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內設機構

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內設機構16:

(1)辦公室

負責政府協調和信息處理;負責重要綜合會議、新聞宣傳、目標管理、外事、信訪等工作的組織協調;起草機關的重要文稿;組織處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負責文件和檔案的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穩定和安全、保密工作;按規定指導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城鄉建設和住宅產業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各項改革方案;組織政策研究,負責城鄉建設和住房法律法規的清理和匯編工作;負責城鄉建設和住房制度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和審批;指導城鄉建設和住房系統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法律服務;指導城鄉住房建設系統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和直屬企事業單位改革。

(三)城鄉規劃科

研究起草全市城鄉建設和住房發展戰略以及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監督和指導;負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開發區規劃的綜合協調、審查和審批;負責中心城區建設項目的選址;引導城市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認證;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專業規劃和城市調查;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相關評審的審批、保護和監督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活動的實施和管理;負責市規劃管理局直接管理範圍內“壹書三證”的規範發放;負責規劃執法監督的業務指導;承擔廣元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4)城市建設部分

指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和市政、公共、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擬定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政、公共、環衛專業規劃的編制;負責管理城市道路、橋梁、燃氣、城市防洪設施和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城市綜合開發、環境綜合整治、城建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市政工程企業資質、市政工程監理和市政工程設計資質提出初審意見;參與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5)施工管理部

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的管理;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建築企業的體制改革;制定和規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申請、施工許可、建築業技術進步和有形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牽頭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制品企業、裝修企業、電梯安裝和塔式起重機拆裝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外地建築企業在廣州從事建築活動的審核和備案管理;參與全市監理工程師資格的管理;指導建築市場的執法和監管工作;指導、組織和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業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查、申報、註冊和管理;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考核,指導建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引導建築企業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範用工行為、支付勞動工資;承擔廣元市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6)村鎮建設科

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村鎮規劃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和農村住房產權管理;指導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和管理;為進城落戶的農民提出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的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改善;承擔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審批、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建設,指導涉及移民安置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

(7)景點部分

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世界和國家自然遺產的審批;負責世界、國家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的保護、監測和管理;負責風景名勝區內重要建設項目規劃和近期建設詳細規劃的審批。

(八)住房改革和保障處(廣元市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住房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住房建設規劃、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規劃,以及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住房標準,並督促有關部門實施;研究制定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法規,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等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督促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承擔廣元市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和廣元市住房公積金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9)勘察、設計和科學技術部(建築抗震辦公室)

擬訂勘察設計咨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和技術政策;制定規範勘察設計咨詢市場各方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組織市級及以上國有投資項目(房屋、市政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建設和住房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制定行業科技發展重點項目規劃和技術引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技術改造項目和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指導新型建築材料和產品的研究開發、“四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建築科技信息管理;引導城市減排;負責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工程建設規範和標準,組織編制地方標準。

(10)招標和定額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和省標準、國家統壹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擬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全市建築材料、設備預算價格,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國家、省、市投資項目的造價;負責全市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參與造價工程師和預算人員的資質管理;參與制定與招標投標法相配套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建築行業招標投標活動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

(十壹)房地產市場監管司

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中長期規劃、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政策規定;指導全市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和開發利用;引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組織制定城市房屋建設、房地產開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房地產交易、房產登記和商品房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府規定範圍內的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組織全市房屋權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12)測繪管理科

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測繪法制相關的行政復議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測繪資質單位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系統和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測繪資質證書的初審和審批;監督測繪項目的招投標;負責測繪任務的核查和備案;依法監督管理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和出版;負責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負責測繪標誌的管理。

(13)工程技術管理科

貫徹國家有關城市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綜合協調有關技術問題;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審查,檢查工程技術和工程造價;掌握在建工程進度,組織處理工程建設中的疑難技術問題;負責基礎施工圖紙的審核、優化、銜接和設計變更。

(14)行政審批科

承辦相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市城鄉建設和住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行業技術引進計劃、利用外資計劃及其他相關規劃;綜合管理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檢查和指導城市維護費的合理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察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和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城鄉建設住房系統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綜合協調城鄉住房建設系統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設立和審批。

(十六)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技能鑒定和繼續教育,指導行業人才管理;負責城鄉建設和住房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

監督室。作為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

  • 上一篇:高分,跪求2010政法幹警面試真題。
  • 下一篇:環境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