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的網絡監管
三鹿奶粉事件後,壹個問題開始浮出水面,那就是我們需要重新認識政府的監管。其實不僅僅是奶粉事件,去年出現的壹些問題也會提醒我們這個問題。政府應該如何監管?這種問題需要在新的形勢下考慮。
以互聯網為例,政府對它的監管是否應該有別於對傳統媒體的監管?從理論上講,新媒體和舊媒體是完全不同的東西,需要區別對待。雖然新媒體不是壹個純粹的虛擬世界,畢竟是由人來經營的,但需要註意的是,即使退壹步,認為新舊媒體是兩個牌子,它仍然是壹個新事物,需要用新的方法。
在互聯網的早期,我們可以感受到很多人對它的誤解。不僅舊媒體的人會把新媒體視為洪水猛獸,就連社會觀點也比較負面。其實到現在,網絡還是被很多人視為假新聞的溫床。
關於網絡掃黃,全世界的看法恐怕都是壹樣的,就是堅決打擊。但對於如何看待網絡上的“人肉搜索”和“網絡暴民”問題,存在分歧。壹方面,“人肉搜索”在中國的發展有文化原因。比如中國人的隱私觀念還很薄弱,所以“人肉搜索”似乎是在以犧牲私權為代價建立公權;另壹方面,還是可以看出網絡監管的難度。近日,壹些地方頒布的關於“人肉搜索”的法律法規引發了熱議。
至於“網絡暴民”問題,也對政府的網絡監管提出了挑戰。應該如何定義「網絡暴民」?在這方面,政府可以吸收學術界的最新研究成果。
知情權和表達權
事實上,近年來,我們已經可以看到政府高層對互聯網的看法正在發生微妙的變化。互聯網在不久的將來不再被視為主流媒體。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意見平臺的作用逐漸被認可,這是壹個很大的變化,因為長期以來,中國的意見反映模式和信息反映模式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立的,前者是自上而下的,後者是自下而上的。當我們談到征求意見時,我們往往把這種意見視為信息,即了解人們的感受。然而,信息的透明度更多地與人民的知情權有關,而意見的多樣性更多地與公眾的表達權有關。因此,我們可以將知情權視為表達權的基礎。沒有知情權,就不可能實現表達權。反之,沒有表達權,知情權的實現就缺乏意義和方向。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甚至可以把互聯網看作是實現公民表達權的有效途徑,它可能成為中國意見的壹種模式,因為目前中國傳統媒體所能提供的表達空間其實是有限的,互聯網在這壹點上只是壹種填充。
政府媒體監督最大的考驗,大概就是來自互聯網。因為網絡在任何時候都是無處不在的,它不僅信息量巨大,而且有大量的鏈接。更不用說網上大量的意見論壇,它們不僅是意見的集散地,也是信息的變相發布點。
傳統媒體的發展通常局限於壹個國家的內部。雖然世界上有很多跨國集團,但他們總是擔心跨國傳播,因為進入壹個國家需要本地化的措施。但是網絡不壹樣。網絡本質上是壹種跨國媒體。確切的說,是壹個全球性的媒體。
那麽,從舊媒體到新媒體,中間發生了哪些變化?壹個突出的感覺是,媒體的組織化程度在下降。這是什麽意思?我們過去的媒體歷史基本上是從個人到組織的過渡。媒體組織越來越強大,傳播者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結果傳播者的阻力越來越低,受眾的地位越來越低,受眾越來越容易被滲透和滲透。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政府對新媒體的監管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我們可能又回到了個人媒體的時代,也就是自媒體的時代,我們看到了新媒體更多的網絡暴力和“人肉搜索”,還有謾罵的情緒,可以讓我們得出壹個結論,對網絡的監管不僅僅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更多的動機可能來自國家安全和市場因素,當然還有技術和道德方面。
網絡時代,編輯部的意識在弱化,個體媒體的概念在崛起。因此,互聯網出現後,政府與媒體的關系也發生了新的變化。如果還沿用過去監管傳統媒體的方法,有些就不適用了。
中國證監會的設想
互聯網讓我們有機會重新審視政府與媒體的關系,尤其是新媒體與政府的關系。新媒體出現後,網絡本身已經成為社會環境的壹部分,也就是說,網絡本身的改革不是網絡自身的事,而是社會輿論環境的整體改革。以中國為例,當我們強調構建和諧社會時,媒體的作用變得越來越重要。既要把媒體的作用作為社會和技術治理的手段,又要擴大媒體的宣傳,最大限度地為全社會搭建輿論溝通平臺。
筆者認為,要實現這壹目標,就必須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信息監管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壹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可能就是信息監管委員會的成立,也就是信息產業監管委員會。目前,中國有銀監會、證監會和SERC,但在信息行業沒有這樣的委員會。
中國需要成立信息產業監管委員會至少有三個原因:
第壹個原因是目前信息產業監管涉及的部門太多,需要整合的政策很多。
比如在監控網絡的時候,至少涉及十個部門,包括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等等。這還不包括壹些隱形部門。管理的部門越多,監管就越復雜。每個部門都有需要管理的地方,也有需要忽略的地方。管理重疊會增加管理成本。管理的部門越多,就越有可能形成壹個不關心的中間地帶。尤其是新媒體這樣的新事物,在很多法律問題上是空白的,需要統壹管理。
第二個原因是,我們過去的政府監管側重於新聞管理,但在信息監管方面有很多空白。
新聞畢竟是壹種特殊的信息,但只是龐大信息群中的壹小部分。如果不轉變觀念,仍然希望只靠管理新聞來管理信息,結果很可能事倍功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人類社會的信息狀態越來越娛樂化,部分原因是人們在大量消費信息,這顯然與人類生活的目的有關,人們需要將信息接受過程變成愉悅的狀態。這裏的信息是壹個大信息概念,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IT行業。
第三個原因是證監會可以從宏觀角度把握政策。
長期以來,我們看到信息領域出臺的政策往往是零碎的,短期效果明顯,長期效果不足。壹個重要原因是缺乏統壹的信息監管機構。
信息被視為我們這個時代的軟實力,是增強壹個國家軟實力,提升信息力的必不可少的壹步。要做到這壹點,建立國家信息監督委員會應該是有效的途徑之壹,因為它可以從國家的高度來調整國家的信息政策。證監會成立後,壹些隱性的信息監管可以變成顯性的公眾監管。就像經濟上說的,把隱性的補充變成了光明的補充,在光明的地方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