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發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是盜竊罪。?
(壹)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盜竊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珍貴的國家文物為盜竊對象,應定罪處罰。?
(3)盜竊公私財物,包括電、氣、天然氣。?
(4)盜竊自己家裏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的,壹般不作為犯罪處理;如果真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處罰也應該和在社會上犯罪的人不同。?
第二條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是指以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方式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第三條盜竊公私財物的標準是:
(壹)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視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五千元以上至二萬元的,視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的標準。
擴展數據:
案例:合肥首例盜竊電動車案四男子獲刑。
今年7月至8月,甘肅4名男子在合肥盜竊4輛電動車。165438+10月28日,該案作為合肥首例盜竊電動車案在蜀山區法院宣判,4名男子均被處罰。
李等4人來自甘肅省鎮遠縣,長期租住在合肥。因為壹直沒有固定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所以打起了享受電動車的主意。今年7月中旬至8月底,李等4人結成不定期合夥人,相互配合。多次采用不掃手機碼強行破壞設備解鎖的方法,盜走放在合肥的* * *電動車。
法院經審理查明,14年7月淩晨,18年8月晚9時許,8月30日0時許,他們先後來到蜀山區合作路和大唐國際門口。
電動車線損壞後推開,然後在隱蔽的地方卸下電瓶,丟棄車身。他們* * *偷了* * 4輛電動車,總價值10528元。8月30日、31,4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庭審中,四人均自願認罪,並向法庭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蜀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李等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不定期合夥,以秘密手段盜竊電動車。其行為已觸犯法律,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張濤濤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張某鵬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陳某犯了盜竊罪,被罰款3000元。
人民網-合肥首例盜竊電動車案四男子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