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註冊資本認繳制?
什麽是註冊資本認繳制?註冊資本認繳制是指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外,不再實行工商登記前由主管機關審批的制度。
壹、認購制度說明
股東(發起人)應當按照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約定的出資期限向公司繳納出資,並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約定和記載。股東(發起人)未按照約定實際繳納出資的,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股東(發起人)未按約定繳納出資的,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或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的,未足額繳納的股東(發起人)應當先足額繳納。
第二,法律規定
1《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只是刪除了原來的實收資本,也就是說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註銷。
2.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第二款的條件: (二)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認繳的出資額;刪除的內容只是原規定?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修改了原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並刪除了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股東出資後,必須由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的條款。據此,公司章程備案作為監管、監察、執法的依據。
3.《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刪除了原來的條款?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的內容。比如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要求,修改後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是否有全體發起人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按照公司章程募集的實收資本總額?;第八十條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未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註冊資本實繳額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公司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足額認購公司章程規定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發起人未按照前款規定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相應的刪除原條文只是?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最低資本?;?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壹次性繳納的,應當立即足額繳納;分期付款的,第壹期應立即支付。
三、法律風險提示
訂閱系統不是壹張空白支票。股東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詳細規定和明確各自出資的比例、數額、方式和期限。
公司法的認股制度規定了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的責任。雖然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的登記事項,但登記機關必須如實向社會公示註冊資本、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等登記事項。必須實繳的公司,或者可以自願認繳的公司,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將實繳資本備案。因此,認繳不削弱出資人的出資義務,不將公司的責任轉化為對第三人或社會的責任。
註冊公司的壹般流程
1.簽名:去工商局弄壹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妳要取的公司名稱,工商局會在網上(工商局內網)搜索,看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可以用這個名字,發壹份?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在專門的寫字樓裏租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在房管局備案。
3.寫?章程?公司章程需要全體股東簽字。
4.刻私章:(全體股東)到街上刻印章的地方刻個私章,告訴他們刻法人章(正方形)。
5.從會計事務所拿?銀行詢證函?聯系會計事務所弄壹個?銀行詢證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要加蓋清新章)。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各種形式的公司設立登記,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冊、董事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等。填寫後連同《名稱核準通知書》、《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壹並提交工商局。領證大概需要15個工作日。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刻制公章和財務章。在下面的步驟中,妳需要使用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持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許可證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壹般公司需要辦理兩種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壹般要有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的材料之壹是會計從業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妳可以請代理記賬公司來做賬。
10,去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地稅,去銀行開基本賬戶。
11.申請購買發票:如果妳的公司銷售商品,妳要在國稅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公司,應該在地稅辦理發票。
如何規避公司經營範圍的風險
1.法律對公司的經營範圍有什麽要求?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章程規定,不允許超出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依法登記,即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三)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企業經營範圍內的項目,在登記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
2.公司經營範圍有哪些風險?
在公司註冊或實際經營過程中,許多公司和企業往往會忽略經營範圍帶來的風險:
(1)未履行相關審批程序登記經營範圍的法律風險。
根據我國現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自行確定,並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對於壹般經營項目,申請人可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相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多個經營類別,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對於許可經營項目,根據國務院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實際,除前置許可經營項目需要在登記時提供相關部門的批準證明和文件外,其他許可經營項目應當在登記後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後方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簽訂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的合同的法律風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超出經營範圍訂立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定合同無效。但是,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根據司法解釋,不存在公司超出壹般經營範圍簽訂的合同因超出經營範圍而無效的風險。但如果簽訂的合同涉及需要審批的經營項目,未履行相關手續,合同將面臨無效的法律風險。
(3)超出公司經營範圍進行生產經營的法律風險。
《民法通則》第四十二條: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根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超出壹般經營項目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公司將不再面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風險。但未經許可從事需要審批的許可項目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辦法》第14條的規定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沒收專門用於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3.如何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
每個公司需要根據自己的業務來確認自己的業務範圍。在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時,有幾點需要註意:
①在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時,不僅要考慮當前的業務和經營活動,還要考慮近期計劃或從事的業務和經營活動;
②不僅要考慮公司的實際業務和經營活動,還要考慮與該實際業務和經營活動相關或圍繞的業務和經營活動。
(3)工商登記部門關於經營範圍的具體描述有專門的格式條款,不能由公司自己隨意書寫。如何用工商登記部門的格式條款表述公司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經營活動?建議公司在註冊公司或變更經營範圍時,向其聘用的工商機構征求專業意見。
以上是邊肖提供的2016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希望妳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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