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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與和諧礦區建設的實踐

(壹)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發展的歷史背景

20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的問題,國家有關部門也開始研究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2001國家十五計劃中,首次明確提出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發展接續產業和替代產業。同年,國務院確定遼寧省阜新為全國首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城市。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進壹步明確了支持以資源開發為主的城市和地區發展接續產業的政策。2004年,國務院成立了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把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作為振興老工業基地的壹項重要任務。繼阜新市開展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後,經國務院同意,選擇不同資源類型、不同開采階段的大慶市、伊春市、遼源市、白山市、盤錦市開展經濟轉型試點,會同有關部門多次調研礦山破產和棚戶區改造問題,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政策建議,率先啟動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

2005年8月,溫家寶總理在國家計生委向國務院提交的《用科學發展觀統籌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人口與發展問題》報告中指出,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貧困、失業和環境問題,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小康目標不可忽視的重要任務,並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同年,《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在改革開放中實現振興”的戰略方針。2006年通過的“十壹五”規劃明確提出“做好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工作”,“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幫扶機制”。同年,在《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將“建立健全資源開發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實施資源衰退枯竭困難地區經濟轉型配套措施”作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壹。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和《關於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若幹意見》)再次強調了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

《若幹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個專門針對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性指導性文件,標誌著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進入全面階段。此後,2009年《關於進壹步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若幹意見》(國發〔2009〕33號)、《十二五規劃綱要2010》和國務院年度政府工作報告,將幫助資源枯竭地區實現經濟轉型、促進資源枯竭地區可持續發展作為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各級政府的重要任務。根據《若幹意見》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立了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確定原則和相關指標。2008年以來,國務院在全國範圍內分三批確定了大小興安嶺69個城市和9個縣級單位,納入中央支持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政策。對第壹批試點城市遼源市、阜新市等11城市,歷史遺留問題未徹底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弱,決定延長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期限至2065438+。2010 12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山西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改革試驗區”。這不僅是我國設立的第九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是唯壹覆蓋全省的系統性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若幹意見》的出臺和山西省獲批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標誌著我國進入了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新的歷史階段,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從部分省份的部分試點城市推向全國所有資源型城市(Mark et al .,2012)。截至2012年底,國家已投入303億元,為全國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提供資金支持。

(二)中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取得成效

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組織下,在有關省市和資源枯竭城市的共同努力下,我國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全國資源枯竭城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積累了經驗。

1.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

壹是打破了經濟長期低速增長的局面。“十壹五”期間,首批12經濟轉型試點城市GDP年均增長10.5%,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單壹的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采礦業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從2006年的18.3%下降到2006年的12%,非傳統產業比重不斷上升。

第二,人們的觀念和精神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通過轉型實踐,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幹部群眾看到了希望,堅定了信心,扭轉了頹勢,走出了焦慮和猶豫,振奮起來,努力工作,形成了人人關心、支持、參與轉型的良好氛圍。

第三,制度創新邁出重要步伐。在改革的推動下,轉型中的城市有效破解了多年積累的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通過深化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轉換了企業經營機制,實現了國有企業的股份制和私有化改革,使企業煥發出勃勃生機。

第四,替代產業初具規模。轉型城市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導向。在提升和延伸傳統產業的同時,大力發展替代產業,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出路。在推進現有要素整合和兼並重組的基礎上,積極引進外資和知名企業,加快發展裝備、食品、紡織服裝、現代生物、電子信息、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利用礦址發展旅遊業。

五是生態環境建設和塌陷區治理成效顯著。轉型城市以生態環境整治為突破口,通過加大生態環境修復投入、加強地質災害和環境汙染綜合治理,降低了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排放,城市綠化覆蓋率提高,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整體改善,人民生活質量顯著提高。

六是民生得到初步改善。轉型城市充分利用新增地方財力和中央財力轉移支付資金,努力解決失業、沈陷區治理、棚戶區改造、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等諸多問題,使廣大人民群眾在轉型中受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社會保障、教育、文化和醫療衛生水平全面提高。

2.促進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的政策支持體系初步形成。

壹是建立了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國家分三批確定了全國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確定了大小興安嶺9個縣級單位參照執行資源枯竭型城市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全國10多個省(自治區)也出臺了配套政策,設立了專項資金,出臺了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補助管理辦法。

二是煤礦、林業、礦業棚戶區改造全面鋪開。在東北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試點的基礎上,啟動中西部地方煤礦改造和林業棚戶區、工礦棚戶區改造,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第三,國家設立了替代產業改造專項資金和可持續發展專項貸款。目前,中央財政已在中央預算中安排了數十億元。國家開發銀行已與部分試點城市簽署合作備忘錄,選擇部分資源枯竭型城市先行試點,已與首批6個試點城市簽署融資協議320億元。國土資源部還加大了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的資金支持。

四是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初步建立。國家有關部門頒布了《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儲備管理試行辦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條例》也進入了國家立法規劃的前期工作。資源稅改革試點已率先在新疆等地實施,國內相關省市也出臺了促進本地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法規。

五是建立了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成效評價機制。目前,國家對第壹批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效果進行了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給予分類支持,建立了分類指導、滾動推進、有進有出的財政支持機制,啟動了《國家資源枯竭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3.促進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的工作機制初步建立。

我國初步建立了國家級、省級和資源型城市為主體的工作機制,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國家發改委首次設立資源枯竭型城市發展司,負責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國家有關部委研究制定和起草相關政策法規。相關省市按照省級政府負總責的要求,成立專門機構,積極研究制定本省區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許多省市建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工作領導小組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工作目標和任務,出臺了實施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的綜合性政策文件,指導、協調和解決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中的重大問題。各資源枯竭型城市也成立了轉型辦公室,負責轉型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三)中國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的基本經驗及啟示

1.基本經驗

(1)必須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為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強大動力。對於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的中國來說,無論是資源型城市還是非資源型城市,都應該深化改革,解決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諸多矛盾和問題。特別是對於資源枯竭型城市,只有通過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才能解決長期制約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社會性矛盾和問題,實現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資源可以枯竭,但人的創造力不會枯竭。因此,必須堅定不移地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各個環節,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為導向,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快資源枯竭型城市改革,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向創新型城市轉變。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充滿活力、更加高效、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增強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活力和內在動力,走上從資源依賴型向創新型轉變的道路。依靠科技進步加快轉型,不斷增強創新對城市轉型的支撐。

(2)必須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主線。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不是簡單地用新產業替代舊產業,而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如果不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也就是用新產業替代舊產業,只會帶來暫時的繁榮,最終還是走不出衰退的怪圈。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最重要的是解決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有限性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因此,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必須貫穿於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全過程,以發展方式的轉變推動城市轉型,把城市轉型與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整體推進有機結合起來,協調好當前與長遠、總量與結構、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同時,要把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與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結合起來,把規劃發展與推動轉型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從外延式增長向內涵式增長轉變、從粗放型增長向集約高效型增長轉變、從礦業和資源開采向三次產業協調發展轉變。

(3)必須把著力解決民生問題作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所有資源枯竭型城市實現有效經濟轉型的最寶貴經驗。城市轉型壹定要以人為本,人不可能在轉型後得到實惠,而是在轉型中得到實惠。轉型的目的是讓民生過得更好,所以民生問題是轉型的核心和落腳點。應該看到,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為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歷史性貢獻,但也付出了巨大代價。由於體制轉軌不徹底,這些城市在民生方面的歷史欠賬很難還。因此,必須使轉型過程成為人民受益的過程,否則轉型難以推進。只有讓民眾在轉型過程中受益,才能創造和諧穩定的環境,才能在轉型中贏得民眾的支持。我國許多資源枯竭型城市之所以能夠成功走上經濟轉型之路,就是找到了改善民生與經濟轉型的結合點,牢牢抓住了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以實際行動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4)要把大力發展民營經濟作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突破口。就業是中國所有資源枯竭型城市面臨的最大問題,與城市中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解決就業問題既需要大型龍頭企業,也需要無數能夠充分吸納就業的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的發展有賴於民營經濟的發展。因此,我們應該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實施壹系列國家政策措施,鼓勵中小企業和民間投資的發展。通過政策引導和優化服務環境,推動“全民創業”活動,激發人民群眾的創業熱情,尊重和發揮人民群眾的自主創業精神,以創業帶動就業,發揮民營經濟的就業吸納作用,使民營經濟成為資源枯竭型城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只有調動壹切力量,才能真正實現轉型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享受轉型的成果。

(5)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必須把環境改善和生態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整治環境、保護生態不僅是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因此,要突出環境改善和生態建設的重要性,從制度建設的角度大力推進,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建立資源開發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礦山建設和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證金制度、監督檢查制度等。,並從發展利益鏈的根源上嚴格控制,棄汙先治,先破壞後回收。同時,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提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以實現生態與經濟、生產與環境保護的協調、持續、健康發展。

(六)要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在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中的引導作用。近年來,國家對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資金投入,不僅為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燃眉之急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對“四兩撥千斤”起到了引導和推動作用。在中央政府和地方省級政府的財政支持下,許多試點城市根據國家資金的使用要求和範圍,因地制宜,向最需要的地方集中,既解決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歷史欠賬和遺留問題,又解決了長期拖欠職工和教師的工資、醫療和社會保險費等問題,有效引導了社會資金流向,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7)必須把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作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有效載體。對於資源枯竭型城市來說,無論是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還是替代產業的發展,都離不開投資和項目建設。擴大投資和項目建設是資源枯竭型城市發展替代產業、重構產業結構的核心舉措。擴大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需要借助外力,借助外力,就要堅持對外開放,牢固樹立“市外”理念,把招商引資作為城市轉型的外力,拓寬招商思路,改進招商方式,變過去單純的項目引進為有針對性的集群招商或產業鏈招商,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打造自身優勢產業緊密結合起來,著力打造項目園區和產業集群,打造基礎設施完善、要素集聚能力強的產業集群。 通過招商引資、市場運作和實施項目、產業、園區建設等措施,實現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的重大突破。同時,整合政府投融資平臺,實現政府資源、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的有效對接,為城市轉型提供資金保障。

(8)必須把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作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關鍵環節。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能否實現招商引資的突破,取決於城市的投資發展環境。因此,要通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軟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城市“軟硬”環境建設,提升城市品位,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率,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加強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管理,嚴格落實服務承諾制和責任追究制,及時處理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事件。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措施,為外商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保姆式”、“壹站式”服務,為搭建各類生產要素集聚平臺、增強外商投資吸引力創造條件。同時,加強全社會的誠信建設,以政務誠信帶動企業誠信、公民誠信、社會誠信(柯城等,2012)。

2.中國資源枯竭型城市十年經濟轉型實踐的啟示。

壹是要把握轉型的最佳時機,未雨綢繆。研究和實踐都表明,在資源型城市成熟階段積極轉型,可以順利地、以較小的代價實現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二要因地制宜科學選擇轉型產業。資源型城市的產業發展要從單純註重資源要素向註重多元要素轉變。實踐證明,只有實現產業結構多元化和三次產業協調發展,才能避免“礦竭城衰”的局面,阜新的經驗和教訓必須吸取。

第三,產業轉型必須與解決就業問題相結合。資源的枯竭伴隨著大量的下崗工人。所以既要有能帶動當地發展的龍頭企業,又要有很多能充分吸納就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第四,產業轉型必須重視各類人才的培養。很多城市也想在資源以外的產業發展,但往往苦於人才匱乏,最後就做起了資源型產業。因此,我們應該通過各種渠道挖掘和培養不同類型的人才。

五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和國家政策措施支持相結合。對於面臨諸多問題的資源枯竭型城市來說,國家政策措施是走出困境的有力支撐,政策措施必須靠資源枯竭型城市自身不懈努力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第六,盡快建立和完善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是實現我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其核心內容是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救助機制,完善資源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為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彭,2009)。

(四)中國資源枯竭型城市未來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挑戰

雖然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取得了壹定成效,但制約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和問題尚未完全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依然任重道遠。

1.解決大量的歷史問題需要很長時間。

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是壹個漫長的過程,尤其是資源枯竭型城市積累了大量的歷史問題,不可能在壹夜之間解決這些問題。應該看到,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比國外復雜得多。既有資源枯竭帶來的問題,也有政策制度變化帶來的問題。許多因素相互重疊、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使得問題的解決非常困難。就目前情況看,由於基礎條件、資源稟賦、區位不同,除少數城市已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外,大多數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還遠未實現,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比如,資源枯竭型城市產業結構單壹,層次低,產業承載能力不強,服務業發展滯後;資源枯竭帶來的就業和再就業壓力巨大,大量失業人口導致城市貧困群體增加,收入水平下降,甚至出現貧困集聚和代際傳遞問題;社保歷史欠賬多,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矛盾比較突出,特別是大型集體工廠問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大量棚戶區需要改造,但政府財力有限,負擔過重,自身發展能力不足;資源過度開發導致區域生態條件惡化,采煤沈陷、植被破壞、環境汙染等問題嚴重;大量堆積的金屬尾礦、煤矸石、深部采空區和大型礦山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這些問題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解決。

2.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體制和機制是壹項艱巨的任務。

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成敗的關鍵在於能否建立促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雖然國家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措施,但還只是剛剛起步。就《若幹意見》而言,只是原則上的,為了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目前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與建立法規制度的要求還相差甚遠。特別是《若幹意見》配套政策文件和具體操作措施的缺失,增加了資源枯竭型城市落實政策的難度,降低了《若幹意見》的可操作性和指導作用。當前,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面臨以下艱巨任務:盡快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衰退產業幫扶機制和資源價值實現及利益相關者合理分配機制;加快資源型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與市場供求關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成本、代內和代際公平的資源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資源稅制度改革,實現對各方特別是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合理補償,涉及壹些重大的利益格局調整;盡快建立可持續發展儲備制度及相關管理措施和法規;完善市場體系和宏觀調控體系,加快行政管理體制、財稅體制和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專業人才培養等。解決我國資源型城市轉型面臨的問題,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勇於探索,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去面對,用新的理念、機制、制度去解決。因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體制和機制的艱巨任務(Mark et a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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