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
問:什麽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答: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技能水平的公證。
有效證件。
問:什麽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答: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我國就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考試制度的特殊形式。主要內容是通過政府認可的鑒定機構,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地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評價和鑒定,並對合格者頒發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政策制度。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答:《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制定規定職業的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勞動者職業技能的考核鑒定。“《職業教育法》第壹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適應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問:國家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意義是什麽?
答: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戰略舉措。對於提高勞動者素質、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培養技能型人才、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幾個等級?
答: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壹級)五個等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國家職業標準制定技術規程》的規定,各等級的具體標準為: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技能):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專業常規工作;並且在特定的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的技能完成更復雜的工作;與他人合作的能力。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復雜的工作;包括完成壹些非常規的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的問題;能指導他人工作或協助培訓壹般操作員。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復雜、非常規的工作;掌握本專業的關鍵操作技能和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問題;操作技能和技術的創新;能組織和指導他人工作;能夠培訓壹般操作人員;有壹定的管理能力。
國家職業資格壹級(高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專業各領域復雜的、非常規的工作;熟悉本專業的關鍵操作技能和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難題;在技術研究、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中有創新;組織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專業技術培訓;有管理能力。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有什麽區別?
答:職業資格是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勞動者運用特定知識、技術和技能滿足職業勞動需要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學歷文憑主要反映學生的學習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緊密結合,更加直接、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範,以及從事該職業的勞動者的實際工作能力水平。
問: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其他證書有什麽區別?
答: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行業、協會等其他機構頒發的證書最大的區別在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政府以國家法律、法令、行政法規的形式,依據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資格,由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局——吉林省行政區域內政府認可的考核鑒定機構組織實施,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勞動者的技能或職業資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公證其技能水平的有效憑證。是全國通用的國家證書,而行業、協會等機構和組織頒發的證書不具備上述特征。
問:什麽是就業準入制度?
答:就業準入制度是指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從事技術復雜、通用性廣,涉及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只有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工種)才能就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的制度。實施技術工人(職業)就業準入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其技能水平,增強其就業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實現高質量就業和穩定就業。
二、職業技能鑒定
問:什麽是國家職業技能鑒定?
答:職業技能鑒定是通過政府授權的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業標準,對勞動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認證。從這個角度來說,根據某種職業的要求,對勞動者的技術水平、就業和技能水平的晉升進行考核,可以稱為職業技能鑒定。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采用類似的方式進行職業資格認證。
《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勞動者職業技能的考核鑒定”。職業技能鑒定是職業技能水平的評定活動,屬於標準參考考試。是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對勞動者在某壹職業中應當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客觀衡量和評價。合格者將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問:職業技能鑒定是如何進行的?
答: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壹般采用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壹般采用典型工件現場操作加工、生產操作項目、模擬操作等方法。評分制為100%,兩部分得分均達到60分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
參加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壹級鑒定,壹般需要參加論文寫作和答辯。
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背景資料/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依據和基本內涵
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背景資料
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依據和基本內涵
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不僅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壹項措施,也是我國開發人力資源的重要手段。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制定各種職業的資格標準和就業標準,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兩種證書制度。”。《勞動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教育法》第八條規定,“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都為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職業資格證書是政府認可的考核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資格條件,對勞動者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的結果,是勞動者具備某壹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與文憑不同,職業資格證書是與某種職業能力的具體要求緊密結合在壹起的,反映了某壹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以及從事這壹職業的勞動者的實際能力水平。我國技術職業(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級技能”、“技師”、“高級技師”五種,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和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憑證。