)加強合作,確保信息暢通。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加強與防汛救災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和配合,互通信息,確保市、區(縣級市)、鎮之間信息暢通,確保全市地質災害防治信息暢通。
(七)加強合作,推進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省的工作部署,市國土房管局、市氣象局已啟動廣州市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的準備工作。現階段,市國土房管局需要加強市地質環境監測站的信息化建設,使其能夠建設基礎網絡平臺和辦公自動化平臺,初步建立全市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庫,並在此基礎上規劃設計廣州市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制定階段性實施方案;市氣象局需要進壹步完善本局的信息化建設,按照市政府關於加強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要求,通過市數據中心實現與其他部門的數據共享和交換。兩部門要加強合作,加快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建設。臺風和暴雨是山體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原因。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橙色、紅色和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要特別註意地質災害的發生。
(八)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張貼海報、舉辦各類培訓班或者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力度,普及地質災害基本知識。特別是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礦產資源法頒布“3.19”紀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開展宣傳咨詢活動,進壹步增強幹部群眾防範地質災害的意識,提高防災水平,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群死群傷,確保壹方平安。
五、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責任
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防治應在市、區(縣級市)政府的統壹領導和部署下,國土、建設、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認真履行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段)的監測與防治工作。當地人民政府(縣級市)、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對威脅居民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監測,檢查群測群防網絡的落實和運行情況;對威脅公路、礦山、水利設施和其他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由設施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和防治。汛期前,各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隱患點(段)進行全面檢查,做好汛期定期監測防範和值班安排,落實防災、避災、救災的組織、資金和物資儲備,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