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仍有2810000余名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
壹是重度殘疾人比例大。殘疾等級為壹、二級的重度殘疾人1.52萬人,占貧困殘疾人總數的54%。
二是分布分散。深度貧困地區比例高,非深度貧困地區也有不少貧困殘疾人插花。
第三,貧困是由低收入和環境因素共同造成的。
第二,扶貧戰略
壹是進壹步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生活用品的開發和實施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並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扶貧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了很好的落實。五年來,500多萬貧困殘疾人脫貧,家庭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多項技能。通過農村危房改造,44.5萬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條件明顯改善,8.3萬貧困殘疾人獲得康復扶貧貸款支持,有效緩解了生產資金短缺問題。
三是推動了貧困殘疾人扶貧體系的建立和殘疾人生活用品的開發應用。國務院制定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簡稱“兩項補貼”)制度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其中,全國所有行政區劃都建立了“兩項補貼”制度,21萬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成為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的壹大制度支撐。
第三,社會保障
殘疾撫恤金
殘疾人福利是國家和社會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需求的基礎上,為殘疾人提供的生活、工作、教育、醫療和康復等方面的設施、條件和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為殘疾人開辟就業機會,擴大就業範圍,提供就業機會,保障殘疾人的工作權利和自我實現;
2.大力發展殘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殘疾人的文化素質和自立能力;
3.開展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提供特殊保護的立法、宣傳和教育,呼籲社會尊重、關心和幫助殘疾人;
4、興辦殘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娛樂活動的設施設備生產;
5.盡可能在社會事業的各個領域為殘疾人提供便利,等等。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國家和社會為保證和維持社會成員壹定的生活質量,滿足其基本的物質和精神需求而提供的社會保障政策、設施和相應的服務。殘疾人福利是社會福利的壹項重要內容。
國家和社會在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生活方面的責任是什麽?
1.國家和社會采取扶助、救濟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2.通過多種渠道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給予救濟和補助;
3.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給予扶助和救濟;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興辦福利院等安置收養機構,按照規定安置收養殘疾人,逐步改善他們的生活。
特別護理
1,公共服務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服務和輔助服務;
2.殘疾人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船舶、輪渡、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為其提供便利和照顧;應當允許免費攜帶殘疾人必需的輔助器具;
3.盲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輪渡,盲人用書、郵件全部免費投遞;
4、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減輕農村殘疾人的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幫助。
隨著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國家越來越重視通過立法手段保護殘疾人的利益,給予他們盡可能多的照顧,防止他們被社會淘汰,避免對他們的歧視,幫助他們適應社會。
為殘疾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逐步為殘疾人創造良好的環境,是殘疾人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條件,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國家和社會應當逐步創造良好的環境,不斷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良好的環境,包括社會物質環境和社會精神環境:
1,社會物質環境:國家和社會逐步實施方便殘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範,采取無障礙措施;
2.社會精神環境:國家和社會促進殘疾人與其他公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宣傳殘疾人事業和幫助殘疾人的事跡,弘揚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倡導團結、友愛、互助的社會風尚。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該條例於2004年5月16日起施行。
如何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障機會均等?
1,立法應該平等
在制定法律、法規和政策時,應避免對殘疾人行使公民權利和自由產生不利影響,消除歧視,確保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機會。
2.平等就業機會
大多數殘疾人具有勞動能力,因此幫助他們可以按照現行的工作標準工作,確保他們平等參與就業可以增強他們的自主性,經濟獨立是獲得其他平等機會的基礎。
3.平等利用環境
影響壹個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因素是環境,殘疾人應該和其他公民壹樣享受物質環境。
4.教育和培訓中的平等機會。
殘疾人有權像其他公民壹樣接受教育和培訓,應建立特殊教育機構,以確保他們平等接受教育和培訓。
5.平等履行義務
享有同樣權利的人應該承擔同樣的義務,國家和社會為他們承擔作為社會成員的責任創造條件。
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狀況
2014年,全國分別有18個省份和15個省份建立了貧困殘疾人生活和重癥監護補助。2014年,588萬殘疾人不同程度享受康復服務,8533名殘疾人進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另有20萬城鎮殘疾人實現了就業。同時,農村貧困殘疾人1.2萬人,農村近8萬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建立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機制。
2015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以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增加就業收入為重點,重點出臺四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壹是建立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機制。特別是明確要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制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助制度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二是千方百計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加快農村殘疾人扶貧步伐,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讓更多有就業願望和能力的殘疾人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
三是加強和改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擴大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高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為殘疾人融入和參與社會提供必要保障。
四是進壹步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業,加大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力度,為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註入持久動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大對各類侵害殘疾人權益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
2015 12.3是聯合國指定的國際殘疾人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出臺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意見》加大了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各類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強迫智力殘疾人勞動、拐賣殘疾婦女兒童、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乞討、故意傷害致殘後組織乞討、組織、脅迫、教唆殘疾人實施犯罪活動等案件。
意見全文***24。根據修訂後的三部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人民檢察院的法律職責和辦案的各個環節,對辦理殘疾人案件的相關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
壹是《意見》明確規定了人民檢察院辦理殘疾人案件的原則和要求,即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貫徹黨和國家殘疾人權益保障政策,註重關心幫助殘疾人,方便殘疾人訴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犯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訴訟活動和社會生活,促進殘疾人享有和實現合法權益。
第四,優惠政策
稅收激勵措施
(1)殘疾人提供的個人勞務免征營業稅。
(2)殘疾人收入由納稅人申請,報市地稅局審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未中途轉入街道辦事處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10%以上,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4)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費用減免
(1)凡殘疾人從事手工業、商業、服務業、修理業等。在小範圍內,報名費、個人協會費、管理費減半收取。大規模(聘請幫手),管理費按核定標準的90%收取,適當收取協會費。
(2)經核實,證明家庭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報我局批準後,可免交註冊費、會費和管理費。
(3)殘疾人職工超過30%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視同福利企業,按核定標準的70%收取管理費。
(4)殘疾人領辦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報名費減半。
(五)殘疾人從事圖書、電子遊戲、卡拉ok、臺球、錄像和DVD出租等業務的。,小範圍內免管理費。規模較大(雇傭的幫工),殘疾職工超過30%(含30%)的,管理費按核定標準的50%收取。
(3)殘疾人如何申請法律幫助或法律援助?
殘疾人遇到侵權或者民事糾紛,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需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幫助的,可以直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殘疾人法律維權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幫助,或者委托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辦理相關事宜。具體申請流程如上圖所示。
當事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需要提起上訴的,還可以向二審法院同級法律援助機構和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機構申請救助。具體程序是壹樣的。
(四)事業單位必須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根據《河南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省政府令第37號[1997]),本省行政區域內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按不低於65438+本單位職工總數0.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暫時未達到比例的單位,
(五)互聯網產業和電子商務工作
互聯網可以幫助很大壹部分殘疾人找到工作。壹方面可以減少四處走動的不便,另壹方面也可以了解這個世界。
(六)平等參加高考的權利。
2017年4月28日,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權利,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人全國統壹考試管理規定》,為殘疾人參加高考提供必要的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
2019年10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殘疾人就業條例》,自2019年3月起施行。
動詞 (verb的縮寫)問題和答案
國家對殘疾人的特殊保護是什麽?
答:“特殊保障”是除特殊救助外,給予殘疾人的另壹種特殊待遇保障。主要適用於那些殘疾軍人、因公致殘人員以及其他為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而致殘的人員。國家強調對這些人實行特殊保護,主要是考慮國家的長遠利益,有助於激發和保護我國公民建設和保衛祖國的熱情。因此,國家和社會對殘疾軍人、因公致殘人員和其他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殘疾人給予特殊保護、優待和撫恤。優撫對象的傷殘對象大致可分為以下四類:第壹類因戰致殘人員;第二類因病致殘人員,是指義務兵在服現役期間患精神病以外的疾病,醫療基本終結後符合二級傷殘條件的;第三類殘疾人;第四類誌願者和殘疾人。
(2)如何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解答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
《殘疾人保護法》於1、1990年頒布,於1991年實施,並於2008年修訂。
2.1994頒布實施的《殘疾人就業條例》。
3.《殘疾人教育條例》於2007年頒布實施。
據不完全統計,涉及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有50多部。
(3)每年對殘疾人有補貼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五條分別規定,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殊幫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和外界障礙的影響,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國家和社會對殘疾軍人、因公致殘人員和其他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殘疾人給予特殊保護、優待和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