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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法有哪些規定?

法律主觀性:

根據我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對違法廣告法規定的相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相應處罰,要求其繳納罰款,停止違法行為。廣告法的頒布在壹定程度上規範了市場經濟秩序。壹、新《廣告法》亮點1,完善廣告指引。新廣告法的內容更加豐富,如提高保健食品、藥品、醫療、醫療器械、教育培訓、招商引資、房地產、農作物種子等的廣告標準。2.明確界定虛假廣告。新法明確了虛假宣傳和誤導性內容,都屬於虛假廣告。3.約束廣告代言人。明星代言只要是虛假廣告,也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4.禁止變相的煙草廣告。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不得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或者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的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5.10以下的人不能自說自話。新法規定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代言廣告。6.規範互聯網廣告。比如網絡廣告要壹鍵關閉,未經同意不能發郵件。7.加強媒體的監督。媒體發布非法和虛假廣告。以前是按照廣告費1到5倍罰款,現在最高可以罰款200萬。8.公益廣告成為壹種責任。發布公益廣告作為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發布公益廣告的責任。9、監管不到位將被追究責任。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部門對有廣告違法行為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音像出版單位未依法處理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10,可以讓廣告主證明自己的清白。工商部門有權讓廣告業主證明自己的清白。二、廣告法處罰標準的相關規定1。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同等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收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而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3.廣告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廣告違反《廣告法》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並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發布者改正,處以壹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5.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廣告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壹條的規定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廣告業務。6、違反《廣告法》第十八條規定,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或者在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7、違反《廣告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廣告主,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偽造、塗改、轉讓廣告審查決定書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廣告審查機關對違法廣告內容作出審查批準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9、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中損害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身心健康的;假冒他人專利的;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未經同意,在廣告中使用他人的名義和形象;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行為。三。廣告法處罰的訴訟時效因廣告違法受到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期限為二年。兩年以上未受處罰的,不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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