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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誠信的幾點思考

公正廉潔執法是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公正廉潔執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迫切期待和需求。2009年底,中央政法委、中央維穩領導小組把“公正廉潔執法”作為今後政法工作的“三項重點任務”之壹,意義重大而深遠,不僅為我們的司法機關指明了工作方向,也指明了工作方向。多年來,我國各級法院在公正廉潔執法過程中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壹些新情況新任務的出現,各種利益矛盾日益突出,新的社會矛盾不斷出現。人民法院作為處理各種矛盾的終端機構,無疑將法院推向了風口浪尖。如何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是當今法院改革過程中的壹個共同課題。全國各地的法院都有不同的做法和亮點。筆者就如何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談壹些粗淺看法,請同仁指教。

壹是正確認識和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的真實內涵和深遠意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正義意味著公平和正直,沒有偏袒。廉潔:即不損公肥私,不腐敗。公道正派就是清正廉明,不循私情。個人認為,人民法院所謂公正廉潔執法,就是人民群眾在執法過程中要做到清正廉潔,秉公辦案,依法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壹)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力保障。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力軍,在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犯罪、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其職能的特殊性和地位的重要性是其他機關無法替代的。要完成社會和諧穩定的重任,首先要明確我們需要實現什麽樣的社會和諧穩定。首先,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也就是說合法的私人權益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社會是由每個個體的自然人組成的。只有當每個具體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得到尊重和保護時,社會穩定才能實現。但是,非法的私人利益不僅可以得到尊重和保護,而且應該受到譴責,甚至追究法律責任。其次,社會公共秩序不僅要管理和維護,而且要用“科學”的手段科學地管理和維護。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進行“社會管理創新”,解決法律的無序,什麽是“科學”?正如鄧小平說得好,“還是要靠法制,法制更可靠。”因此,社會穩定的科學方法和途徑是依靠法治。最後,強調基於對司法和執法權威的高度理解和認同的穩定性。要做到這壹點,需要通過我們執法者的公正廉潔執法,讓人們相信法律,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從而樹立司法和執法的權威。這壹指示對於我們正確認識和處理維穩與維權的關系具有重要意義。我們不應該為了少數人的私利而影響甚至破壞整個社會的公共秩序和利益,更不應該犧牲法律、司法和執法的權威來換取暫時的、靜態的穩定。主動創造的穩定比被動維持的穩定更有價值。主動維穩,簡單來說就是堅定不移依法辦案,堅持公正司法。消極防禦、應對不力甚至花錢買平安,都是高成本、低收益甚至負收益的行為,不僅褻瀆了法治,也破壞了社會的合理秩序和公平正義標準。

(二)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是提高執法公信力的關鍵。

公正廉潔執法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礎和保障。英國偉大哲學家培根說:“作為法官,我們應該有高度的法律素養,要知道壹個不公正的判決甚至會導致十次以上的犯罪。因為壹個犯罪雖然無視法律,但就像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破壞了法律,就像汙染了水源。”人民法院只有廉潔、努力、幹凈,才能放心監督別人。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既要以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為目標,全面加強和改進審判執行工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又要著力解決制約其公正廉潔執法的突出問題,加強法院隊伍素質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和形象,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這樣才能提高執法的公信力。

(三)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是促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全社會法治水平的重要途徑。

正義是類人社會的永恒追求。只有當法律得到公正、規範的實施,當執法者對法律表現出足夠的尊重,當法律在實踐中顯示出巨大的力量,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得到真正的體現,人們才會對法治產生信心,進而尊重和遵守法律。因此,人民法院的工作對於宣傳法治,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義。事實上,通過人民法院的執法實踐,是人們樹立法治觀念的壹種生動有效的方式,人民法院的公正執法就是對法治的最好宣傳。因此,人民法院依法辦事、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公眾,將形成良好的示範效應,全社會的法治水平也將相應提高。但是,正確認識和處理私人利益、公共利益和司法執法機關之間的關系也是非常困難的,這對我們的執法者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特別是在公開透明的條件下,公平公正執法非常重要,對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只有公正的司法才能真正發揮法律的矯正功能,從而解決糾紛,處理矛盾,糾正失範,懲罰違法,引導人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為社會消除不和諧因素。

二、新形勢下,確保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面臨新的挑戰。

公正廉潔執法是人心所向,也是應該的。然而,當前,人民法院公正廉潔執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不容樂觀,甚至十分嚴峻。

壹是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日益提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社會物質財富總量大幅增加,綜合國力顯著提升,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同時,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平正義的期待與日俱增。越來越多的人要求實現* * *雙贏、多贏、共贏,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然而,現實是,社會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大量存在。雖然壹些地方經濟發展了,但民怨卻增加了。因此,擺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面前的任務是盡快適應廣大人民群眾的現實要求和強烈願望,努力實現和維護公平正義。相反,如果我們無視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對各種社會不公視而不見,就會失去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最終對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產生不利影響。在這種形勢下,法院幹警必須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切實提高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

二是人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越來越重視自身權益的實現和保護,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願望越來越強烈。在新形勢下,廣大人民群眾越來越重視同工同酬、社會保障和教育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越來越註重機會、規則、分配的公平;越來越重視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社會政治權利;能否實現公正執法越來越受到關註。人民群眾必須註意全面認識和深刻分析當前人民群眾對合法權益保護的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正確運用法律途徑,依法辦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應當享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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