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海澱職工大學應用技術學院曹某、徐某、牟陽、朱某四名學生在宿舍用皮帶將何某打傷,並用攝像機記錄毆打現場以供欣賞。
案例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趙,因深夜回到宿舍感覺保安開門慢,不僅用鐵棍毆打3名保安並將他們打傷,還強迫他們脫光衣服並互扇耳光,辱罵長達兩個多小時。
案例四因為有壹次在我校教室丟了手機,北京應用技術大學學生吳某自以為找到了校園管理的漏洞,專門混入北大、清華等人員出入多所名校,在教室裏偷了多部手機。
今天上午,記者了解到,海澱檢察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對上述4起案件的涉案大學生提起公訴。
記者走訪多家檢察院後了解到,目前發生在高校校園內的犯罪呈明顯上升趨勢。這壹系列特點表明,高校預防校園犯罪的關鍵不是單方面加強校園安全,而是教育引導學生自身,管理學校自身。
海澱、昌平等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記者,高校的刑事案件大多集中在教室、學生宿舍以及學生熟悉的校園周邊區域。
最常見的例子之壹:教室
案件的基本類型:盜竊
嫌疑人:
既有本校學生,也有外地人,兩者是平等的。
前不久,中央財經大學外語系張老師上課前在講臺上休息,書包被偷了。破案後,張老師告訴記者:“偷我包的人是另壹所學校的大學生,穿得像個普通學生。學校人來人往那麽多,保安也不能‘嚴查’每個人吧?”
對於記者提出的“憑我們的學生證進入教學樓”的建議,張老師認為不可行:“我們學校經常來壹些外地學生旁聽課程。畢竟大學是壹個開放的環境。有必要把這些渴求知識的學生都開除嗎?”
案件多發第二地:校園
案件的基本類型:傷害
嫌疑人:
既有我們的學生,也有外國人,我們的學生比例大。
“北方殺人案”發生後,記者通過實地調查發現,如果進入者持有合法證件,學校保安只能“無奈”讓妳進去。對此,海澱檢察官莊嚴俊認為,限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客觀上可以起到壹定的預防作用,但不能治本。而且學校也沒有法律依據阻止已出示有效證件者進入校園。
同時,檢察官指出,校園內發生的犯罪多為惡性傷害。這些惡性傷害案件基本都是激情犯罪,犯罪嫌疑人都是臨時起意,學校保衛部門根本不可能防範這些突發情況。
昌平檢察院壹位檢察官表達了對目前民辦高校高犯罪率的擔憂:“據統計,2003年昌平區民辦高校學生犯罪率比2001同期高出5倍多。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由於近年來民辦高校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壹些民辦高校為了獲得更多的學生,甚至招收壹些有犯罪記錄的學生進入學校。這些民辦高校在處理違法犯罪的學生時,幹脆通過開除學籍、責令退學等方式放過學生,把教育‘問題學生’的責任推給了社會。”
案件多發的第三個地方:宿舍
案件的基本類型:盜竊和傷害。
嫌疑人:
大多數小偷是我們學校的學生;
傷害類別基本都是我們學校的學生。
據昌平檢察院介紹,該院受理的高校盜竊案件中,63.6%發生在學生宿舍。犯罪嫌疑人多為我校學生,而受害者多為“睡在上鋪的兄弟”。
在海澱區,北京國際商學院女學生鄧某在三年的學習生涯中,竟然先後9次盜竊室友的財物,包括現金、手機、音樂明星、睡衣、墨鏡、書籍、DVD等,看到什麽就拿什麽。對此,該校保衛處的老師也承認,對於這種“宿舍盜竊”,僅僅依靠校園安保工作,只能是“防不勝防”。
學生宿舍傷害犯罪也是如此。承辦了大量高校刑事案件的海澱檢察官葉燕燕告訴記者,在曹某等4人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壹案中,曹某與被害人是同學關系,因平時有矛盾而開始作案。“傷害行為是在關著門的宿舍裏進行的。如果受害人被打後沒有報警,恐怕樓下的保安和班主任永遠都不會知道這件事。”葉燕燕說。
相關鏈接
南京建立了全國首個“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
2003年3月30日,南京市浦口區成立了首個“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南京市10高校,聯合浦口區檢察院、團委、公安局成立了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 * *研究了大學生刑事案件的辦理和幫扶工作。
天津
65438 2004年6月至4月,在高校相對集中的南開區,法院受理大學生刑事案件24件,占刑事案件總數的9.5%。24起案件中,男性21人,女性3人,其中累犯3人;主觀上,被告人都是故意犯罪,沒有過失。
上海
據檢察機關統計,2000年至2002年三年間,經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的大學生48人。在這些“校園犯罪”案件中,財產犯罪占75%。
重慶
據檢察官介紹,沙坪壩區共有9所高校,10多所電大和職工大學,在校大學生約7萬人。從2000年到2003年,10個月,檢察機關辦理了51件刑事案件,涉及66人。犯罪大學生涉及高等院校10,其中4所重點大學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