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
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
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擴展數據:
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是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因征地造成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損壞,由用地單位支付給種植青苗的單位和個人的補償費。
3.附著物補償費因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設施等附著物受到損壞的,由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收人的補償費。
4.安置補助費,以及用地單位為安置因征地而產生的剩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
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和數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以當地統計部門核定的最基層單位年度統計報表和物價部門核定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已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薪酬管理
被征地單位收取補償費後,按以下方式處理:
1.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費、依法應當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屬於青苗和附著物所有者。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和使用: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三)不需要統壹安置的,經安置人員同意,支付給安置人員個人或者用於支付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補償費使用收入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門賬戶。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的監督。
3、分配辦法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鎮政府備案。
賠償糾紛
1.補償標準的爭議,首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賠償費用分配糾紛,本質上是民事糾紛。當事人是村委會或者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爭議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解決。
拆遷補償的計算
目前,我國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壹是實行貨幣補償,貨幣補償的金額包括拆遷集體土地和住宅房屋的補償價格和宅基地土地權屬位置的補償價格。
計算公式如下:
(1)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格=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被拆遷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同壹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當按照房屋結構和等級分別計算合並補償。
(2)宅基地權屬區位補償價格=宅基地綜合補償單價×宅基地土地核定補償面積。
附:未超過批準使用年限的臨時建設房屋,按照重置價格和剩余使用年限給予補償,不給予宅基地土地權屬補償價格。
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和宅基地土地權屬區位補償單價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從化市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從化市國有土地權屬基準地價進行適當調整,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定期公布。
2.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下列標準核定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被拆遷房屋核定建築面積低於(25-30)平方米/人的,按照(25-30)平方米/人核定;(25 ~ 60)平方米/人之間,按建築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不足2人(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達到法定生育年齡尚未生育子女的已婚夫婦,按3人核定。同壹拆遷範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房屋建築面積應當合並計算。
附:下列情形,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補償價格給予補償,不提供安置房或安排其他宅基地:
(壹)除被拆除的集體土地住宅房屋外,還有其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人均建築面積達到40平方米。
(二)拆遷非本村居民居住的房屋。
三、實施農民自建,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建設。
(壹)村集體經濟組織仍有宅基地的,可以安排居民自建房屋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統壹建房。
1.由被拆遷人建設的,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的補償價格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的補償價格進行補償。
2.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壹建設房屋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對居民進行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的安置房分配給居民。
(二)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的,可轉為非農業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壹建設安置房,由居民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補償價格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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