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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珠海市工傷賠償計算方法

法律主觀性:

構成工傷的職工八級傷殘賠償: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發票確定。帶薪停工期間工資待遇:停工期間按原工資福利待遇支付。原工資參考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夥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按照當地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費:根據鑒定發票確定。壹次性傷殘津貼:11個月工資。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東莞(廣東省)的標準是4個月,15個月。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資、住院期間的護理費、不符合標準的醫療費、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享受以下待遇: (壹)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傷殘為本人工資9個月,十級。(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 ‰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處以1倍3倍罰款。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後,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的費用。《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7-10級傷殘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壹)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是:七級傷殘是本人六個月工資,八級傷殘是本人四個月工資,九級傷殘是本人兩個月工資,十級傷殘是本人壹個月工資。(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是:7級傷殘為本人25個月工資,8級傷殘為本人15個月工資,9級傷殘為本人8個月工資,10級傷殘為本人4個月工資。《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2)住院夥食補貼;(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壹)工傷待遇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殘疾職工的月傷殘津貼;(三)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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