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促進企業(含企事業單位,下同)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高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基本準則在管理會計的指導體系中起主導作用,是制定應用準則和建設案例庫的基礎。管理會計的指導體系包括基礎指導、應用指導和案例庫,用以指導單位管理會計的實踐。
第三條管理會計的目標是運用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參與本單位的計劃、決策、控制和評價活動,並為其提供有用的信息,以促進本單位的戰略規劃。
第四條實行管理會計的單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管理會計的應用應以戰略規劃為指導,以持續價值創造為核心,促進單位的可持續發展。
(2)整合原則。管理會計要嵌入到單位的相關領域、層次和環節,以業務流程為基礎,運用管理會計工具,將財務和業務有機融合。
(3)適應性原則。管理會計的應用應適應本單位的應用環境和自身特點。單位本身的特征包括單位的性質、規模、發展階段、管理模式和治理水平。
(4)成本效益原則。管理會計的應用應權衡實施成本和預期收益,合理有效地促進管理會計的應用。
第五條管理會計的應用主體根據管理決策主體確定,可以是整個單位,也可以是單位內部的責任中心。
第六條管理會計在單位的應用應包括四個要素:應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和方法、信息和報告。
第二章應用環境
第七條應用管理會計的單位應充分了解和分析其應用環境。管理會計的應用環境是管理會計在單位應用的基礎,包括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
內部環境主要包括與管理會計的構建和實施相關的因素,如價值創造模式、組織結構、管理模式、資源保障、信息系統等。
外部環境主要包括國內外經濟、市場、法律、行業等因素。
第八條各單位應準確分析和把握價值創造模式,促進財務與業務的有機結合。
第九條單位應當根據組織結構特點,建立健全由財務、業務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能夠滿足管理會計活動需要的管理會計組織體系。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設立管理會計機構,組織管理會計工作。
第十條單位應當根據管理模式確定責任主體,明確各級管理會計的責任權限以及各級內部部門和崗位之間的責任權限,制定管理會計實施方案,落實管理會計責任。
第十壹條單位應當從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做好資源保障工作,加強資源整合,提高資源利用的效率和效果,保障管理會計的順利開展。
單位應重視管理會計理念和知識的培訓,加強管理會計人才的培養。
第十二條單位應當將管理會計的信息需求納入信息系統規劃,通過信息系統的整合、改造或建設,及時、高效地提供和管理相關信息,促進管理會計的實施。
第三章管理會計活動
第十三條管理會計活動是單位運用管理會計信息和管理會計工具,為單位的計劃、決策、控制和評價等管理需要服務的相關活動。
第十四條單位應用管理會計,應當提供相關信息支持,參與戰略規劃的制定,通過支持其定位、目標設定和實施方案選擇,為戰略規劃的合理制定提供支持。
第十五條應用管理會計的單位,應當整合財務和業務活動,及時、充分地提供和利用相關信息,支持各級單位根據戰略規劃進行決策。
第十六條各單位在應用管理會計時,應當設定定量和定性標準,加強分析、溝通、協調和反饋等控制機制,支持和引導各單位持續、優質、高效地實施戰略規劃。
第十七條單位在應用管理會計時,應當合理設計評價體系,基於管理會計信息評價本單位戰略規劃的執行情況,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考核,完善激勵機制;同時,評價和改進管理會計活動,以不斷提高管理會計的應用。
第四章工具和方法
第十八條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是實現管理會計目標的具體手段。
第十九條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是指戰略地圖、滾動預算管理、作業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計分卡等模型、技術和流程。管理會計的工具和方法是開放的,並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和完善。
第二十條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主要應用於以下領域:戰略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運營管理、投融資管理、績效管理、風險管理等。
(1)應用於戰略管理領域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戰略地圖和價值鏈管理;
(2)預算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全面預算管理、滾動預算管理、作業預算管理、零基預算管理和彈性預算管理;
(3)成本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目標成本管理、標準成本管理、變動成本管理、作業成本管理、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等。
(4)經營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邊際分析、標桿管理等。;
(5)投融資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現金流量折現法、項目管理、資本成本分析等。;
(6)績效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關鍵指標、經濟增加值、平衡計分卡等。
(7)風險管理領域應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單位風險管理框架和風險矩陣模型。
第二十壹條單位應用管理會計,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管理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適用的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加強管理會計工具和方法的系統化、集成化應用。
第五章信息和報告
第二十二條管理會計信息包括管理會計應用過程中使用和產生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